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的區別
一、房屋按揭和房屋抵押在法律意義上不同:房屋按揭的時候會產生房屋所有權的轉移,而在房屋抵押則的時候房屋的所有權保持不變,這是兩者的根本區別所在,所以,兩者之間在法律地位和享有權益上是有所不一樣的:房屋按揭的受益人經過房屋所有權的轉讓從而變成了房屋所有權人,也就是說,房屋按揭的受益人享有房屋(抵押物)的所有權,而房屋抵押的時候就不發生房屋(抵押物)所有權的變化,房屋抵押人依舊持有房屋(抵押物)的所有權,房屋抵押權人(房屋抵押的受益人)是沒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抵押權人(房屋抵押受益人)只能擁有該房屋(抵押物)的抵押權,可以對抵押的房屋(抵押物)擁有支配權,如此一來,二者在處理房屋按揭和抵押訴訟和糾紛的時候,他們的名義和身份以及處理方式是不一樣的:在通常的房屋按揭法律糾紛的時候,房屋按揭的受益人以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和名義來進行訴訟和處理糾紛,而在房屋抵押時發生法律糾紛時,房屋抵押權人的身份和名義只能是房屋抵押權人。
二、房屋按揭和房屋抵押兩者在運作區別:房屋按揭和房屋抵押的基本目的是相同的,房屋按揭和房屋抵押的目的都是在於保證債務的履行。但他們在其他的目的和基本的運作上還是有差異的:1.房屋按揭人將房屋按揭的目的在於盡可能的規避風險並且貸到盡可能多的資金,這種目的是為了盡可能的保障收益,在法律和通常的理論上,按揭受益人是房屋的所有權人,相對於抵押權人在法律上享有更多權益。 2.兩者在貸款的目的上有區別, 房屋按揭人的貸款目標是和按揭物是統一的,即都是為了此按揭的房屋,其貸款的最終目的是取得該按揭物的產權(房屋產權),也就是按揭物的所有權;而房屋抵押人抵押借款的目的並不是如此,往往對此抵押物已經擁有所有權,他們將其抵押出去的目的是為了其他項目的貸款,包括個人購置其他房產、企業抵押房屋貸款等等。 3.兩者在運作上的不同:房屋按揭貸款:一般是按揭人還沒用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時候辦理的,方式是:先辦理他房屋的項產權證作為按揭抵押的擔保,產權暫時屬於按揭受益人,一般是屬於銀行,按揭人暫時只是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兩證中他項權證歸按揭受益人(銀行)所有,房屋所有權證終極持有,而房屋抵押的時候需要兩證齊全,即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缺一不可,辦理方式是在房屋抵押人先拿到產權證的前提下,即該房屋沒用被抵押,以房屋產權證抵被押的形式。 4.房屋抵押和房屋按揭牽扯的當事人不同:房屋抵押一般只牽涉兩個當事人:房屋抵押人和=與房屋抵押權人,一般沒用擔保人;房屋按揭是在房屋按揭受益人和房屋按揭人(銀行和個人)都沒用拿到房屋所有權的時候辦理的,需要中間人見證和擔保,因此按揭有三個當事人:房屋按揭人、房屋按揭受益人、房屋按揭擔保人。
房屋抵押貸款的利率是在基準利率上上浮,如果是首套購房按揭貸款利率還會下浮,畢竟貸款不是一天兩天就還完了,利息的曾本是涉及到個人利益的關鍵點,再者抵押貸款從辦理到放款需要一個月時間,按揭貸款同樣周期為一個月,和賣主商量去吧
現行基準利率為:6.55%年息 抵押貸款利率7.86%年息 ,在不考慮提前還款的情況下貸款20萬十年連本帶息最終還款為289413.92元 每月月供為:2411.78元
前半段屬於定義區別,結尾段屬於實際方面對您個人利益的影響,著重看結尾段當作考慮選取哪種貸款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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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房屋抵押和按揭貸款的區別是什麼
1、貸款成本不同
按揭貸款比抵押貸款利率更低一些。主要原因:其一,若是首套房申請按揭貸款,購房者有機會享受到一定的利率折扣,而抵押貸款則不然,各銀行大多會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一定的比例;其二,退一步講,如果購房者不能享受到利率折扣,且執行利率有一定的上調,通常來說,其上調幅度也會低於抵押貸款。
2、貸款用途不同
房屋按揭貸款就是按揭人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購買商品房,而房屋抵押貸款則是指借款人用全款購買的房屋抵押給銀行,以借得一攬子資金。根據廣義上的用途來細分,房屋抵押貸款又包括個人消費貸款和經營性貸款兩種方式。具體而言,消費貸款可以用作購車、旅遊、裝修、醫療、留學等消費領域,而經營性貸款顧名思義是用於商業用途。
綜上所述,房屋抵押貸款和房屋按揭貸款最大的用途區別,在於按揭貸款是購房者向銀行借錢購買房屋,而房屋抵押貸款則是借款人用已購房做抵押向銀行借錢用於消費領域或做生意。
3、貸款期限不同
按揭貸款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每筆貸款年限由商業銀行依據借款個人的年齡、工作年限、還款能力等因素與借款人協商確定。而房屋抵押貸款的最長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房產作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如果在銀行辦理抵押貸款的話,這個要看當地的抵押部門的,有的城市抵押部門會收回房產證的原件,然後出具抵押他項權證給銀行,等到還款的時候再去抵押部門解押,然後退回原件。另外有的城市抵押部門則不會收取房產證原件,但是他會在原件備注欄標注該房產已於某某年月日抵押給某某銀行,債權多少,原件退還給您,出具他項權證給銀行。
如果是拿去民間融資借貸,民間融資債權人一般都會拿去抵押部門辦理抵押手續後再放款給您,和銀行的手續也是一樣的,相信民間融資借貸不會只收取您的房產證而不去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房產證可以掛失的,只收房產證不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對於設定的抵押物沒有優先處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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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買房子,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有什麼區別
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的區別:
一、按揭貸款:
