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抵押銀行貸款有什麼限制條件
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在現在已經成為習以為常的一種借款方式,房屋抵押銀行貸款所需要的資料包括身份證明、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抵押房產的房地產證及評估報告、貸款用途證明、銀行規定的其它資料。但是很多人不清楚在辦理房產抵押銀行貸款時還有一些限制,接下來給大家介紹一下這些限制條件。
一、年齡限制: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房產評估差異的限制:
申請房產抵押貸款時,你需要提供評估報告,但銀行也會指定評估機構重新對擬抵押房產的價值進行評估,若二者出入較大,拒貸可能性大,因為銀行認為你有騙貸嫌疑;
三、職業收入不穩定、信用不好,無償還能力等對於個人信用的限制:
很多人都希望拿到高額度貸款,但你要有相應的收入與之匹配才行。據悉,銀行一般要求個人月收入是月還款額的兩倍,所以若你達不到這一標准,理想中的貸款額度將打上?當然你可以選擇降低貸款額度。雖然有房產保駕護航,貸款申請要容易一些,但這並不是萬能的,若你的個人信用有不良記錄,同樣有被拒貸的風險;
四、銀行規定的其它不達到貸款條件的限制:
1、權屬來源的性質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劃撥土地、減免地價土地),而又未取得市局同意的;
2、根據城市規劃,市區政府決定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3、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4、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權屬有爭議的;
6、法律、法規或市政府規定禁止抵押的;
7、除鄉(鎮)、村企業廠房等建築物佔用范圍的集體用地使用權和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之外的其它集體土地使用權。
㈡ 再度收緊!深圳房產抵押經營貸也要參照政府指導價
(記者 潘玉蓉)深圳住建局發布的二手房指導價,已在各個環節推行。
3月1日,有消息稱深圳以房產為抵押的經營貸口子被收緊,抵押房產也要執行住建局發布的指導價,該指導價比評估公司發給銀行的評估價更低。證券時報記者了解到,深圳已有兩家銀行開始實施,預計其他銀行也將效仿。
今年2月8日,深圳市住建局發文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發布機制(指導價)。目前,指導價已經在深圳四大行實施,光大銀行、民生銀行、北京銀行深圳分行以及深圳農村商業銀行也加入了隊伍,參考指導價來發放房貸。
經營貸抵押房產評估按指導價打折
「繼銀行按指導價上浮15%被政府辟謠後,經營貸傳出最新消息,也按指導價執行,四大行之一的中行即將執行,抵押金額(放款額度)=面積×指導價單價×7成。目前中行已經停止遞件。」
3月1日,有消息稱經營貸貸款額度將以指導價為基準打7折。證券時報記者向深圳銀行人士處了解到,中行和上海銀行深圳分行已經開始執行,經營貸抵押房產的評估,以指導價為基準打折。
過去,銀行對中小企業發放以住房為抵押的經營貸時,會找評估公司報價,並在報價基礎上打7折,留出安全邊際。由於房價多數時候是走在上升通道,評估公司的報價一般比市場實時的成交價格低,但評估公司每隔一段時間會調整評估價。
有銀行業人士告訴證券時報記者,雖然評估價低於實時市場成交價,但仍比新發布的指導價高出不少。也就是說,現在個人申請住房抵押貸款,能獲得額度將會減少。上述人士預計,後續其他銀行也會跟進。
深圳四大行均已執行指導價放貸
2月8日,深圳市住建局發布了全市3595個住宅小區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住建部房地產專家、深圳市房地產和城市建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王鋒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二手房指導價格的形成,是以近一年深圳樓市網簽價格為基礎,通過調查市場實際成交及銀行評估價,綜合分析、測算形成的。銀行將以官方參考價作為發放貸款的重要參考,可以在這個基礎上有所浮動,但太過離譜則可能觸發約談,並對此承擔責任。此外,參考價也將會跟隨市場變動進行更新。
深圳最早響應住房指導價的是光大銀行深圳分行。很快,越來越多的深圳銀行加入這個隊伍,有銀行是正式發文,有銀行則是口頭通知。
建行深圳分行明確根據住建局發布的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作為按揭貸款的參考依據,自2月23日起開始執行。
幾乎同時,農行深圳分行也表示,新政下發前的二手房貸款按原有制度執行,新政實施後該行以深圳住建局發布的指導價為貸款發放的重要參考,具體細則正在研究制定中。
很快,四大行深圳分行都響應了政府指導價。2月底,總部位於深圳的深圳農商行也做出了類似表態。
房貸按指導價上浮15%
指導價畢竟只是參考,銀行放貸需要基於市場實際情況,按道理應允許有一定的偏離度。這個偏離度到底可以有多大?
