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額扶貧貸款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提供多少萬元以內
第五條 貸款對象
1、農村年滿18-60周歲,遵紀守法的貧困群眾和帶動貧困戶共同致富的能人(大戶)均可申請小額扶貧貼息貸款。對具備生產經營能力和有勞動致富能力的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農村家庭婦女優先考慮。
2、有下列行為者不貸:喪失勞動力和靠救濟為生者不貸;好吃懶做有惡習者不貸;還貸意識差和原有貸款未還清者不貸;不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不貸;智力低下、無勞動生產能力者不貸;非常住人口、全家外出打工者不貸;不願意組成聯保小組者不貸;不願意申請者不貸。
第六條 貸款方式
1、在農戶自願的基礎上實行3-7戶聯保貸款。
2、能人(大戶)個人申請貸款。
第七條 貸款及貼息資金來源、額度、利率、貼息標准、期限
1、貸款及貼息資金來源:小額扶貧貸款所需資金由承貸金融機構自籌,貼息資金由特區扶貧辦從上級安排到特區的財政扶貧資金和貼息專項資金中解決。
2、貸款額度:聯保農戶每戶1年內可申請不超過2萬元(含2萬元)的貼息貸款。能人(大戶)每戶1年內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含5萬元)的貼息貸款,用於此項的貼息資金不得超過全區總額的20%,具體指標不分配到鄉鎮,由特區統一審批。
3、貸款利率:扶貧到戶貸款利率,在貼息期內,由承貸金融機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管理規定和其他貸款利率定價要求自主決定。
4、小額扶貧到戶貸款的貼息標准:財政貼息按年利率5%計算,使用小額扶貧到戶貸款不到一年的,按實際使用期計算。
5、貼息期限:貼息期限一般為1年,不足1年的據實貼息,生產發展周期較長的最多不超過3年。超過期限的不再享受貼息。
第八條 小額扶貧到戶貸款申請審批流程、貸款發放、貸款回收、貼息結算
1、貸款申請審批主要流程:貧困群眾申請 →村委會意見→鄉鎮扶貧站與金融機構基層營業網點意見→鄉鎮政府意見→特區扶貧辦意見→特區財政局意見→公示→放貸。
2、貸款發放:
⑴承貸金融機構原則上按照《六枝特區小額信貸扶貧備選農戶名冊》發放貸款,對少數有異議的可作進一步調查了解;
⑵各鄉鎮及時將批復名冊在本鄉鎮、村進行公示5天無異議後,申請農戶方可到承貸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手續;
⑶貸款時,農戶聯保小組成員必須全部到場,實行"誰申請、誰簽字、誰領款、誰還款"的信用原則,不允許代簽、代領,能人(大戶)必須在與鄉(鎮)扶貧工作站簽訂扶貧貸款責任書後方可辦理貸款。
3、貸款回收:無論是聯保貸款農戶,還是能人(大戶)貸款戶,必須講求誠實守信原則,貸款到期及時還清本息。各鄉(鎮)政府和村委會要協助承貸金融機構按期收回貸款。聯保小組長必須按規定的還款期限及時督促農戶還款。鄉鎮每季度將貸款回收情況分村進行張榜公布。
4、貼息結算:採取直接補貼給承貸金融機構的方式進行,承貸金融機構每季度將貸款發放和利息產生情況報特區扶貧辦,經特區扶貧辦、財政局會審確認後由財政局據實貼息。
㈡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公司終止
第三十一條 小額貸款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包括解散和關閉兩種情況。小額貸款公司可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解散;
(五)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公司解散。
小額貸款公司解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進行清算和注銷。
小額貸款公司被依法宣告關閉的,依照有關企業關閉的法律實施關閉清算。
㈢ 扶貧小額貸款到底該怎麼辦理
應該是在當地政府與農委申請,這個基金是農發行與農行管理的貸款。這種貸款是小額貸款,貸款額度一般比較小,2000-20000元。普通農民家庭只要有國家扶持項目是可以申請的,應該是低息或免息的。你可以去當地政府扶貧辦咨詢一下。
㈣ 扶貧小額貸款
扶貧小額貸款
(一)貸款對象及條件:
1、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申報條件:生產及經營地位於區內,年齡在18至60周歲,有貸款意願、有就業創業潛質、有技能素質、具備一定還款能力、講信用的建檔立卡貧困戶。
2、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申報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扶貧產業規劃、扶貧開發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
(2)資源優勢突出,區域特色明顯,市場潛力大,且能帶動當地相關產業發展,扶持效果得到貧困戶認可;
(3)具有較強的扶貧輻射帶動作用,能直接安排貧困農戶子女務工就業,直接或間接增加農村貧困人口收入,並與建檔立卡貧困戶簽訂幫扶脫貧協議。
(二)貸款用途:只能用於建檔立卡貧困戶或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生產經營項目,主要包括農、林、牧、漁及現代服務業等方面。
(三)貸款額度:建檔立卡貧困戶單筆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四)擔保方式:貧困戶申請扶貧小額貸款原則上實行免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方式,經銀行機構調查認定借款人確實預期風險較大的,可要求借款人追加相應抵押擔保物或擔保人;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以抵押或保證擔保方式為主。
(五)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合理確定,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
(六)還款方式:還款方式採用一次性還本或分期還本方式。
(七)貸款利率:執行利率按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計算。
(八)貸款貼息:對貧困戶、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區財政按基準利率全額貼息。
