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申請條件:
1、原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必須正常還款1年以上,並出具由原貸款銀行提供的無逾期還款記錄;
2、申請辦理「商轉公」的房產,必須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並且該房產沒有其他法律糾紛;
3、辦理「商轉公」須徵得原商業貸款銀行的同意;
4、借款人申請「商轉公」時其婚姻狀況已發生變化的,應提供相關證明和合法的房產權屬證明。
申請材料:
1、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因夫妻離婚等其他原因申請「商轉公」的,須提供離婚證明和人民法院關於夫妻財產分割的判決書或經過公證的財產分割協議,且其中必須對該房屋產權的歸屬作出明確說明;
3、房屋所有產權證復印件;
4、申請「商轉公」的,須提供辦理原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原貸款銀行提供的借款人商業貸款的正常還款記錄和貸款余額。
B.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流程是什麼
很多購房者在購房時因為公積金未繳納足夠月份或其他原因,買房時並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而是用了商業貸款購房,而在辦理完貸款手續甚至已經還款一段時間後,具備了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此時想要將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辦理的流程主要如下:
第一步:首先到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申請審批表。
第二步:原商業貸款銀行在申請表上證實商業貸款本金金額及有無逾期等情況。
第三步,中心審批並指定辦理公積金委託貸款的銀行網點。
第四步;借款申請人將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交與擔保公司總部,並用自有資金或用擔保公司的資金將原商業貸款還清,
第五步:申請人將原商業貸款的他項權證,他項權利注銷申請表交給擔保公司(總部或設在個委託銀行的網點)
第六步:擔保公司為貸款人辦理公積金貸款擔保手續。
第七步:委託銀行網點辦理公積金房貸手續並將借款人的借款劃給擔保公司,
第八步:擔保公司為借款人辦理原商業貸款他項權利注銷及公積金貸款抵押反擔保的他項權利登記手續。
第九步:擔保公司通知借款人取回房屋所有權證。
第十步:借款人用公積金借款歸還擔保公司所借資金(借款人有自有資金歸還原商業貸款的,擔保公司將公積金借款款交與借款人)。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6-1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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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怎麼個流程
二手房購買的時候很多人都辦理了商業貸款,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購房者公積金已經滿足貸款所需,這時候就要將商業貸款轉變為公積金貸款。購房者在辦理商業貸款轉化為公積金貸款的時候正常的流程有哪些?
一、咨詢受理
貸款轉貸申請人到原商貸銀行咨詢,如果符合轉貸條件,銀行工作人員應指導借款人正確完整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轉貸資料夾》。
二、提交資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借款人為單身的由民政部門出具單身證明);
2、原商貸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3、辦理原商貸所購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經濟)房購銷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復印件;
4、由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屋估價報告書》(二手房商貸轉公積金貸款);
5、房屋產權共有人出具經公證的同意抵押的具結書;
6、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貸款受理
1、受託銀行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面談、審核其提交申請資料;
2、查詢並列印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審核夫妻雙方個人信用情況、房貸情況;
3、受託銀行通過房產部門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詢」;
4、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受託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貸前試算,根據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
5、受託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同事借款人並告知原因。
四、簽訂合同
借款申請人與原商貸銀行簽借款(抵押)合同,同時在銀行指引下與管理中心指定的擔保公司簽訂擔保合同。
五、預存資金
借款申請人將原商貸余額與轉貸的差額部分,用自有資金存入轉貸銀行開立的存款專戶,用於提前結清原商業貸款。
六、貸款發放
管理中心發放貸款資金、有轉貸銀行通知轉貸借款人將公積金貸款資金和借款人預存的資金同時結清原商業貸款。
七、辦理抵押
由擔保公司代為辦理原商業貸款房產抵押注銷手續,並辦妥轉公積金貸款抵押等登記手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1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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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深圳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若您是在招行深圳分行辦理的住房商業貸款,如需申請商貸轉公積金貸款:
1.申請人或者配偶應當在本市已辦理了用於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自住住房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不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
2. 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
3. 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雙方或者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4. 申請人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申請,已經取得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同意;
5. 申請人或者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6. 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未出現貸款逾期記錄,且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信用狀況標准;
7. 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規定》(下稱《商轉公貸款規定》)的擔保(抵押或者質押);
