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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重慶市生源地助學貸款最新文件

發布時間: 2021-12-13 06:42:04

1. 重慶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

利息是按照銀行同期利息執行的,在校期間是政府幫你付息,畢業後頭2年是寬限期,可以只還利息,2年過後開始還本付息,你辦好生源地助學貸款後,合同上面都寫好了的,你自己好好看下嘛

2. 2020年重慶的生源地助學貸款是幾月份啊

生源地貸款之前一般是7月份-8月份開始的,現在因為疫情不知道時間有沒有變,有變化應該是會通知的

3. 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的的文件有沒有電子檔

有電子檔,可前往學校資助管理中心進行列印,具體詳情咨詢學校管理中心。

申請助學貸款流程

一、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材料

二、合同簽訂

1、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

2、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

3、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4、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三、合同回執

1、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

2、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

3、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

4、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5、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四、貸款發放

1、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

2、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五、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3)重慶市生源地助學貸款最新文件擴展閱讀:

一、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1、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2、家庭經濟困難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5、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6、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4. 關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資料(重慶)

我媽在那兒工作,她剛剛告訴我的一些資料,希望能解決你的問題。一、認真組織2010年秋季助學貸款申請受理工作 在2010年4月底前,按《重慶市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辦法》(渝財教〔2009〕45號)要求,各區縣負責組織本地區內高中學校當年高考新生的預申請工作;各普通高校負責完成本校在校學生首次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資格認定工作(具體操作辦法見渝教財〔2008〕46號)。 當年高考新生的預申請材料由各高中學校匯總後並負責寄送至生源地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各高校負責將本校首次申請生源地的資格認定材料審核後交學生本人,由貸款學生在辦理貸款申請手續時提交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各區縣資助中心應根據預申請和往年貸款情況,認真做好貸款需求測算,及時向財政部門報送年度貼息和風險補償金預算。 7月中旬,各區縣可直接辦理和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並認真做好貸前受理的前期工作,具體工作時間安排見附件1。 二、認真做好提前還款相關工作 按照《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開行發〔2008〕271號)規定,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是開行固定提前還款日。各區縣資助中心對申請提請還款者,請於7月1日前將還款申請書、提前還款申請匯總表等資料報開行市分行審核;7月10日前,應根據審核結果,將提前還款資金從學生賬戶扣轉至縣資助中心賬戶,再由縣資助中心賬戶劃入開行市分行賬戶。 三、已獲得貸款學生2010年合同續簽問題 自2008年秋季學期以來,貸款學生是按「一年一簽」模式簽訂的貸款合同,為方便群眾,簡化手續,借款學生和家長可憑已簽合同(原件)、本人身份證前往區縣資助中心填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不需鄉鎮或居委會簽章)後,直接續簽2010年貸款合同。如學生(或其家長)本人因故不能返回家鄉,可由其出具《授權委託書》(見附件2)後,授權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 四、切實做好貸款發放和貸後管理工作 (一)規范貸前審查程序 每年7-9月,是生源地貸款辦理的高峰期。各區縣、各高校應本著「應貸盡貸、簡化程序、方便群眾、防範風險」的原則,提前做好應急預案,於5月底前報送市教育貸款中心和開行市分行備案。同時,各區縣應嚴格按國家和市相關政策規定和《國家開發銀行重慶市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檔案管理實施細則》要求,切實履行貸前審查職責,精心指導貸款學生和家長填報貸款資料,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准確性。 (二)強化生源地貸款合同《回執》管理工作 《生源地貸款合同回執》(以下簡稱《回執》)是國家開發銀行審核貸款材料的必備資料之一。各高校應在「綠色通道」工作程序中,明確規定各部門的職責,進一步細化《回執》收集、匯總和向區縣資助中心統一寄送等工作內容。在規定時限前,如高校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向區縣資助中心寄送《回執》,將視為學校已對該生給予了免除學費資助,國家開發銀行將不再批准該生貸款。 (三)切實做好貸款風險防範 在生源地貸款畢業生離校前,各高校應積極配合區縣資助中心,組織借款學生完成債務確認手續後,分別寄送各區縣資助中心。各區縣資助中心應建立健全貸後管理工作制度,完善與借款畢業生和共同借款人的信息溝通機制,認真做好貸款催收相關記錄,積極配合開行市分行切實做好風險防範工作,深入推進此項工作的健康、持續發展。 五、其他 2010年6月至9月期間,開行市分行與市貸款管理中心將組成聯合調研組,赴部分區縣資助中心對受助學生資格認定、貸前調查、貸款資料審查、檔案管理及日常業務工作等方面進行評估(考察評估的區縣和時間另行通知),並將結果納入本年度區縣資助中心業務考核內容。 各區縣資助中心要及時將提前還款、貸款辦理、年終還款等信息錄入it系統,做好系統數據維護。 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市教育貸款管理中心、國家開發銀行重慶市分行聯系。 市教委聯系人:胡志銘、付桂玲;電話:略; 國家開發銀行行市分行聯系人:張可、仲文弟;聯系電話:略。 附件: 1.2010年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進程及時間安排 2.授權委託書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國家開發銀行重慶市分行

