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重慶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何提取
一、重慶公積金購房提取條件:
職工以自有資金一次性付清購房價款購買自住住房,且滿足以下條件的,職工及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1、購買商品房,應當自購買合同登記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一年內;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也可以自取得增值稅發票之日起一年內收回。契稅繳納憑證。
2、購房改革,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或一年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拆遷安置房的購置,應當自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一年內進行。
4、購買二手房、拍賣房屋,應當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一年內進行。
5、自簽訂購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一年內購買保障性住房。
二、重慶市公積金租賃條件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沒有自己住房和出租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在房屋租賃期間,按照下列條件提取:
1、公租房出租的,按照實際租金支出提取租金支出。夫妻雙方的租金支出總額不得超過一年。
2、商品房租金按照下列指標提取:
員工未提供登記租賃合同和租賃納稅憑證的,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的提取限額。單名職工在主城區每月提取限額為900元(每年10800元),在主城區以外的縣每月提取限額為600元(每年7200元)。
三、辦理方式
1、單位在職職工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有條件的遠郊區縣分中心可面向職工個人辦理。退休職工由單位統一辦理提取手續,單位不得以退休為由將職工個人賬戶集中封存。
2、需填表格,單位統一辦理的:
(1)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申請辦理租房提取職工填寫《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
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
(2)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單位匯總表》(一式一份/每批)。
職工個人申請辦理的: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1)重慶市第二次取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提取證明材料:
第七條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除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外,還需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一)離休、退休的,需提供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本人《離休證》或《退休證》,未取得離退休證的出具區以上勞動、人事部門審批的離退休證明。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勞動、人事、衛生、安全等部門組成的勞動鑒定委員會簽章認可的《重慶市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表》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
(三)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戶口注銷證明、出國定居證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證等證明文件。
(四)調出本市的,需提供調函;戶口遷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等有關材料。
職工應要求調入單位在接受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為其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並提供接受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開具的新賬戶證明,交由市中心直接將其住房公積金賬存余額轉入接受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五)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需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失業證》。
(六)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當地公安部門、司法部門認定的死亡證明。屬於亡者法定繼承人的,提供繼承人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有效繼承證明;屬於亡者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公證機關的證明。
(七)職工付清購買商品房價款的,需提供全額不動產發票、契稅完稅憑證、《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購)合同》;
付清購買二手房價款的,需提供契稅完稅憑證、《房地產權證》或《重慶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付清購買房改房價款的,需提供國有住房出售專用票據、《房地產權證》;
付清購買拆遷還建房價款的,需提供拆遷還建房的《房地產權證》、《拆遷安置協議》及繳款收據、契稅完稅憑證。
直系親屬付清購買本款上述類型自住住房價款的, 除需提供相應類型所需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八)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首次辦理時,需提供《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購)合同》、《重慶市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或借款合同;以後各次辦理時,只需提供中心列印的「重慶市住房公積金還貸支取憑證」、近期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
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㈡ 住房公積金第二次提取
一、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資料:
1、申請人《個人住房公積金專用折》;
2、《個人購房借款合同》;
3、銀行還款存摺(卡),提供近期三個月的還款明細(須與借款合同的還款賬號相符)
4、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5、申請人已婚需提供《結婚證》及配偶《居民身份證》,離婚需提供《離婚證》,未婚需提供《未婚證》或《戶口簿》;符合本項提取條件的職工,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當年(1月1日-12月31日)應還款付息額,凡首次以購房還貸條件支取的(非公積金貸款),另需提供1-5項資料的復印件。
二、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手續:
一般來說,如果第一次是以購房形式支取公積金,那麼第二次就要以還貸支取了,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應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償還商業貸款
①首次辦理時,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重慶市預購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借款合同,首付款付款憑據(發票或收據);
②第二次辦理時,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重慶市預購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借款合同,近期對應時段已償還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加蓋銀行鮮章);
③第三次及以後辦理時,應提供近期對應時段已償還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加蓋銀行鮮章)。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2)償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
只需填報提取申請表格。配偶辦理時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異地公積金貸款的,提取時參照商業貸款方式提供資料)
㈢ 重慶公積金如何提取
重慶公積金提取有下列幾種情形:
1、購房提取。
2、租房提取。
3、公積金還貸提取。
4、農民工提取。
5、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6、重大疾病提取。
7、退休、離職滿兩年、死亡等銷戶提取。
離職職工提取辦理方式、地點、時限:
1、辦理方式
職工只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該賬戶已調出原單位且尚未調入新單位的(職工有多個個人賬戶的,應當先辦理賬戶合並後,方能申請提取公積金),由職工本人直接申請辦理提取手續。
2、需填表格
(1)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申請表》(在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或在中心網站上下載);
(2)申請辦理租房提取職工填寫《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在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或在中心網站上下載),不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申請表》。
3、辦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渝中辦事處、江北辦事處、全市任一分中心(鐵路分中心除外),原在鐵路分中心繳存職工也可在鐵路分中心辦理。
4、注意事項
離職人員委託他人代辦提取手續的,應當出具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提取資金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卡的,可不再公證。
㈣ 重慶市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話需要什麼條件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什麼特別規定:
上次公積金貸款沒有還清就不能再次貸款;
一個人只允許同時貸一次公積金貸款;
符合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① 一是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
② 二是貸過公積金已還清,當月還清,次月才有資格進行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套房二套房的限制;
貸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為年息4.9%;
只要已還清上次公積金貸款,然後滿足公積金貸款條件,第二個月就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了。
㈤ 重慶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後,需要多久可以提取首次
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如果個人賬戶有餘額,是不能立即提取的,需要還完公積金貸款後,才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
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材料及流程:
身份證;
購房合同(借款合同);
購房發票(首付款發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如果本人不是主購房人的話);
提取還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
到單位的公積金經辦人員處辦理公積金支取手續;
由匯繳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鑒,後面附上有關支取證明材料;
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系統審核後方可辦理支取;
支取時既可以通過單位也可以自己辦理。
㈥ 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
1.你們是按揭貸款購房嗎?只能是有貸款的才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我們寧波是這樣規定的,不知你們那兒的規定是否一致。
2.以後提取需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及還貸證明(或還貸的存摺),當然還要帶上單位開的公積金提取單
3.因我先生的公積金無法提取,所以以前我只提取自己的。如果提兩人的是否還要帶上結婚證明。另外,辦理手續我想一個人去就行了吧?
4.不放心的話,可以先給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打個電話咨詢下.
(6)重慶市第二次取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所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是指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託的各個公積金提取業務經辦銀行網點,根據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政策、規定和操作規范,
對提取申請人的提取資格和提取行為真實性進行檢驗的方式,目的在於確保住房公積金資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積金的專款專用。
辦理要點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㈦ 第二次提取公積金還貸要什麼手續
對住房公積金的銀行領取並填寫申請表,提取相關證據到銀行辦理審核手續。
如果你離開原來的工作單位,非廣州戶口,就可以直接提取資金。
這將需要出具證明的原基金單位提取的副本,你還需要一個離職證明,完成後,憑身份證可以到銀行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