曾有人在微博發布消息稱,二手樓按照指導價放款,可以上浮15%,即如果指導價10萬/平,可以按照11.5萬/平貸款。經營抵押貸款暫時按照原評估價。但上述消息並沒有得到銀行的確認,包括被點名的兩家銀行也未置可否。
招商銀行深圳分行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該行將嚴格執行監管要求。建設銀行深圳分行則表示,為貫徹落實「房住不炒」,促進深圳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該行將二手房成交參考價格作為個人再交易貸款發放的重要參考依據,具體實施細則還在進一步研究和完善中。
多地嚴查經營貸違規流入樓市
2020年以來,政府鼓勵銀行對小微企業主發放房貸,讓部分人看到了鑽政策漏洞的機會。
相比住房按揭貸款,經營貸價格更便宜且有額度,於是有購房者想出辦法,先借錢全款買房,再以住房為抵押,向銀行套取經營貸拿來還買房的貸款。
監測到這個動向,去年以來,多地監管部門發文,嚴查經營貸違規進入樓市。
據證券時報記者了解,深圳部分銀行對申請住房按揭貸款的個人,半年內再申請經營貸,銀行將不予批准,6個月後根據實際情況授信。
上海地區銀行對消費貸、經營貸展開自查追溯期,也接近6個月。今年1月底,上海銀保監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商業銀行對2020年6月份以來發放的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以及個人住房貸款進行全面自查,禁止發放無用途、虛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貸款。防止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
北京銀保監局2月20日在官網上表示,針對北京房地產市場出現的一些投機炒房苗頭,金融管理部門主動出擊密集亮劍,嚴密防範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稍早一段時間,廣東銀保監局通過窗口指導、監管提示約談等方式,部署全轄區銀行機構開展快速自查,全面摸排有關情況,針對違規問題立查立改,嚴格規范與中介機構的業務合作,及時堵塞業務管理漏洞、完善產品服務流程。
㈢ 深圳二手房網簽量斷崖式下滑,這是深圳新政起作用了嗎
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周期內(2月22日至28日)深圳二手房網簽834套(含自助網簽),環比上升130.4%。但當時正值春節假期後期,而且周期內的日均網簽量呈現遞減態勢。
通過對比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新政前約2500套的周度網簽數據,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新政後的單周網簽量下降近七成。
那麼,網簽量下滑這么多是否和深圳出台的新政有直接關系呢?答案是肯定的。
對此,你有什麼想說的呢?歡迎在評論區告訴我。
㈣ 深圳房產抵押貸款對年齡有限制嗎
辦理房屋抵押貸款必須具備一定條件,不論是銀行還是其他各金融機構要求完全相同。具體要求如下:
1、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2、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願意並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房產抵押;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並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4、所抵押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並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5、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6、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產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的書面承諾,並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產共有權人簽字。
㈤ 深圳銀行辦理紅本房抵押貸款的年限一般是多長
一般情況下,房產抵押貸款的辦理年限是在1-20年。房齡越大,貸款年限就越短。如果是新房抵押,長貸款期限不能超過30年如果是二手房抵押,則不能超過20年。
深圳專業辦理銀行貸款服務(楊經理:132*4764*4370薇信同號),紅本抵押貸款額度八成以上,利息1分/月,按揭房短拆利息5分/月,當天放款,款利息3厘起,汽車抵押貸款利息低至9厘,押證不押車,可當天放款購車可做200萬,車錢一起拿或選拿,查封房解封5%/月,贖樓1.8%/月,過橋萬1.2/天,墊資3%月,空放8分/月。如果您有資金方面的要求,或有貸款方面的疑問可以隨時來電。
㈥ 深圳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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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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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2020年房子抵押貸款新政策
2020年房子抵押貸款新政策:1.房產具有一定的市場價值。2.房產所在位置優越,例如處在市中心、優質學校的學區、大型購物中心周邊等。3.樓齡沒有超過限制,一般的一手房抵押貸款樓齡不能超過30年、二手抵押樓齡不能超過25年。4.房產的面積大小合適,最小面積不能小於五十平方以下,最好的面積大小是九十到一百三平米左右,且產權無紛爭。
法律依據
《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四十八條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連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
第四十九條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
第五十條房地產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
第五十一條設定房地產抵押權的土地使用權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依法拍賣該房地產後,應當從拍賣所得的價款中繳納相當於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後,抵押權人方可優先受償。
第五十二條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後,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於抵押財產。需要拍賣該抵押的房地產時,可以依法將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與抵押財產一同拍賣,但對拍賣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權人無權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