8. 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商轉公貸款申請的時間為准,但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E. 深圳工行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你是銀行問了嗎 一般你這樣問的情況銀行都不願意給轉走的 因為他們也想要做業務的 但如果你確實 實在要轉走的話還是可以的只要按照正規的手續和流程來走的話是可以轉走的 具體要怎麼的詳細手續的話就要去銀行問下了 然後你想轉去的是那個銀行 的也要去那個銀行問下他們要什麼手續接入就可以了
F. 有誰辦了深圳的商轉公組合貸款,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若是在招商銀行辦理的商業貸款,支持轉公積金組合貸款,具體所需條件,請您在8:30-18:00致電95555選擇「2人工服務-「1」個人銀行業務-「4」個人貸款業務進入人工服務提供所在城市查詢。
G. 有誰辦了深圳的商轉公組合貸款,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一、商轉公貸款對象
在福州市購買自住住房並已辦理純商業性購房貸款,貸款尚未結清,符合福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且未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
二、申請商轉公貸款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借款申請人須為原商業性購房貸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應為原房產共同買受人)。
(二)借款申請人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且借款申請人和配偶均未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原商業性購房貸款已還款一年(含)以上,且在還款期間,商業性購房貸款銀行同意借款申請人提前結清貸款余額。
(四)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償還貸款的能力,信用記錄良好且無逾期貸款余額。
(五)所購房屋須為鋼混結構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可正常設定抵押權。
(六)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他條件。
三、申請商轉公貸款額度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福州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公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內,且商轉公貸款後不能形成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
(二)原商業性購房貸款余額內(取千元以上整數)。
(三)房屋價值的規定比例內(房屋價值按原購房總價與評估價中較低者確定)。
四、申請商轉公貸款期限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貸款年限與房齡合計不超過三十年。
(二)原商業性購房貸款的剩餘年限內。
(三)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限內(可順延5年)。
五、商轉公貸款利率
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
六、商轉公貸款所需提供材料
(一)《福州市個人商業性購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商轉公申請表」)。
(二)借款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借款申請人家庭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四)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五)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存摺(應反映最近6個月公積金繳存情況)。
(六)辦理原商業性購房貸款的《借款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七)原商業性購房貸款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八)原商業性購房貸款銀行提供的原商業性購房貸款余額證明(一個月內有效)及商轉公貸款申請之日前一年的還貸記錄。
(九)房屋產權共有權人出具同意抵押的具結書。
(十)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准入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地產價格評估報告書》
註:原商業性購房貸款為商品房按揭貸款且申請商轉公貸款總額低於原購房總額50%的,可不提供《房地產價格評估報告書》。
(十一)購房所在地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出具的職工家庭已購房產套數證明(家庭包含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十二)公積金中心及承辦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商轉公辦理流程
貸前咨詢⑴→申請⑵→審核、審批⑶→結清原貸款、注銷原抵押⑷→簽定合同⑸→辦理抵押登記⑹→發放貸款⑺→按期還款⑻→清戶⑼
(一)貸前咨詢
借款申請人到公積金中心咨詢,並領取《商轉公申請表》及其他貸款材料或在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二)申請
借款申請人向公積金中心提出商轉公貸款書面申請,並提供第六條規定的申請材料。
(三)審核、審批
公積金中心對借款申請人提供的商轉公貸款材料進行審核,並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予貸款的決定。
(四)結清原貸款、注銷原抵押
經公積金中心審批通過後,承辦銀行通知借款申請人在60日內結清原商業性購房貸款並經原商業性購房貸款銀行注銷原抵押。
(五)簽訂合同
借款申請人持原商業性購房貸款結清證明及原抵押注銷證明到承辦銀行簽定《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
(六)辦理抵押登記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簽訂後由承辦銀行送達購房所在地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七)發放貸款
抵押合同登記手續辦理完畢,承辦銀行憑相關憑證發放貸款至借款申請人在承辦銀行開設的個人賬戶內。
(八)按期還款
借款人按合同約定按期歸還借款。
(九)清戶
還款期滿,借款人結清貸款,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
八、實施時間
本細則自2011年7月11日起實施。
九、特別提示
(一)根據當年住房公積金可使用資金總額控制,商轉公貸款按輪侯原則辦理。
(二)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
(三)商轉公貸款後應為純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原商業性購房貸款借款人已離異,經法院判決或裁定明確其房屋產權歸屬已不在原商業性購房貸款借款人名下的,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
(五)商轉公貸款辦理過程中涉及的查房、擔保、評估等相關費用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六)商轉公貸款應嚴格執行二套房政策,三套房停止轉貸。
(七)未經中心審核、審批作出准予貸款的決定前自行結清貸款的不予辦理商轉公貸款。
(八)本辦法由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