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拖後簽字嗎
現在的擔保人必須去銀行簽字除非有銀行的關系人非常鐵的關系才行,你同事的房貸是不是去年或以前辦的,那時沒有這么嚴的,現在的銀行之間都聯網了,假如你在這家銀行擔保過別家銀行都知道,現在的貸款非常嚴,再有一定要注意你的銀行的一些信譽現在的銀行信譽很重要,我打比方你有一張銀行卡你一直沒用但是你也沒注銷但是上面沒有費用了銀行還在繼續扣你的年費超過幾年以後你的銀行信譽就變壞了因為你欠銀行的年費你的信譽就低了,然後貸款就帶不出來了。
Ⅱ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嗎
肯定的簽字啊,你提供擔保,你簽字如何知道你提供擔保呢?而且你簽字後,你的擔保信息會在人行徵信中等級,會影響你在銀行貸款的額度。你的信息銀行會妥善保存的,不會外露。當然,你再簽字的時候最好看一下,是給誰擔保,如果銀行不在你簽字的合同上明示,你可以不簽。
Ⅲ 貸款擔保人必須要簽字嗎
貸款擔保人必須要簽字的,如果擔保人是單位的,則應蓋單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簽名。
貸款擔保人與出借人間成立擔保合同關系,如果擔保人不在擔保合同上簽字或在貸款合同中的擔保人處簽字,則擔保人與出借人間不成立擔保合同關系,也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
Ⅳ 銀行貸款擔保人,未簽字會被追究擔保責任.
在無抵押的情況下都需要擔保的,擔保貸款時,必須擔保人親自到場簽字確認,擔保人已婚的,要由擔保人夫妻雙方同時簽字才可生效.
你所說的代替擔保人簽字根本沒有法律效力.
Ⅳ 銀行貸款擔保人不是本人簽字用不用付法律責任
錢是不是你用了,如果是那就得負責,
如果簽字的不是你,用錢的也不是你,那也只能是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
因為銀行簽字是你的名字,銀行肯定要向你追債,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他們提供簽字的視頻,及錄像。
Ⅵ 銀行貸款擔保人必須簽字和蓋手印嗎,只簽字有沒有效
有效地,這個行為的當中簽字是最主要和必須的,按手印不是必要的,不按手印,也不影響擔保的生效。
Ⅶ 請問銀行放貸款時擔保人需要知道嗎或需要擔保人簽字嗎
銀行放貸款時擔保人需要知道,同時需要擔保人簽字。
擔保人是指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第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條 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拿來的個人擔保書填好蓋了單位的章,屬於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7)銀行貸款擔保人醉酒簽字擴展閱讀:
如下情況下,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一)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二)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Ⅷ 做為銀行貸款擔保人的配偶也簽字,該承擔什麼責任
擔保人的責任:
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Ⅸ 銀行貸款擔保人夫妻只有一方簽字具有法律效力嗎
不具有法律效力。
1、貸款擔保人需要夫妻雙方簽字確認,因為擔保的話,是以夫妻共同的家庭財產來擔保,必須雙人都同意,一方簽字不能成立。
2、後果問題,需要知曉貸款擔保人保證的方式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二者區別如下:
(1)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9)銀行貸款擔保人醉酒簽字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
第十三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第十四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保證的方式;
(四)保證擔保的范圍;
(五)保證的期間;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Ⅹ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夫妻雙方簽字,有沒有具體文件規定
《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