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辦理條件:
在深圳購房後的商業貸款,符合規定的條件時可以轉成公積金貸款
1、申請人或者配偶應當在深圳已辦理了用於購買深圳區域內的自住住房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不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
2、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深圳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深圳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雙方或者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深圳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4、申請人提前償還部分或者全部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申請,已經取得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同意;
5、申請人或者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6、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未出現貸款逾期記錄,且符合公積金規定的信用狀況標准;
7、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規定》(下稱《商轉公貸款規定》)的擔保(抵押或者質押);
8、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受理商轉公貸款申請的時間為准,但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❷ 有誰辦了深圳的商轉公組合貸款,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一、商轉公貸款對象
在福州市購買自住住房並已辦理純商業性購房貸款,貸款尚未結清,符合福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且未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
二、申請商轉公貸款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借款申請人須為原商業性購房貸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應為原房產共同買受人)。
(二)借款申請人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且借款申請人和配偶均未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原商業性購房貸款已還款一年(含)以上,且在還款期間,商業性購房貸款銀行同意借款申請人提前結清貸款余額。
(四)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償還貸款的能力,信用記錄良好且無逾期貸款余額。
(五)所購房屋須為鋼混結構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可正常設定抵押權。
(六)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他條件。
三、申請商轉公貸款額度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福州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公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內,且商轉公貸款後不能形成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
(二)原商業性購房貸款余額內(取千元以上整數)。
(三)房屋價值的規定比例內(房屋價值按原購房總價與評估價中較低者確定)。
四、申請商轉公貸款期限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貸款年限與房齡合計不超過三十年。
(二)原商業性購房貸款的剩餘年限內。
(三)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限內(可順延5年)。
五、商轉公貸款利率
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
六、商轉公貸款所需提供材料
(一)《福州市個人商業性購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商轉公申請表」)。
(二)借款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借款申請人家庭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四)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五)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存摺(應反映最近6個月公積金繳存情況)。
(六)辦理原商業性購房貸款的《借款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七)原商業性購房貸款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八)原商業性購房貸款銀行提供的原商業性購房貸款余額證明(一個月內有效)及商轉公貸款申請之日前一年的還貸記錄。
(九)房屋產權共有權人出具同意抵押的具結書。
(十)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准入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地產價格評估報告書》
註:原商業性購房貸款為商品房按揭貸款且申請商轉公貸款總額低於原購房總額50%的,可不提供《房地產價格評估報告書》。
(十一)購房所在地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出具的職工家庭已購房產套數證明(家庭包含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十二)公積金中心及承辦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商轉公辦理流程
貸前咨詢⑴→申請⑵→審核、審批⑶→結清原貸款、注銷原抵押⑷→簽定合同⑸→辦理抵押登記⑹→發放貸款⑺→按期還款⑻→清戶⑼
(一)貸前咨詢
借款申請人到公積金中心咨詢,並領取《商轉公申請表》及其他貸款材料或在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二)申請
借款申請人向公積金中心提出商轉公貸款書面申請,並提供第六條規定的申請材料。
(三)審核、審批
公積金中心對借款申請人提供的商轉公貸款材料進行審核,並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予貸款的決定。
(四)結清原貸款、注銷原抵押
經公積金中心審批通過後,承辦銀行通知借款申請人在60日內結清原商業性購房貸款並經原商業性購房貸款銀行注銷原抵押。
(五)簽訂合同
借款申請人持原商業性購房貸款結清證明及原抵押注銷證明到承辦銀行簽定《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
(六)辦理抵押登記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簽訂後由承辦銀行送達購房所在地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七)發放貸款
抵押合同登記手續辦理完畢,承辦銀行憑相關憑證發放貸款至借款申請人在承辦銀行開設的個人賬戶內。
(八)按期還款
借款人按合同約定按期歸還借款。
(九)清戶
還款期滿,借款人結清貸款,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
八、實施時間
本細則自2011年7月11日起實施。
九、特別提示
(一)根據當年住房公積金可使用資金總額控制,商轉公貸款按輪侯原則辦理。
(二)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
(三)商轉公貸款後應為純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原商業性購房貸款借款人已離異,經法院判決或裁定明確其房屋產權歸屬已不在原商業性購房貸款借款人名下的,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
(五)商轉公貸款辦理過程中涉及的查房、擔保、評估等相關費用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六)商轉公貸款應嚴格執行二套房政策,三套房停止轉貸。
(七)未經中心審核、審批作出准予貸款的決定前自行結清貸款的不予辦理商轉公貸款。
(八)本辦法由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望採納!