5.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國家開發銀行重慶市分行關於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附件1:

2010年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進程及時間安排 月 份 工作主要內容 3月至4月 1.上年度先進集體個和先進(優秀)個人表彰會暨工作會;
2.由區縣組織屬地高中學校開展預申請工作;
3.高校負責完成在校大學生貸款資格認定工作。 5月至7月 1.國開行基層銀行業務新系統操作技能培訓會;
2.區縣學生資助中心整理、匯總預申請材料;
3.在7月中旬,啟動已貸款的在校學生合同續簽工作。 8月 1.在20日前,完成2007-2008年首批貸款學生續簽合同;
2.中旬開始,啟動2010年高校新生貸款合同簽訂工作; 9月 1.月底前,完成新增貸款合同簽訂及初審、匯總工作;
2.完成2007-2008年首批貸款學生續簽合同匯總、上報工作;
3.高校分別向各區縣資助中心統一寄送《回執》 10月 1.上旬前,完成新增合同匯總及上報工作;
2.逐步啟動貸款資金撥付工作 11月 1.在10日前,完成貸款資金發放工作;
2.在20日前,各區縣資助中心與開行市分行核對本年度生源地貸款貼息、風險補償金和學生自付利息相關數據,同時向區縣教委、財政局報送財政貼息及風險補償金用款計劃申請;
3.市教育貸款管理中心審核、匯總各區縣財政貼息、風險補償金後,向市教委、財政局及全國資助中心報送財政貼息及風險補償金用款計劃申請。 12月 1.區縣資助中心將本縣(區)財政貼息、風險補償金撥付至開行賬戶;同時,督促貸款畢業生按期支付利息(20日前完成);
2.市貸款管理中心將市級財政貼息、風險補償金撥付至開行賬戶;同時,督促各區縣資助中心按期支付縣級財政貼息及風險補償金(20日前完成);
3.本年度先進集體和先進(優秀)個人評審工作;
4.爭取召開本年度生源地貸款先進集體和先進(優秀)個人表彰會。

6. 重慶生源地助學貸款

這張卡你要改了密碼,以後貸下來的錢都會打到這張卡里。另外你要保持與貸款銀行及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聯系,打聽錢什麼時候能到帳。

