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馬上准備離婚了,有一套在深圳的按揭房准備過戶給另一方。請問是離婚前過戶好還是離婚後過戶好
1. 離婚判決後房產如何過戶?(包括抵押及未抵押)
請准備以下資料到當地房產過戶中心辦理。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 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3. 房地產證 (原件)
4. 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生效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若一方同意協助辦理過戶,雙方共同申請;
若一方不同意協助辦理過戶,除提交生效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外,還應提交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
6. 若房子還還在銀行或其他人處設定抵押的,應提交抵押權人的同意的書面文件。若抵押在銀行,應先將房產從銀行贖出。
7,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2.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配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離婚時分配應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如果是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後雙方共同償還房貸的,離婚時房產歸購買者所有,但是婚後共同償還的部分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房產是雙方婚前共同貸款購買的,應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離婚時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前按揭購房離婚時一般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但如下情況除外:
1、婚前個人貸款購買,婚後,由貸款人個人財產償還貸款的;
2、雙方約定房產歸一方所有的;
3、其他情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4. 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子,婚後離婚怎麼辦
婚後共同還款的那一部分離婚時協商共同分割,或者給沒有得到房產一方相應的補償。婚後以共同財產還款的那一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夫妻約定個人獲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情形的除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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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3)一方或雙方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12、婚後8年內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5.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離婚了怎麼分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應該屬於個人財產,如果結婚後你們兩個人共同負擔房貸,就把共同負擔房貸這一部分做一下清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