❶ 套房貸款已還清,再貸款買房是算第二套房嗎
屬於。對於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以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應當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當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統計部門公布上年度數據為准。其他的情況均按第二套房貸的政策進行執行。
❷ 請教深圳限購政策! 本人在外地有一套房產,有貸款,但馬上可以還清! 打算在深圳買房,是否算二套房
有過貸款的話 ,就屬於限貸了,再買房的如果要貸款的話就要算二套房的貸款利率!但像您這種情況 不屬於限購范圍! 但是會限貸~~
❸ 深圳如何界定二套房
房子認定有兩種方式:國土局和銀行。區別是國土局只認你名下當前有幾套房子。如果你是深圳戶口,名下在深圳最多隻能擁有2套房,就算這兩套房子從來都沒貸過款,你都不能再買了,除非你將其中一套賣掉。而非深圳戶口則最多隻能擁有一套房子。銀行認定只認你的貸款記錄,如果從來沒貸過款的話,則首付3成,如果貸過一次款,再貸款買房的話則需要首付6成,而第三次貸款銀行直接不給貸了。當然,商業房產除外。
❹ 住房貸款還清後再購房算二套房嗎
住房貸款還清後再購房還是按照二套房的。二套房的認定不是根據是否還清貸款,而是根據其名下有多少套住房來確定的。且二套房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的。
根據《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第一條
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4)深圳貸款還清算二套房擴展閱讀:
《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二套房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
❺ 深圳二套房認定是怎麼認定的,稅費又是怎麼算的
對於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2套住房;對於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暫停在本市擁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購房。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行。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必須執行本通知規定。交易時間的認定,以在本市房地產主管部門信息系統網簽購房合同的時間為准。我市將繼續嚴格執行上述規定,對於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時提供納稅繳納證明的,必須符合最近連續12個月以上且不含補繳的條件;對於提供社保繳納證明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是最近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養老保險並醫療保險、
二是最近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養老保險並工傷保險、
三是最近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醫療保險並工傷保險。
三、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及《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等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深地稅法[2010]374號),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凡不符合家庭唯一住房條件的,不再享受減徵收契稅的優惠政策,一律按稅率3%徵收。
❻ 深圳公積金貸款 首套房和二套房如何認定
首套房是自己名下第一套房產。
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❼ 深圳買了一套,貸款已經還完了,再買算二套房嗎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詳解: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根據目前銀行「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是屬於二套房的,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如果按過去政策,未成年時的房產只要沒貸款,再申請房貸不算二套。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詳解: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詳解: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詳解: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