7. 怎麼查詢重慶市生源地助學貸款是否發放了

第一:可以到你們學校的主管部門,一般是助學貸款中心啊 或者是學生資助中心啊 查詢 他們那會有一個到款同學的資料庫

第二;回你的生源地查詢

8. 關於重慶生源地助學貸款

生源地貸款相關問題
1.什麼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由國家開發銀行市分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區縣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2007年8月1日,財政部、教育部和國家開發銀行在北京召開了全國部分城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工作會。重慶市是財政部、教育部和國家開發銀行指定的全國五個試點省(市)之一。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對象包括哪些?
答:申請貸款的對象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已被批准設立、實施高等教育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或高校在校學生。
3.每年何時可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答:為保障高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減少申請貸款學生因路途往返影響其在校期間的正常學習和生活,遵循「以人為本,學業為重,方便群眾,利於管理」的原則,每年在高考後的7月至9月10日和1月至2月期間,為各區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的集中受理時間。其它時間將不再予受理。
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區縣那個部門負責?
答:根據國家和重慶市政府的要求,各區縣已在區縣教委(教育局)設立了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長期專職工作機構,專門負責本地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的受理、初審、組織合同簽約和貸款催收等相關的日常事務工作。同時,承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宣傳和咨詢等工作。
5.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新生必須符合哪些條件?
答: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的具備條件是: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被國家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認定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區縣;
(5)因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
同時,需由直系親屬(父母)作為共同借款人。
6.共同借款人應符合那些基本條件?
答:首先是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無不良信用記錄;同時,家庭經濟困難應符合以下基本特徵之一:
(1)農村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
(2)孤兒及殘疾家庭;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貧困家庭;
(7)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貧困戶;
(8)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
(9)其它原因造成家庭年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元;
(10)其它貧困家庭。
7.共同借款人應承擔那些責任和義務?
答:共同借款人是指借款學生的父母或願意為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自然人。
共同借款人的責任是督促借款學生按合同規定將貸款用於支付行銷學費和住宿費。在借款學生畢業後,督促其按期還本付息。同時,借款學生畢業後出現不按期還本付息的違約時,共同承擔還本付息的義務。
8.如何領取申請表格?
答:凡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對象,可按入學前戶籍和家庭居住地,在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下屬的區縣學生資助中心領取《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經學生本人和家長填報後,由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接受申請。
9.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額度是多少?
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主要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原則上每人每年不超過6000元。
10.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重慶市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表》,當年高考錄取新生由家庭居住農村村委會或街道居委會;也可由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審核。並經就讀中學審查,並簽署意見。
(2)在校就讀大學生,按《教育部財政部關於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07〕8號)要求,在學校寒暑假返家期間,將《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經家庭居住農村村委會或街道居委會,也可由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審核後;在就讀高校領取、填報《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報學校審查。
(3)《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
(4)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5)借款人錄取通知書及復印件。
11.生源地信用助學信用貸款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答: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即自簽訂借款合同的總年限不超過14年)。
借款人在校學習期間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需學生本人支付利息,可不償還本金),寬限期後借款人或連帶責任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1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如何計算利息?
答:貸款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執行,不上浮。貸款利息按年計收。
13.上學期間學生需要支付利息嗎?
答:學生在校期間及寬限期內,借款學生不需支付貸款利息。
14.提前還款加收其他費用嗎?
答:借款人提前還款,除應付本息外不加收其他費用。
15.貸款學生到學校報到需注意哪些注意事項?
答:高校新生憑本人與國家銀行市分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到學校入學報到。並將貸款發放回執交學校簽章確認將盡快寄回。
16.畢業離校前,應辦理那些手續?
借款學生畢業前必須與經辦銀行辦理相關的債務確認書,制定還款計劃。
在就業後,應立即將就業單位、本人聯系方式(電話、地址、郵政編碼)等相關信息及時通告區縣學生資助中心。凡工作單位發生變化時,應主動通報新的就業單位及相關信息。
17.什麼情況下需要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答:在借款學生出現繼續攻讀學位、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需與銀行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8.借款學生畢業後貸款本息如何償還?
答:自畢業當年開始自付貸款利息,自畢業後第三年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應在還本付息日3日前,將應付貸款本息資金存入代理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