❸ 深圳的商業貸款什麼時候可以轉為公積金貸款
若是在深圳招商銀行辦理的商業貸款,可辦理商貸轉公積金貸款,請您在8:30-18:00致電95555選擇3個人客戶服務-3-3-8進入人工服務提供貸款城市了解。
❹ 深圳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若您是在招行深圳分行辦理的住房商業貸款,如需申請商貸轉公積金貸款:
1.申請人或者配偶應當在本市已辦理了用於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自住住房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不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
2. 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
3. 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雙方或者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4. 申請人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申請,已經取得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同意;
5. 申請人或者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6. 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未出現貸款逾期記錄,且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信用狀況標准;
7. 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規定》(下稱《商轉公貸款規定》)的擔保(抵押或者質押);
8. 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商轉公貸款申請的時間為准,但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❺ 深圳:如何操作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您好,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申請條件:
1、原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必須正常還款1年以上,並出具由原貸款銀行提供的無逾期還款記錄;
2、申請辦理「商轉公」的房產,必須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並且該房產沒有其他法律糾紛;
3、辦理「商轉公」須徵得原商業貸款銀行的同意;
4、借款人申請「商轉公」時其婚姻狀況已發生變化的,應提供相關證明和合法的房產權屬證明。
申請材料:
1、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因夫妻離婚等其他原因申請「商轉公」的,須提供離婚證明和人民法院關於夫妻財產分割的判決書或經過公證的財產分割協議,且其中必須對該房屋產權的歸屬作出明確說明;
3、房屋所有產權證復印件;
4、申請「商轉公」的,須提供辦理原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原貸款銀行提供的借款人商業貸款的正常還款記錄和貸款余額。
❻ 深圳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若您是在招行辦理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具體您所在當地「商轉公」業務的規定,可致電95555轉人工服務詳細了解。
❼ 深圳買房商貸轉公積金貸款全攻略
在深圳,由於房價高等原因,不少人都比較傾向選擇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人在買房的時候因為不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只能辦理商業貸款。但是等到符合公積金繳納滿足貸款條件,即可辦理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在深圳,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本人為商轉公貸款申請人,配偶應當為共同申請人;父母在深圳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為共同申請人。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職工購買的住房有其他權利人的,職工不能以該住房申請商轉公貸款。
申請條件:
1.申請人或者配偶應當在本市已辦理了用於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自住住房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不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
2.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雙方或者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4.申請人提前償還部分或者全部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申請,已經取得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同意;
5.申請人或者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6.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未出現貸款逾期記錄,且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信用狀況標准;