按揭貸款是指以按揭方式進行的一種貸款業務。如:住房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二、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是指債務人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但債權人並不佔有財產,以財產擔保的債務一經償還,財產所有權的轉讓即告結束,設置抵押的目的,主要保障債權人在債務中不履行債務時有優先受償的權利,而這一優先受償權是以設置抵押的實物形態變成值來實現的,所以抵押是以抵押人所有的實物形態為抵押主體,以不轉移所有權和使用權為方式作為債務擔保的一種法律保障行為。
❹ 房屋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的區別
雖然都是和房子有關,但是房屋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其實有著本質上的不同。
那麼,雙方的區別有哪些呢?這里我們為大家分享一下:
1、在生效條件上
按揭的生效條件是,如果按揭物是現房的,那必須將房屋的產權證交付給按揭權人執管;若按揭物是期房的,則必須將《商品房預售合同》交付給按揭權人執管。但是不管現房還是期房,都必須向法定登記機構辦理登記後方可生效。而抵押的抵押物除了法律規定必須經法定登記機關登記才可生效外其他抵押物是否要登記後才生效,則由抵押人和抵押權商定。
2、在權利依據上
按揭的權利既屬於擔保物權,又屬於一般債權,因為按揭物如是現房,按揭人只要將按揭物的產權證交付給按揭人即可,它是一種權利的質押,與債權並無直接關系;若按揭物是一種期房的,它實際上還並不存在,因此根本不會發生轉移期房的佔有權問題,只是要求把《商品預售合同》交付給按揭權人即可。《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反映的僅是合同上的債權債務關系,也說明按揭人在商品預售的合同關系中是處於債權人的地位,這種權利只具有一種債權的性質,尚未具有直接體現財產權的性質。而抵押權屬於物權,因為它是抵押人以自己的財產作為履行債務的保證。
3、在標的物上
按揭和抵押權的標的雖然都可以是房屋,但抵押權的標的原則上應為有體物。雖然傳統民法上也可以對權利設定抵押權,如中國《擔保法》規定的可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但抵押物必須直接指向現存的具有一定交換價值的財產或者一種能即時物化的權利,這就排除了以期待權作為設定抵押的可能。而在按揭中,按揭的標的物不僅包括現房,還有在建的工程和樓花,後兩者用來設定擔保的是尚未建成的建築物,用作設定擔保的是一種期待權。
❺ 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區別是什麼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和住房按揭貸款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貸款方式。他們有著各自的定義、法律責任和運作模式;牽涉到的當事人也不同,購房者在選擇購房貸款方式的時候應該看清以下區分。
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定義有區別
按揭貸款是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房屋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借款人履行債務,還清本息後,再重新收回物業所有權。一般稱物業所有權轉讓方為按揭人,受讓方為按揭受益人。可見,在按揭貸款過程中,按揭受益人經轉讓成為物業所有者,按揭的基本特徵是發生了所有權的轉移。
房地產抵押貸款,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即抵押是不轉移所有權為前提,抵押權人在抵押的房地產上設置抵押權作為限制性物權。這一行為中債務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一旦債務人履行債務,還清本息,業主獲得完整產權。
以上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借貸過程中是否發生了所有權的轉移,這也決定了二者法律關系以及運作上具有不同的特徵。
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運作模式及目的有區別
借貸中的抵押擔保,基本目的在於保證債務的履行,一旦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可以通過擔保物的變賣收入來保證債權人的實現,在這一點上,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基本相同。
在借款目的上,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也不完全相同。房地產按揭貸款通常指住房按揭,而房地產抵押貸款的范圍則廣泛得多。按揭人的目標指向和按揭物往往是同一的,借款的目的是購置房屋,取得房屋產權。而抵押人則是已具有抵押的房地產產權的情況下進行抵押,其目的不是為了抵押物,而是為了其他的目的借款。這一差別反映在運作程度上,表現出兩種貸款方式操作上的差別。
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其基本程序是在抵押人先取得產權證的前提下,辦理他項權證,以產權證作抵押而持有他項權證。按揭則是在按揭人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情況下進行的,一般是先辦理他項權證作為抵押擔保,產權在付清購房款後,由房地產開發單位轉給按揭受益人,所有權證由按揭人持有。
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在法律上有區別
由於按揭貸款要產生所有權的轉移而抵押貸款則並不變更所有關系,因此,二者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及享有權益不同。按揭中,按揭受益人經過所有權轉讓成為所有權人,享有擔保物的所有權,按揭人則只有對擔保物的他項物權;抵押過程中並未發生所有權轉移,抵押人仍保留了擔保物的所有權,抵押權人是非所有權人只享有抵押權,即對抵押物的支配權。
買房如何選擇貸款方式?
按揭貸款和房屋抵押貸款牽涉的當事人不同,這就決定了其適用人群會有差異。抵押貸款的當事人只有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一般不需要擔保人,是單純的「指物借錢」。按揭貸款是在按揭人和按揭受益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權時進行的,需要原所有人或業主做中間人,以便實現錢、物、權分離狀態下的運作。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0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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