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貸款貼息賬務處理
這屬於公司的優惠政策,貼息由廠家承擔,賬務處理應該以單據為准。
可按銷售折讓進行賬務處理,沖減庫存銷售成本
借:庫存商品 (紅字)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紅字)
貸:銀行存款 (紅字)
㈡ 扶貧款怎麼做會計分錄,我單位給別的單位扶貧款,開據一張收款收據如何做賬
借:營業外支出----資助支出科目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㈢ 財政部貼息貸款 怎麼做分錄
貼息的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財政貼息。
㈣ 貸款貼息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企業貸款貼息是計入財務費用還是營業外收入,有兩種情況:
1、如果是財政性的貼息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具體賬務處理是: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2、如果是企業間的貸款貼息,則計入財務費用科目。具體賬務處理是: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
3、貼息貸款是指借款人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的利息由政府有關機構或民間組織全額或部分負擔,借款人只需要按照協議歸還本金或少部分的利息。這種方式實質上就是政府或民間組織對借款人的鼓勵或支持。實行利息補貼的貸款為貼息貸款。
㈤ 扶貧支出怎麼做會計分錄
扶貧資金核算一般有三種方法:一是通過「公積公益金」科目核算,撥入扶貧資金記該科目的貸方,支出記借方或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然後結轉;二是通過「補助收入」科目核算,撥入扶貧資金記貸方,使用資金記入「農業發展支出」、「管理費用」、「經營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借方(這種方法使用較少);三是通過「專項應付款」科目核算,撥入款項記入該科目的貸方,項目支出記入本科目借方,工程類支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完工結轉後將相應的專項應付款余額轉入「公積公益金」科目。
扶貧資金支出,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管理費用/在建工程等
貸:銀行存款等
㈥ 關於貼息的會計分錄
說的不太清楚,銀行給的承兌出票人是你公司還是別的公司?
如果你們公司不是票據上的票面出票人的話,可如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 7600000
財務費用 400000
貸:應收票據 8000000
㈦ 扶貧專款里,賬戶上產生的利息上什麼會計科目,還有扶貧收到貼息資金,然後付利息應該怎麼做會計分錄
a,入經費外收入
b,入其它應收款
㈧ 財政撥款公司的貸款貼息賬務怎麼處理
財政貼息要區分情況進行處理:
一、基本建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
1.如果屬於基本建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則應按照《關於印發《基本建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2]95號)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項目單位收到貼息資金後,在建項目沖減工程成本,竣工項目沖減財務費用。
2。至於是否涉稅,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財政性資金 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
(一)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於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後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二)對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並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准予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三)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按照核定的預算和經費報領關系收到的由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入的財政補助收入,准予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條所稱財政性資金,是指企業取得的來源於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先征後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所稱國家投資,是指國家以投資者身份投入企業、並按有關規定相應增加企業實收資本(股本)的直接投資。
二、如果不屬於基本建設中央財政貼息,應按照政府補助准則進行相關會計處理。
1.存在借款利息資本化的情況。
首先:如果在建期間的貸款利息已經資本化計入在建工程,則收到的財政貼息應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工程轉資後,按照與折舊相同的進度進行分攤。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其次:工程竣工後如仍發生利息支出並取得財政貼息。則: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2.不在借款利息資本化的情況。
如果不存在資本化利息,則收到財政貼息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
3.如文件無特殊規定,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㈨ 關於貸款貼息賬務處理的問題,高人請指教!!!!!!!!!!!!!!!!
我覺得貼息應做為沖減原資本化的借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