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些人可以申請扶貧貸款
辦理扶貧貸款申請條件:
1、年齡在18歲到60歲之間,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證件,具有還款能力,並且無不良信記錄;
3、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4、有貸款意願和自主發展能力;
5、能夠帶動缺乏致富能力的貧困農戶(必須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脫貧的致富能人、農村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6、貸款人需與貧困戶、村委會、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簽訂增收脫貧帶動協議,使用貧困農戶的貸款額度,並作為承貸主體,承擔貸款全部償還責任;
7、貸款人是企業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除具備前1至4款條件外,企業法人必須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生產經營許可證等合法有效證件。
⑵ 扶貧貸款有什麼條件限制麽有時間期限嗎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對國家扶貧資金的管理,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盡快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決定》(中發〔1996〕12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的通知》(國發〔1994〕3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扶貧資金是指中央為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支持貧困地區社會經濟發展而專項安排的資金,包括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新增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和扶貧專項貸款。
第三條 國家各項扶貧資金應當根據扶貧攻堅的總體目標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發揮整體效益。
第四條 國家各項扶貧資金必須全部用於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並以這些縣中的貧困鄉、村、戶作為資金投放、項目實施和受益的對象。非貧困縣中零星分散的貧困鄉、村、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貧困縣,由有關地方各級政府自行籌措安排資金進行扶持。
第五條 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和新增財政扶貧資金,重點用於改善貧困地區的農牧業生產條件,發展多種經營,修建鄉村道路,普及義務教育和掃除文盲,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防治地方病等。
「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的管理使用,按照財政部制定的《「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財農字〔1995〕10號)執行。
以工代賑資金,重點用於修建縣、鄉公路(不含省道、國道)和為扶貧開發項目配套的道路,建設基本農田(含畜牧草場、果林地),興修農田水利,解決人畜飲水問題等。
扶貧專項貸款,重點支持有助於直接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的種植業、養殖業和以當地農副產品為原料的加工業中效益好、有還貸能力的項目。
第六條地方各級政府應當根據需要和可能,增加扶貧投入。省、自治區、直轄市向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投入的扶貧資金,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狀況,應當達到占國家扶貧資金總量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其中: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內蒙古、雲南、貴州、四川、重慶、西藏、廣西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配套資金比例應當達到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黑龍江、吉林、河北、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海南10個省的地方配套資金比例應當達到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
地方配套資金達不到前款規定比例的,中央將按比例調減下一年度向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投入的國家扶貧資金數額;調減下來的國家扶貧資金,將安排給達到規定比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七條 國家扶貧資金分配的基本依據是:省、自治區、直轄市本年度貧困人口數量和貧困程度、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地方配套資金落實比例。下一年度各項扶貧資金的安排,由財政部、國家計委、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分別提出初步意見,經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平衡,提出統一的分配方案,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並於年底一次通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扶貧資金管理部門根據統一的分配方案,分別按照程序及時下達具體計劃,撥付資金。
第八條 年度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新增財政扶貧資金的具體計劃,由財政部在當年3月底前下達,6月底前將資金全部撥付到省、自治區、直轄市。
年度以工代賑資金的具體計劃,由國家計委、財政部在當年3月底前下達,6月底前將資金全部撥付到省、自治區、直轄市。
年度扶貧專項貸款的具體計劃,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當年初下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3月底前將計劃全部落實到項目,並根據項目進度及時撥付資金。
第九條 國家下達的各項扶貧資金,全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安排使用,由同級扶貧開發工作協調領導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各有關部門規劃和實施項目,並督促各項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應當及早做好扶貧開發項目的前期准備工作,不得讓資金等項目。
第十條 實施扶貧項目應當以貧困戶為對象,以解決溫飽為目標,以有助於直接提高貧困戶收入的產業為主要內容,按照集中連片的貧困區域統一規劃,統一評估,一次批准,分年實施,分期投入。使用扶貧專項貸款的項目,應當經有關銀行事前審查論證。
縣級扶貧開發辦事機構應當在每年10月底前,按照當年扶貧貸款計劃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提出下一年度扶貧貸款意向項目計劃,提前為擇優選項作好准備。
第十一條 建立綜合考核指標,實行嚴格的扶貧貸款使用責任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扶貧開發工作協調領導機構每年統一安排下達盤活扶貧貸款存量計劃,並將計劃完成情況與新增扶貧貸款的分配掛鉤。各級扶貧開發辦事機構應當積極支持、協助有關銀行完成核定的催收貸款最高比例和到期貸款回收率的指標,努力盤活貸款存量。盤活的扶貧貸款存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扶貧開發工作協調領導機構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統一安排使用。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扶貧資金的檢查、監督制度。中央和地方有關部門,尤其是扶貧資金管理部門,對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應當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扶貧資金不能按時到位,配套資金達不到規定比例,投向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及時糾正。同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社會有關方面加強監督,把行政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結合起來。
