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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貸款卡年審

發布時間: 2022-01-01 07:22:08

『壹』 貸款卡年檢需要什麼資料

一般來說貸款卡年審都是每年的3月--6月。
但是具體還要看當地的人民銀行,今年應該推遲到4月份才開始年審。
貸款卡年審需要以下資料:
1.貸款卡及貸款卡登記卡(原件)
2.營業執照副本
3.組織機構代碼證
4.基本戶開戶許可證
5.上年度財務報表
6.法人身份證
7.有效驗資報告
8.年審申請報告書《帶U盤到銀行下載回去》

『貳』 企業貸款卡年檢的時間、過程

貸款卡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給借貸人來憑以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信貸業務的資格證明。每個貸款卡的編碼都是唯一的,並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編碼,貸款卡是由借貸人持有,有效期為一年,在中國境內通用。貸款卡通常需一年過審一次,超過期限未年審的貸款卡不能用於貸款申請
1、企業貸款卡年檢時間和2015年年檢公告資料:
企業貸款卡年審時間一般定為每年3月1日—8月30日,在中國人民銀行各個支行指定的地點進行年審。
2、2015年貸款卡的年審時間及流程

2015貸款卡的年審時間,是由各地人民銀行決定的,因此各地的年審時間可能不同。如成都地區貸款卡年審時間為全年,到期前任何時間月份都可到發卡的人民銀行辦理年審手續。而有的地方貸款卡年審時間集中在某幾月,如去年馬鞍山貸款卡年審時間為4月16日-7月31日。建議企業向當地人民銀行咨詢貸款卡年審具體時間。

3、貸款卡年審時提交資料如下:

1、法人企業
①貸款卡;
②《貸款卡年審報告書》;
③已辦理當年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④已辦理當年年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稅務登記證(國稅或地稅)原件及復印件;
⑥年審前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並須加蓋單位行政公章(大中型企業才須提供現金流量表);
⑦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⑧如法人代表為境外投資者且授權境內人員全權處理相關事宜時,該企業除帶上述資料外,還須攜帶授權委託書。
2、事業法人單位、非法人企業、個體工商戶

①貸款卡;
②《貸款卡年審報告書》;
③《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或上級批文原件及復印件;
④已辦理當年年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稅務登記證(國稅或地稅)原件及復印件(只限非法人企業和個體戶);
⑥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4、2015貸款卡年審流程:
1.各個單位需要辦理貸款卡年審的時候,先要帶貸款卡原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件等相關資料到當地人民銀行領取《貸款卡年審報告書》。
2.各單位按要求規范的填寫《貸款卡年審報告書》,並准備相關的材料,交送人民銀行年審櫃台。
3.人民銀行收到年審資料後進行年審,並為年審單外開具回執,註明領取貸款卡的時間,然後年審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到當地人民銀行領取年審合格的貸款卡。
以上為貸款卡年審通用流程,不排除有地區差異。

5、需要注意的是:
貸款卡辦理處於每年3月至6月15日對貸款卡年審,當年辦理的貸款卡不用年審。

『叄』 貸款卡年審

在11月24日公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明確取消貸款卡發放核准後,自2014年12月5日起中國人民銀行停止辦理貸款卡發放和年審工作,也意味著貸款卡正式退出了歷史的舞台

『肆』 貸款卡年檢帶什麼資料

從2015年開始,貸款卡不需要年檢。

貸款卡是中國人民銀行發給借款人憑以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信貸業務的資格證明。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為貸款卡編碼,貸款卡編碼唯一。貸款卡由借款人持有,有效期1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通用。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明確取消貸款卡發放核准後,中國人民銀行已先後下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的通知》(銀發〔2014〕359號)及《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取消貸款卡發放核准行政審批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銀辦發〔2014〕257號),宣布自12月5日起停止辦理貸款卡發放和年審工作,人民銀行也不再對金融機構在辦理信貸業務時是否查驗借款人貸款卡事項進行檢查。

『伍』 貸款卡年檢要什麼資料以及年檢的流程

貸款卡年檢資料:
①貸款卡;
②《貸款卡年審報告書》;
③已辦理當年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④已辦理當年年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稅務登記證(國稅或地稅)原件及復印件;
⑥年審前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並須加蓋單位行政公章(大中型企業才須提供現金流量表);
⑦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⑧如法人代表為境外投資者且授權境內人員全權處理相關事宜時,該企業除帶上述資料外,還須攜帶授權委託書。

