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的朋友在郵政銀行貸款了,,到期沒還上,擔保人的工作是假的,借貸人的房產是真的,是詐騙不
這不能算詐騙。借款人和保證人是有如實提供貸款資料的義務,但銀行應對其提供的資料及借款人的真實還款能力、保證人的擔保代償能力進行調查論證。銀行發放貸款,意味著認可了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和保證人的擔保代償能力,如你所述,保證人的工作是假的,那麼,銀行客戶經理是憑什麼認定擔保人工作性質的?是否對保證人開具工資收入證明進行了現場核保?如沒有,則就是失職,銀行沒有盡到調查職責,本身應對貸款的損失承擔責任的。
㈡ 貸款還不上銀行發現擔保人工作是假的後果,
擔保人分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兩種,擔保方式不同,承擔的責任不同:
一、一般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㈢ 擔保人身份證號碼是真的地址假的法院會生效嗎
不會,一般法院走法律程序的時候會查出來的,只要有參假的行為都是不可以生效的
㈣ 用錢的造假,名字,身份證,地址都是真的,工作單位和工資卡是假的騙取金錢算不算詐騙
不是算不算,而是事實上已經構成了詐騙行為。
㈤ 主要貸款人以虛假的工作單位方式在銀行貸了款擔保人當初在不知真實情況的前提下為其做了擔保,
構成詐騙條件,但是你可以訴訟貸款人(嚴格說借款人,貸款人是銀行)你自己的擔保是你和銀行的問題,可能性不大,畢竟你簽字了,合同也是簽訂的了啊
㈥ 我的15萬貸款到期了,兩個擔保人開的證明是單位上的假的,1個是真的,要是銀行起訴,我在外打工會不會統...
一般銀行不會為15萬大動干戈,通緝也要前提條件,要走程序立案的。不過要是有能力還是還掉吧。
㈦ 我在網上信用貸款一萬多工作地址假的會不會坐牢或是找上門
按時還就沒問題,他既然敢貸款給你,肯定有辦法追貸。銀行等正規機構,如果信息有誤,你也貸不出來款
㈧ 給朋友擔保貸款時,用了假的工作單位。算不算詐騙
貸款詐騙罪(刑法第193條),是指以非法出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根據你介紹的情況,如果以你的名義使用了假證明,在貸款金額較大、且按期不還的情況下,可能構成貸款詐騙罪。
㈨ 貸款人在擔保人不知道的情況下偽造了工作證明
有可能要承擔擔保責任。
㈩ 擔保貸款擔保人證件是假的,構成詐騙罪嗎
主要是看你朋友的貸款是否屬於故意騙取,要是故意騙取銀行的貸款,估計你的麻煩就來了。另外,看貸款的時間,是在2006年6月29日之前還是之後,兩者是有區別的。之前構成貸款詐騙罪,後者構成騙取貸款罪。前者的犯罪構成比較難認定,後者比較容易認定,無論如何,不能給你朋友定罪,也不好認定你的共同犯罪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