㈤ 貧困戶小額貸款的政策
貧困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並且三年內免息:
一、按照相關規定在脫貧攻堅期內,符合以下4個條件的貧苦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由當地縣級財政機構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全額貼息,對於農戶來說也就是三年內免息,換句話說,也就是國家拿5萬元無償的給農戶用三年,農戶可以利用這筆錢進行生產或者創業,進而脫貧致富。
二、根據國家金融扶貧政策的相關規定,2017年農村貧困戶只需滿足以下4個條件,即可申請享受扶貧小額信貸政策:
1、「三好」農民。即遵紀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鄰里團結好。
2、「三強」農民。即責任意識強、信用觀念強、履約保障強。
3、「三有」農民。即有勞動能力、有致富願望、有致富項目。
4、「三無」農民。無賭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風氣;無拖欠貸款本息、被列入貸款黑名單記錄;無游手好閑、好吃懶做行為。
(5)四川省小額扶貧貸款辦法擴展閱讀:
1、扶貧貸款的貼息范圍: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財政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含當年新增、收回再貸、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在計劃額度內進行貼息。1998年前發放的所有扶貧貸款均不再貼息。
2、扶貧貸款的貼息比例: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3、扶貧貸款的貼息年限: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4、扶貧貸款貼息的結算:扶貧貸款貼息實行按季據實結算。每季末由農業銀行各省級分行(直屬分行列其中數)匯總填報《扶貧貸款財政補貼利息結算表》,經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扶貧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上報財政部和農業銀行總行;
5、由農總行匯總後(附分省表),於次季第一個月底前報財政部,由財政部審核,並與農業銀行總行結算。各級農業銀行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扶貧辦必須認真、及時、真實、准確地按照規定做好此項工作。
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介紹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於2008年11月28日以川辦函2008256號印發。《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分總則、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合規經營、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小額貸款公司的終止、附則6章35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㈦ 扶貧貸款需要什麼條件怎麼辦理
扶貧貸款由當地扶貧辦管理,具體情況需向扶貧辦咨詢。
一般政策性貸款申請需要的材料:
①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 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
③ 填寫一張貸款申請表;
④ 提供抵押物(抵押物可以是農作物,土地使用權,林權證等);
⑤ 前往擔保公司簽訂《擔保與反擔保合同》;
⑥ 同貸款發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⑦ 提交一張發放貸款銀行的銀卡卡號即可。
㈧ 怎麼申請扶貧貸款,需要什麼證件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基於農戶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目前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五萬元。這項業務2002年在全國范圍全面推廣以來,受到了廣大農戶的普遍歡迎。
要申請小額信用貸款,農戶應首先向當地農村信用社申請辦理《貸款證》。農村信用社接到申請後會對申請者的信用等級進行評定,並根據評定的信用等級,核定相應等級的信用貸款限額,並頒發《貸款證》。農戶需要小額信用貸款時,可以持《貸款證》及有效身份證件,直接到農村信用社申請辦理。農村信用社在接到貸款申請時,要對貸款用途及額度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即可發放貸款。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現行規定,只有種植業、養殖業等農業生產費用貸款;農機具貸款;圍繞農業產前、產中、產後服務貸款及購置
生活
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學等消費類貸款,才可以使用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方式。
㈨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基本信息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川辦函[2008]256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門:
為貫徹實施《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銀發[2008]137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擴大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通知》(川辦發[2008]54號)的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