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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深圳公積金異地貸款

發布時間: 2021-04-21 23:37:54

① 深圳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還房貸嗎

根據國家最新政策,異地貸款購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還貸。 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如下: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 5、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公積金還款需要哪些條件: 1.申請逐月提取還款時,逐月提取還款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正常,無停、緩繳情況; 2.申請逐月提取還款時,借款人必須正常還款兩個月以上,且信用良好,申請時該筆貸款時沒有逾期的紀錄; 3.逐月提取還款的主借款人(含其他委託人)在辦理提取還貸申請時,其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里的應留足6個月(含6個月)以上的繳存額度。 公積金貸款辦理提前還款的流程: 一.部分提前還款 自2005年1月1日以後,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採用自由還款方式,因此貸款人可以通過調整月還款額的方式實現提前部分還款。 二.全部提前還款 1、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日償還: 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貸款經辦部門申請辦理。 2、在非合同約定的還款日償還: 可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貸款經辦部門申請辦理,貸款經辦人員會根據約定的還款日辦理提前還款手續(最近的還款日為預約日後第四個工作日)

② 深圳可以辦理公積金異地貸款嗎,需要什麼條件

您好,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③ 深圳的住房公積金能在外地用嗎

可以的,住房公積金是可以異地使用的。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為: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

5、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3)深圳公積金異地貸款擴展閱讀:

深圳市公積金提取和使用:

一、第二十八條(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形)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按本市規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四)退休的;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六)戶籍遷出本市的;

(七)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

(八)女滿45周歲、男滿50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的;

(九)在國外或者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十)經公積金管委會審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一)、(二)、(三)項規定中的自住住房限於本市范圍內。

二、第二十九條(提取的其他要求)依照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二)、(三)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夫妻雙方均可以提取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合計提取額度不得超過經公積金中心審定的當期實際發生額。

1.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或者相關權利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專戶,由公積金中心代管。

三、第三十條(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情形)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可以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重點支持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

四、第三十一條(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具體條件)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貸款當月之前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

(二)首付購(建)房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三)按規定提供貸款擔保;

(四)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狀況良好;

(五)職工及其配偶均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全部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六)經公積金管委會審定的其他條件。

前款第(一)項規定中的期限、第(二)項規定中的比例,由公積金中心擬定,經公積金管委會批准後公布執行。

五、第三十二條(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安排)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除按規定提取風險准備金、公積金中心管理費用和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外,經公積金管委會決定,剩餘部分可以用於利息補貼和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應當用於住房公積金信息化和基礎設施等住房公積金公共服務需要,支持住房公積金制度運行和可持續發展。公積金中心應當制訂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報公積金管委會審定後施行。

六、第三十三條(利息補貼和建設保障住房)按本辦法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1年以上,且未曾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銷戶提取時,可以給予適當的利息補貼。利息補貼標准由公積金中心制訂後報公積金管委會審定後施行。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資金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向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符合條件的職工配租或者配售,所得相關收益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具體辦法由公積金中心制訂並報公積金管委會審定後施行。

七、第三十四條(住房公積金專項貸款的發放)公積金中心在優先保證繳存職工提取和貸款、留足備付准備金後,經公積金管委會批准,可以將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向政府投資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提供貸款,所得相關收益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

八、第三十五條(住房公積金管理費用)公積金中心按照略高於本市相同經費性質的事業單位或者法定機構費用標准編制公積金中心管理費用全年預算支出總額,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後由公積金中心報公積金管委會審議。公積金中心根據公積金管委會審議結果組織實施。

④ 深圳住房公積金異地購房貸款需要什麼資料

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國銀行申請貸款業務,是無法使用深圳公積金購買外地商品房(如惠州、東莞等地)的,只有購買本市范圍內的保障性住房、商品房(住宅類)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需要請您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⑤ 深圳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外省買房嗎

深圳交公積金不可以在外省買房子,但是可以去東莞、中山貸款買房。

2015年12月4日,東莞公積金管理中心發通知稱,全面推行異地貸款業務,取消異地繳存公積金職工到東莞申請貸款的戶籍限制,試行半年;2015年12月24日,中山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增加深圳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作為我市公積金異地貸款的對象的通知》。這意味著深圳公積金繳存職工不分戶籍,都可以向東莞、中山兩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目前,東莞市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為個人可貸50萬元,夫妻可貸80萬元;中山市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為個人可貸30萬元,夫妻可貸50萬元。

(5)深圳公積金異地貸款擴展閱讀

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已全部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逐步實現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繳存職工跨地區購買住房的資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據央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現行按照歸集時間執行活期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

異地轉移攻略,共分為「住房公積金由資金中心轉出至異地」和「住房公積金由異地轉入至資金中心」兩種情況。

一、住房公積金由資金中心轉出至異地

1、申請范圍

(1)繳存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將個人賬戶轉至國管中心集中封存戶封存;

(2)職工未存在住房公積金違規失信記錄;

(3)職工在異地新就業並已建繳住房公積金的,可以申請辦理轉移。

2、所需材料

具體請按照異地中心要求准備材料

3、辦理地點

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住房公積金由異地轉入至資金中心

1、申請范圍

已在資金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並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申請辦理轉移。

2、所需材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

單位經辦人集中代為申請的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委託書》;

(2)《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

(3)職工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4)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辦理地點:

單位住房公積金經辦網點辦理。

⑥ 深圳公積金在外地買房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的,這種情況屬於異地公積金貸款。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

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

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

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5.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6)深圳公積金異地貸款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異地申請是繼央行和銀監會在2014年十一假日前松綁房貸之後,三部門於2014年10月發文要求各地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

並於2015年9月15日發布《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5]135號),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

公積金貸款異地申請指出今後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公積金異地貸款主要包括,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

住建部發布了《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督促各地抓緊出台異地貸款業務細則,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引來各方關注。

住建部督促各地,要抓緊出台異地貸款業務細則,確保異地貸款業務有序開展。《通知》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情況,

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及受委託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發放等工作。深圳房產

⑦ 深圳公積金可以在異地貸款買房嗎

可以的,這種情況屬於異地公積金貸款。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

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

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

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5.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7)深圳公積金異地貸款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異地申請是繼央行和銀監會在2014年十一假日前松綁房貸之後,三部門於2014年10月發文要求各地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

並於2015年9月15日發布《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5]135號),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

公積金貸款異地申請指出今後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公積金異地貸款主要包括,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

住建部發布了《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督促各地抓緊出台異地貸款業務細則,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引來各方關注。

住建部督促各地,要抓緊出台異地貸款業務細則,確保異地貸款業務有序開展。《通知》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情況,

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及受委託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發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