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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個人貸款如何變更擔保人

發布時間: 2021-11-19 00:53:52

Ⅰ 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更換嗎

根據《擔保法》和《貸款通則》相關規定,借款人申請變更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的,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借款人首先向貸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請,經貸款科同意,由貸款科向貸款經辦銀行開具《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
2、銀行經辦人員應按照《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的內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擔保人、原所有擔保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銀行現場簽訂《貸款保證人變更協議》,本人簽字並按手印,協議各方簽字齊全後,擔保人變更有效。
3、銀行經辦人員根據變更內容,修改貸款擔保人信息,並通知貸款科變更手續完成。
4、貸款科解凍被替換擔保人帳戶,凍結新增擔保人帳戶。各委託銀行應嚴格執行以上規定,因借款相關人員簽字不真實引發的合同糾紛,由經辦銀行承擔。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
作為擔保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
2、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5、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Ⅱ 按揭貸款更換擔保人需要什麼手續

更換擔保人要經過銀行同意,對新擔保人要審查。
你女朋友可以書面向銀行提出解除擔保申請,程序讓銀行來走;
自行的協議無效,銀行不同意無效的;
這種擔保只是形式,你的房子已經抵押了,除非你的房子價值不到擔保額度,擔保才發生責任,這種情況一般不會發生;
你也可以再找個人三方簽個協議再擔保,就是你女朋友發生擔保責任時責任由再擔保人轉承擔,安慰她一下;
你要為他人擔保,還可以再擔保,只要銀行同意。

Ⅲ 銀行貸款可以中途更換擔保人嗎

1.
貸款人在貸款合同有效期內不得私自更換擔保人,若更換,需向銀行申請並取得銀行許可。
2.
如果銀行不同意更換,則只能履行原來的擔保協議,原擔保人繼續承擔連帶責任。如果銀行同意更換擔保人,銀行需要審核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還需要重新簽訂擔保協議之後,新的擔保人才會生效。
1.
基本定義: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
條件介紹:
3.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4.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5.
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6.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7.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8.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Ⅳ 貸款擔保人可以換嗎

是否可以更換擔保人一方面需要擔保人和銀行協商,另一方面銀行為資金安全還需有變更後的擔保人進來代替元擔保人的身份。
所謂擔保就是在借款人還不了所借的錢,由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這樣出借人的風險就降低了。一般來說,出借人所要求的借款人和擔保人都要有該筆貸款的還款能力。因此,貸款種類和金額的不同所要求的擔保人的資質也不同。

Ⅳ 怎麼變更擔保人

更換擔保人方式如下:
1、涉及合同法問題,擔保合同屬於合同的一種,變更擔保人需要徵得債權人同意,雙方需要簽訂新的書面擔保合同。
2、涉及變更後的擔保方式問題,擔保人與債權人要在新擔保合同中約定擔保方式,未約定的認定為連帶責任。
3、《擔保法》規定:
第五條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十三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第十四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Ⅵ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變更擔保人需要什麼手續

1、初審(受理)

2、復審

3、變更辦理
(1) 經審貸小組審核批准後辦理變更手續;
(2) 管理中心整理變更資料(包括《住房公積金賬戶凍結通知單》),並告知申請人審批意見;
(3) 擔保人在規定期限內到承辦銀行辦理擔保變更手續;
(4) 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後,承辦銀行將結果通知管理中心。

(6)個人貸款如何變更擔保人擴展閱讀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Personal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Loan)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積金所發放的委託貸款,是指按時向資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的在職職工,在本市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時,以其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並由有擔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證而向資金管理中心申請的貸款。該貸款可由資金管理中心委託銀行發放。為進一步推動住房商品化、社會化的進程,住房公積金發放的主要對象要由住房開發公司轉向普通居民。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Ⅶ 銀行貸款可以更換擔保人嗎

1,法律規定無效的。
第五條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以法律、法規限制流通的財產設定擔保的,在實現債權時,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該財產進行處理。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

(一)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

(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

(三)為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方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

(四)無權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無外匯收入的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法人提供外匯擔保的;

(五)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第八條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3,第十七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擔保法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4,與債權人、被擔保人協商後可以依法解除擔保合同。

Ⅷ 貸款擔保人能變更或取消嗎

房貸擔保合同簽訂以後,擔保人是不可以隨意撤銷的,只有在房貸結清以後,擔保人才可以解除擔保關系。或者是中途需要更換擔保人,那麼原擔保人與貸款人需要同時向銀行提交更換擔保人的申請,新擔保人必須通過銀行的審核,審核通過允許更換擔保人,原擔保人擔保責任撤銷。

Ⅸ 銀行貸款換擔保人流程

銀行擔保人可以換人通常需要的步驟為:

1、擔保人、貸款人和銀行協商變更事宜。

2、銀行審核新擔保人資格,符合資金或貸款擔保條件,同意貸款人辦理擔保人變更。

3、原擔保人的擔保內容由新擔保人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七條 一般保證及先訴抗辯權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推定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保證人的一般抗辯權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9)個人貸款如何變更擔保人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條 保證責任的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的追償權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 保證人追償權的預先行使

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