7.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規定》(下稱《商轉公貸款規定》)的擔保(抵押或者質押);
8.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商轉公貸款申請的時間為准,但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所需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驗原件收2份復印件);
2.婚姻證明(原件及1份復印件);
3.原所購住房買賣合同(復印件加蓋銀行章);
4.原所購住房的房地產證(如原所購住房為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且已辦理房地產證的,須提供此項資料,未辦理房地產證的,無需提供此項材料;如原所購住房為新建商品房期房,尚未取得房地產證且以自有其它房產或第三方抵押房產提供抵押擔保,也無需提供此項材料)(復印件加蓋銀行章);
5.原貸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貸款為商業性住房按揭授信額度的,須同時提供額度項下能證明單筆按揭款項用途為購房的借款合同或發放行的其他證明材料(驗原件收1份復印件);
6.原貸款支付證明(借款借據等)(驗原件收1份復印件);
7.原貸款還款明細和還款計劃(原件各1份,至少包括最近12期記錄);
8.以本市行政區域內已取得房地產證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擔保的,需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證復印件、抵押房產權利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抵押房產權利人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和權利人配偶有效身份證明)以及指定評估公司30天以內出具的抵押房產詢價單或有效期內的評估報告(如申請時提供了房產詢價單的,需在放款前補充評估報告原件);
9.原所購住房產權人含未成年人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監護人公證書或能證明關系的戶口簿,同時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證明(原件及1份復印件);
10.原商業住房按揭貸款所購住房權利人所有家庭成員30天內的《房產查詢證明》(原件)及原商業按揭貸款所購房產的《產權資料電腦查詢結果表》(原件),如原所購住房為保障性住房的,提供《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詢結果》代替《產權資料電腦查詢結果表》;
11.還款賬戶(原商業住房按揭貸款所購住房權利人在受託銀行開立的借記卡或存摺,驗原件收1份復印件);
12.主申請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請人的,需要提供能證明相互關系的戶口簿(驗原件收1份復印件),或公安部門、公證機構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
13.其他需要的資料。
特別提示:
1.請辦理業務時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請資料。
2.受託銀行指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理網點均可辦理,請預先選定公積金貸款的受託銀行,並在公積金中心門戶網站查詢受託銀行指定的公積金貸款受理網點,再進行貸款信息預申報和預約。公積金中心管理部辦事大廳和受託銀行非貸款業務網點不受理此類業務。
3.合同面簽的時間、地點由貸款申請人所選受託銀行負責通知和辦理。
4.受託銀行一旦選定不得隨意更改。以自有其它房產或第三方抵押房產提供抵押擔保的,審批通過後,不允許貸款申請人在同一家受託銀行變更評估公司重新出具詢價單和評估報告。
5.公積金貸款放款後,原貸款銀行可能會扣減部分金額沖抵原貸款的應還利息。
6.貸款申請人以原所購住房辦理了最高額抵押的,申請商轉公貸款時,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額度項下僅允許存在一筆住房按揭貸款。
7.審批完成之日起90天內不得對同一抵押物再次提交貸款申請。貸款審批完成後120天以內沒有辦理合同面簽的,需重新申請,並按重新申請時的條件審批貸款。貸款審批完成180天以內沒有放款的,審批結果作廢。
8.以自有其它房產、第三方房產提供抵押擔保,或以原所購住房辦理順位抵押的,公積金貸款將直接支付至原貸款賬戶中,且貸款剩餘本金將減去約6個月的本金。
9.職工需認真填寫並了解《提前還款承諾書》中的內容,並對承諾事項負責,以免造成貸款資金被對方銀行退回。如因承諾事項未實現的,公積金貸款需撤銷後重新申請。
10.職工已婚的,配偶須同時到場申請貸款。父母一方或雙方參與額度計算的,父母雙方都須到場申請貸款。
11.以自有其它房產或第三方抵押房產提供抵押擔保的,抵押房產權利人的配偶須同時到場。
12.採用以原所購住房辦理順位抵押的方式申請商轉公貸款的,如原貸款銀行不是公積金貸款的受託銀行,需要原貸款銀行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深圳市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辦理協議書》,並配合公積金中心和公積金中心受託銀行辦理第二順位的抵押登記等商轉公業務相關工作。
13.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正在辦理房地產證的,須辦妥房地產證後再申請商轉公貸款。
14.職工須憑預約成功的簡訊或紙質回單等預約憑證到受託銀行網點辦理商轉公貸款,如申請時不能提供預約憑證,受託銀行將拒絕受理。
15.若住房公積金政策發生變化以新政策為准。
16.公積金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審批按照各行信貸政策執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7-2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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