第十三條 各級審計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專門審計,並把對扶貧資金的審計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日常工作,形成制度。凡轉移、挪用、拖欠、擠占扶貧資金的,必須如數追回,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凡貪污扶貧資金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級扶貧開發辦事機構和扶貧資金管理部門應當積極配合審計部門對扶貧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工作。
第十四條 有關扶貧資金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確定的原則,分別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⑶ 扶貧貸款需要什麼條件怎麼辦理
扶貧貸款由當地扶貧辦管理,具體情況需向扶貧辦咨詢。
一般政策性貸款申請需要的材料:
①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 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
③ 填寫一張貸款申請表;
④ 提供抵押物(抵押物可以是農作物,土地使用權,林權證等);
⑤ 前往擔保公司簽訂《擔保與反擔保合同》;
⑥ 同貸款發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⑦ 提交一張發放貸款銀行的銀卡卡號即可。
⑷ 政府給的扶貧無息貸款5萬要還嗎
以甘肅省為例,政府給的扶貧無息貸款5萬是需要還的。
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完善精準扶貧專項貸款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具備還款能力且再無貸款需求的,到期後收回本金,解除貸款合同。
對具有還款意願、信用良好、有就業創業潛質和技能素質、貸款資金用於生產經營、但一次全額歸還有困難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或已脫貧戶,採取分期還款的方式,具體辦法由縣級政府與承貸銀行協商確定。
對閑置或放在銀行沒有使用的貸款,因年齡超限、五保戶、一二類低保戶、信用記錄不良等不具備條件的貸款,以及用於非生產性支出的貸款等,貸款到期後,通過宣傳貸款政策和開展深入細致的工作,引導農戶按期歸還。
對暫時不具備還款能力,但信用良好、有繼續貸款意願、有就業創業潛質和技能素質、貸款資金用於生產經營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或已脫貧戶,由縣鄉政府組織農戶重新登記確認,承貸銀行辦理續貸,且要根據農戶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分期還款方式,減輕一次性全額還款的壓力。
(4)財政扶貧貸款年齡擴展閱讀:
以甘肅省為例,政府給的扶貧無息貸款到期後,是需要歸還的。
按甘肅省財政廳、省扶貧辦、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監局《關於規范精準扶貧專項貸款政策的通知》規定,農村經濟組織集中使用的貸款到期後,按照國務院扶貧辦關於嚴禁扶貧小額信貸「戶貸企用」的要求,由農村經濟組織與農戶結清分紅資金,解除帶動協議,一律收回本金。
仍有貸款需求的,被帶動農戶有自主使用貸款需求且符合貸款條件的,比照農戶自主使用貸款辦法,辦理貸款或續貸手續,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銀行發放貸款。農村經濟組織有貸款需求的,可由縣級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推薦申報特色產業發展工程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甘肅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完善精準扶貧專項貸款政策的通知
⑸ 扶貧貸款需要什麼條件怎麼辦理
扶貧貸款申請條件:
1、年齡在18歲到60歲之間,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證件,具有還款能力,並且無不良信記錄;
3、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4、有貸款意願和自主發展能力;
5、能夠帶動缺乏致富能力的貧困農戶(必須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脫貧的致富能人、農村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6、貸款人需與貧困戶、村委會、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簽訂增收脫貧帶動協議,使用貧困農戶的貸款額度,並作為承貸主體,承擔貸款全部償還責任;
7、貸款人是企業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除具備前1至4款條件外,企業法人必須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生產經營許可證等合法有效證件。
⑹ 精準扶貧貸款有年齡限制嗎
18-60周歲
可以去當地政府和銀行申請,無息還款。
一、申請用途
精準扶貧專項貸款一般只能用於貧困戶從事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運輸、商業流通、農家飯店等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用於結婚、建房等非生產性方面,具體發展產業由鎮村兩級指導確定。致富能人、農村合作組織和龍頭企業的貸款用途根據各自產業類型自主確定。
二、申請方式
1、貧困戶申請、直接貸給貧困戶。
2、貧困戶申請、貸給貧困戶,貧困戶把錢交給大戶(企業),與大戶(企業)簽證分紅協議。
3、貧困戶申請、貸給大戶(企業),但大戶(企業)必須與貧困戶簽訂帶動發展、或分紅協議。
三、申請條件
1、年齡在18歲到60歲之間,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證件,具有還款能力,並且無不良信記錄;
3、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4、有貸款意願和自主發展能力;
5、能夠帶動缺乏致富能力的貧困農戶(必須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脫貧的致富能人、農村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6、貸款人需與貧困戶、村委會、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簽訂增收脫貧帶動協議,使用貧困農戶的貸款額度,並作為承貸主體,承擔貸款全部償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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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辦理扶貧貸款的條件是什麼
辦理扶貧貸款的條件是什麼?
1、年齡在18歲到60歲之間,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證件,具有還款能力,並且無不良信記錄;
3、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4、有貸款意願和自主發展能力;
5、能夠帶動缺乏致富能力的貧困農戶(必須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脫貧的致富能人、農村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6、貸款人需與貧困戶、村委會、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簽訂增收脫貧帶動協議,使用貧困農戶的貸款額度,並作為承貸主體,承擔貸款全部償還責任;
7、貸款人是企業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除具備前1至4款條件外,企業法人必須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生產經營許可證等合法有效證件。
⑻ 扶貧信貸有年齡限制嗎
扶貧貸款由當地扶貧辦管理,具體情況需向扶貧辦咨詢。
一般政策性貸款申請需要的材料:
①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 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
③ 填寫一張貸款申請表;
④ 提供抵押物(抵押物可以是農作物,土地使用權,林權證等);
⑤ 前往擔保公司簽訂《擔保與反擔保合同》;
⑥ 同貸款發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⑦ 提交一張發放貸款銀行的銀卡卡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