19.違約的借款學生應承擔什麼樣的後果?
答:未按貸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銀行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執行利率為合同約定貸款利率的150%;未按貸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銀行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利息,執行利率為合同約定貸款利率的130%。
特別提醒,借款學生的履約行為已納入全國統一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實施管理。借款人嚴重的違約行為將可能影響到今後不能獲得金融機構貸款,申請信用卡,以及在金融機構、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等就業時對其的誠信審核。
20.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與國家助學貸款有何主要區別?
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對象是今年被各普通高校錄取的重慶市生源的大學新生,同時,要求錄取新生的戶籍和家庭居住地在同一區縣即可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對象是各高校在校學生,需到學生入學後在所就讀的學校辦理。
特別提醒:貸款學生擁有自主選擇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或生源地信用貸款的權利,但不得重疊,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組織管理部門有哪些?
答:重慶市由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下屬的重慶市教育貸款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各區縣(自治)縣由當地的教育委員會指定區縣學生資助中心負責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初審、組織合同簽約等工作。
22.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如何審核貸款學生就讀高校信息?
答:學生就讀高校分為:中央高校、跨省高校、重慶市地方高校;公辦高校、民辦高校;軍事院校地方招生高校等。各類高校的屬性必須在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e.cn首頁中,點擊「規劃統計」版塊,再點擊「高等學校名單」,即可彈出「教育部批準的高等學校名單、新批準的學校名單」網頁,「全國普通高校名單」、「全國民辦普通高校名單」和「全國成人高校名單(僅限於普通高考招生院校)」中查找(除軍事院校地方招生外),並逐一核實確認。
凡未納入「全國普通高校名單」和「全國民辦普通高校名單」(除軍事院校地方招生高校外)的其它高校,不符合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基本條件。
23.生源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與父母戶籍所在地不一致如何確認?
答:生源地是指借款學生在高校錄取前的戶籍所在地。申請借款學生與父母戶籍所在地屬在重慶市內者,應以父母戶籍及居住地為同一地點的所在地為准。其父母戶籍在外省者,應在其父母戶籍所在地辦理;父母戶籍在重慶市內與居住地不一致的,應在其父母完善戶籍與居住地為同一所在地的相關手續後,予以辦理。
24.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父母離異的如何處理?
凡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其父母離異者,應按父母離異時,法律確認的撫養權予以認定。由承擔撫養權的一方的戶籍及居住所在地為准。同時,根據《新婚姻法》規定,離婚的「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未承擔撫養權的一方應提供可證明其家庭經濟困難的相關材料,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5.申請生源地貸款學生其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的如何認定?
答: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的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者,應遵循「以人為本、客觀公正、實施求是、方便群眾」精神,可由其父母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權材料,委託其親屬或其他人代為辦理,由其授權委託人全權代表其父母履行相關義務和權力。
26.貸款學生簽訂合同時,需准備那些證件及材料?
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由各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申請貸款的學生和家長(或法定委託人)應嚴格按通知簽約時間准時到達指定的簽約現場,並攜帶以下證明證件及材料(需復印一套):
1.借款學生本人身份證、當年高考錄取通知書或就讀高校(每學期已注冊)的學生證。
2.父母為共同借款人,應帶上父母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籍簿。如父母委託他人代理,委託代理人應帶上其父母委託書及身份證(復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
3.自帶在中國農業銀行XX縣支行營業部辦理的專用貸款卡(來時應先辦此卡,持卡簽借款合同)。
4. 自備黑色簽字筆一支。
27.簽訂貸款合同需注意那些問題?
答:是借款學生與國家開發銀行簽訂的生源地信用貸款合同是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的重要文件。借款學生在簽訂合同文本時,必須逐條仔細閱讀,不懂之處應立即向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有關工作人員請教,認真理解後簽約。
28.借款合同簽訂後要承擔那些法律責任?
借款學生一旦簽約後,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履行本人的義務和權力,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借款人學生的不良信用記錄將被記入「全國統一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成為借款學生本人信用等級評定的重要依據之一,將直接影響到借款學生今後在金融機構貸款、單位就業、出國、社會福利保險等諸多方面。同時,將承擔因自身違約行為產生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罰息、罰金,在公眾媒體上公布其違約行為,以及民事訴訟等。
29.貸款學生如何到校報到?
答:借款學生與國家開發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後,憑由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出具貸款《合同回執》和高校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到學校後,在學校設立的「綠色通道」,按相關流程即可辦理入報到注冊手續。
30.貸款資金如何支付到學校?
答:高校填報《合同回執》後,分別寄送各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報送區縣代理銀行。區縣代理銀行收到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的支付指令後,在1個工作日內,將借款學生當年貸款學費撥付到學生個人銀行卡上。並轉付到學校指定賬戶(不能提取現金)。學校在收到銀行支付的貸款資金後,應向學生開具收取學費的行政事業收費收據,並作為支付當年學費的憑證。
31. 借款學生因故未到校上學的簽約合同應如何辦理?
借款學生與銀行簽訂生源地貸款合同後,因本人原因未到學生完成學業者,也必須按合同規定履行相應的義務。一旦出現因故不能完成學業的情況,必須立即通知原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動提出修改或終止合同的書面申請,在徵得國家開發銀行同意後,簽署相關法律文件,正式終止該合同的繼續執行。同時,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應承擔合同終止前已產生的經濟責任(如終止合同前的貸款利息、罰息、罰金等)。
凡未完成終止合同相關手續者,均視為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的違約行為,將記入「全國統一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在借款合同債務尚未償還前,不再享有另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的權力。

