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貸款人貸款如果沒按期還款對擔保人有影響嗎
首先糾正一個錯誤,貸款人借款給借款人。
然後回到正題:銀行辦理的對公信貸業務,如果借款人未按時還款,則銀行後續可能會調整借款人的評級,正常情況下按期還款時借款人評級正常,發生欠息可能會調整為關注,而這個時候擔保人會多一筆關注類的對外擔保,就會對擔保人有影響。
❷ 老貸款未還,貸款人不在世擔保人會有影響嗎
擔保人的一般責任: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人的保證責任: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❸ 朋友讓我做他的貸款擔保人,他不還款對我有什麼影響
朋友說,貸款人貸款拖欠不還,已經逾期11年,我作為擔保人也被銀行加入黑名單了。應該怎麼辦?
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所以,作為擔保人或者保證人,在貸款人沒有履行還款責任時,貸款銀行向保證人追償的行為沒有錯;在貸款銀行起訴貸款人的同時也一並起訴擔保人的行為也是沒有錯誤的。銀行同時將保證人列入黑名單的措施也是完全正確的。
那麼,有沒有擔保人或者保證人可以不履行擔保責任呢?有,那就是貸款合同存在問題或者存在其它不合法行為時,擔保人可以不承擔責任。
擔保法第三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如果你能夠證明貸款合同中存在貸款銀行和貸款人存在欺詐行為,或者你的保證行為是被迫的,那麼你可以申請解除你的擔保責任。如果沒有,那麼你就必須一並承擔違約責任。
那麼,現在怎麼辦呢?如果你有經濟能力而且你又願意為貸款人償還貸款,那麼你就先為貸款人償還貸款,償還以後再向貸款人追償責任。
擔保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但是如果你也沒有能力償還貸款,那麼你就只能督促貸款人償還貸款了,只希望貸款人償還貸款以後可以解除你的黑名單,五年後可以消除你的不良信用記錄。
❹ 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怎麼辦
那隻有擔保人替它還賬了,銀行要擔保人就是干這個用的。貸款人不還帳,擔保人積極協助貸款人還款,一旦銀行起訴,擔保人肯定跑不掉。
❺ 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有什麼後果
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是有一定的責任的。
擔保人的責任:
1、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2、《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3、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4、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❻ 借款人銀行貸款逾期,我是擔保人個人信用會有影響嗎
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個人的信用將受到影響。當貸款機構做出擔保時,擔保人將被視為該貸款的隱性債務人,相關擔保信息將出現在擔保人的信用記錄中。擔保人去銀行貸款後,貸款限額也會降低,甚至會因為擔保貸款的負債而被拒絕貸款。
此外,貸款機構也不會給予貸款優惠利率,這也徒勞無功地增加了貸款成本。 如果貸款人有逾期行為,在很短的時間內(通常在三個月)貸款機構會通知保證人要求其代替借款人償還貸款,這會造成擔保人自己的經濟損失。一旦逾期超過四個月,貸款機構將有權起訴擔保人,擔保人在訴訟中是無罪的,訴訟記錄也會記錄在徵信報告中,個人信用會被玷污,成為「失信人」。作為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民事責任、連帶責任。
拓展資料
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有兩種:
1、連帶擔保,即貸款期限屆滿時,無論借款人是否有還款能力,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歸還貸款,或者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在擔保范圍內歸還貸款。2、一般擔保,即借款人在貸款期限屆滿後,經法院審理或仲裁委員會仲裁,經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後仍不歸還借款的。 法律規定,貸款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當作為擔保人時借款人逾期的建議:1、與借款人協商,讓借款人向其他親戚朋友借錢歸還。2、如果借款人無力解決借款逾期的情況,如果保證人不想還,那就准備逾期信用調查。3、借款人沒有還款能力,如果擔保人有還款能力,那就提前找借款人寫欠條。相當於保證人借錢給借款人還款,逾期的借款人把錢還給保證人。
❼ 給別人擔保的貸款,到期了沒還,作為擔保人,要是不還,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後果就是對方起訴到法院,法院判你承擔還款責任,如果你仍不還,那麼就會被強制執行。如果你有還款能力不還款,那麼可能會觸犯拒執罪(要被關起來的)。
你還款後,可以向貸款人追償。
❽ 銀行貸款貸款人還不上,擔保人將承擔什麼後果
借款人還不了貸款,擔保人將承擔代償責任。
❾ 貸款人現在沒有能力還,擔保人會有什麼後果
擔保人償還借款後,向貸款人和其他保證人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的擔保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