貸款卡年檢流程:
1、需要進行企業貸款卡年檢的企業持貸款卡原件、營業執照或者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原件等到人民銀行領取貸款卡年檢報告書;
2、填寫企業貸款卡年檢報告書;
3、准備企業貸款卡年檢材料移交人民銀行年審工作人員;
4、銀行審核材料,為年檢企業開具回執,說明領取貸款卡時間,企業在規定時間領取年檢合格的貸款卡。

注意:
1、要是趕上企業貸款卡年檢,但是企業的貸款卡卻在金融機構使用,那麼,可以不用貸款卡,但必須向人民銀行提供該金融機構對於貸款卡正在被使用的證明書。
2、如果企業在年檢時發現貸款卡丟失,可以申請貸款卡掛失登記。
3、年審錯過之後,企業貸款卡暫停使用,金融機構就不會給企業提供新的信貸業務。所以,一定要及時進行貸款卡年檢。

在2014年11月24日公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明確取消貸款卡發放核准後,中國人民銀行已先後下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的通知》(銀發〔2014〕359號)及《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取消貸款卡發放核准行政審批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銀辦發〔2014〕257號),宣布自2014年12月5日起停止辦理貸款卡發放和年審工作,人民銀行也不再對金融機構在辦理信貸業務時是否查驗借款人貸款卡事項進行檢查。

『陸』 貸款卡年審需要什麼材料

1、法人企業
①貸款卡;
②《貸款卡年審報告書》;
③《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④已辦理當年年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稅務登記證(國稅或地稅)原件及復印件;
⑥年審前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並須加蓋單位行政公章(大中型企業才須提供現金流量表);
⑦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⑧如法人代表為境外投資者且授權境內人員全權處理相關事宜時,該企業除帶上述資料外,還須攜帶授權委託書。
2、事業法人單位、非法人企業、個體工商戶
①貸款卡;
②《貸款卡年審報告書》;
③《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或上級批文原件及復印件;
④已辦理當年年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稅務登記證(國稅或地稅)原件及復印件(只限非法人企業和個體戶);
⑥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柒』 我是在深圳農商行辦的貸款,然後貸款卡年審是要拿去人民銀行年審還是農商行

您好!

根據規定,貸款卡年審一般是去當地的人民銀行辦理。

『捌』 深圳貸款卡年審的時間是什麼時候呢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貸款卡管理的有關規定及程序,我行決定開展2011年貸款卡年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審對象

2010年12月31日前已在我行辦理貸款卡的企事業單位。

二、年審時間

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12月30日。

三、年審要求

1、企事業單位憑貸款卡原件、營業執照原件和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到年審點領取並填寫貸款卡年審報告書。

2、企事業單位登陸http://shenzhen.pbc.gov.cn,進入「辦事指南」欄目下的「貸款卡年審表下載」下載財務報表模板,並填寫有關財務數據(模板具有校驗功能,請勿修改格式)。

3、企事業單位將年審報告書和以光碟保存的電子版財務報表交回領表處審核,並提供貸款卡、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含代碼卡)原件及復印件、企業法人代表(事業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原件及復印件、2010年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並加蓋公章)以及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四、年審有效期

貸款卡年審有效期為1年,即從本年年審完成日起1年內有效。下年度的年審必須在到期日前辦理,超過1年未辦理年審的,貸款卡將暫停。

五、年審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車公廟泰然六路501棟深圳金融電子結算中心一樓營業大廳,辦公電話:23981900、23981901、23981902;投訴電話:25590240-183。

六、工作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玖』 貸款卡還需要再年審嗎

2015年開始貸款卡不需要再年審,已退出歷史舞台。依據:
2014年11月24日公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明確取消貸款卡發放核准後,中國人民銀行已先後下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的通知》(銀發〔2014〕359號)及《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取消貸款卡發放核准行政審批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銀辦發〔2014〕257號),宣布自12月5日起停止辦理貸款卡發放和年審工作,人民銀行也不再對金融機構在辦理信貸業務時是否查驗借款人貸款卡事項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