以下是重慶的一所高職學院資助政策簡介

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上大學,首先可通過「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後,學校對其家庭經濟情況進行核實,再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其中,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等為輔。此外,我院還對成績優秀的學生設立校內獎學金,我院還積極引導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面向我院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共同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
二、國家助學金
1. 資助標准。共分三等,
一等助學金受資助人 3000元每人每年,
二等助學金受資助人 2000元每人每年
三等助學金 受資助人 1000元每人每年
2.基本申請條件。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④勤奮學習,積極上進;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3.申請、評審和發放。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2月30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按10個月發放,高校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4. 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三、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是為了激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
1.獎勵標准。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④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3.申請、評審和發放。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2月31日前完成評審。
4.相關事項。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
四、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
1.獎勵標准。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④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3.評審和發放。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各高校於每學年開學初啟動評審工作,當年12月31日前完成評審。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4.相關事項。學生無論家庭經濟是否困難,只要符合規定條件,均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五、生源地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由國家開發銀行市分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區縣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申請貸款的對象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已被批准設立、實施高等教育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或高校在校學生。
申請地點:家庭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的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
新生學生應准備的材料:
1、家庭貧困證或者貧困證明
2、錄取通知書
3、學生和父母的身份證復印件,身份證雙面都要復印,用A4紙
4、家庭戶口簿復印件
老生應准備的材料:
申請地點::家庭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的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
需學校辦理的程序:
1、聯系自己的班主任,找班主任要助學金的附件一和附件二
2、助學金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學生填寫好後,附件一到民政部門蓋章。
3、助學金的附件二 民主評議一欄請班主任在推薦檔次ABCD里選擇等級,陳述理由由班主任對學生家庭情況進行證實,並簽字。認定決定一欄院系意見,由系主任在同意評議小組意見上打勾,並簽字。
4、確定前三個程序辦完之後,在助學金的附件二的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意見一欄由學生處在同意工作組和評議小組意見打勾,學生處處長簽字,並蓋上學生助學貸款公章。出具學生下學期學費證明。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額度:每人每年6000元

七、勤工助學
勤工助學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於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
1. 活動管理。學生在學有餘力的前提下,向學校提出勤工助學的申請,並在學生處登記建檔,經學生處考核由學校統一安排到校內或校外的崗位上進行勤工助學活動。
2、學院提供的勤工助學崗位有:學院食堂、學院圖書館、多媒體教室管理等(一切以實際情況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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