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商業銀行貸款業務的基本規則是什麼
內容太多了,你文庫搜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其中第四章 貸款和其他業務的基本規則 有詳細內容
❷ 銀監會商業銀行貸款管理辦法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四條貸款對象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條借款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無住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六、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一、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二、有關借款人家庭穩定的經濟收入的證明;
三、符合規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五、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六、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第三章貸款程序
第七條借款人應直接向貸款人提出借款申請。貸款人自收到貸款申請及符合要求的資料之日起,應在三周內向借款人正式答復。貸款人審查同意後,按照《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向借款人發放住房貸款。
第八條貸款人發放貸款的數額,不得大於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擬購買住房的價值。
第九條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在借款申請批准後,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由貸款人以轉帳方式將資金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帳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借款家庭成員退休年齡內所交納住房公積金數額的2倍。
❸ 現行銀行貸款原則是什麼
「三性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1、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
2、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
(3)商業銀行貸款規則修改擴展閱讀:
銀行信貸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求平衡、自我發展的原則,實行資產負債比例和風險管理。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是以金融機構的資本及負債制約其資產總量及結構。
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指標,主要包括資本充足率、有貸款比例、中長期貸款比例、資產流動性比率、備付金比例、單個貸款比例、拆借資金比例、股東貸款比例和貸款質量比例等。
❹ 商業銀行貸款操作規程有哪些步驟
商業貸款的流程可准備的資料:
辦理銀行貸款需要准備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❺ 關於的規定各貸款的細則
業務包括代辦工商注冊、代理記帳、財務顧問、稅務代理、審計評估、融資策劃、工商代理等相關咨詢服務。
人貸款核算櫃面業務包括:貸款開戶、本金發放、本金回收、本利回收、單戶結息、欠息回收、利息調整、形態調整、目前各商業銀行主要提供的個人貸款種類
個人貸款對象及條件
個人貸款程序
個人貸款的償還方式
個人貸款的額度、期限和利率
按揭貸款的費用
六種房主不能按揭
可向個人提供購房抵押貸款的主要銀行
目前各商業銀行主要提供的個人貸款種類
一、 個人住房貸款.包括:
(一)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
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是銀行信貸資金所發放的自營貸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購買本市城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商業性貸款。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積金所發放的委託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城鎮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凡符合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同時繳存住房公積金,在辦理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同時還可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借款人以所購本市城鎮自住住房作為抵押物可同時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這種貸款方式簡稱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二、個人汽車消費貸款
三、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
個人貸款對象及條件
一 貸款對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及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境外、國外公民;
2、交齊首期購房款(不低於購房總額的30%);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所購房產作為借款抵押。
二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合法的戶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證或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證明或合法居留證、護照,在本市購買銀行指定發展商的商品房;
2、在銀行開立存款專戶,存款余額不少於擬購住房款的30%;
3、具有有效的購房合同,協議和其他證明文件;
4、同意以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屋物業作抵押;
5、願意履行貸款合同的全部條款;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 需出具及提供的資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認購書原件及復印件;
3、首期房款的繳納原件及復印件;
4、月供款能力證明,包括:個人及家庭收入證明,存單(存摺或其他有價證券)等。
個人貸款程序
1、簽定認購書:客戶與已和銀行簽約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簽定認購書,並向房地產開發公司交納首期購房款;
2、辦理申請:客戶到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辦理按揭申請手續,包括交驗個人資料、交納各項費用、填寫法律文件;
3、貨款審查: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申請進行初審,之後由銀行進行審批;若審查不合格,退回客戶資料和所收取的費用;
4、其他法律手續:律師事務所代辦保險、公證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記、備案;
5、貸款的發放:銀行將貸款款項劃至發展商帳戶,並通知客戶開始供樓。
個人貸款的償還方式
1、按所簽的貨款合同規定分月等額償還貸款。客戶應於貸款合同規定的每月還款日前主動在其購房儲蓄帳戶上存足其每月應還的貸款本息,由銀行扣收每月應還款;
2、提前還款:客戶應提前一個月向銀行提出申請,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限的同期利率執行。
個人貸款的額度、期限和利率
1、個人住房貸款
貸款的最高額寬為擬購住房房款的70%;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期30年,一般為10~25年;利率隨貸款期限的長短而不同,並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
行。
❻ 個人商業貸款年限可以更改嗎
貸款年限可以更改。比如當初貸款年限為20年,為了日後少支付些利息,可以與銀行協商將貸款年限縮短至15年或者10年。
銀行要根據已貸款期間的每月還款信用情況進行審核與評估,如每月都能夠按時還款無拖欠且個人信用資質無不良記錄,銀行是可以為其辦理縮短變更還款年限的。貸款年限減少也就是相當於通過提前還貸的方式來縮短自己貸款的年限和貸款的本金部分。
(6)商業銀行貸款規則修改擴展閱讀:
針對續貸業務,《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做好貸款全流程管理,包括多渠道掌握小微企業信息,確保符合新發放貸款條件加強對續貸業務的內部控制,在信貸系統內單獨標識續貸貸款,加大貸後管理力度。
做好對客戶的實地調查回訪,動態關注借款人經營、財務及資金流向狀況,提高對續貸貸款的風險分類的檢查評估頻率,防止人為操縱貸款風險分類等。
同時,銀監會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相應地加強貸款風險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續貸、年審制貸款和循環貸款等創新業務,應當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制度,建立業務操作流程,明確客戶准入和業務授權標准,合理設計和完善合同等配套文件,改進信息技術系統。
❼ 商業銀行貸款原則
商業銀行貸款的原則是根據用戶的收入,負債,徵信和資產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達到條件即可放款。
❽ 商業銀行法對信貸業務確定了哪些規則
本條是關於商業銀行應當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的規定。
商業銀行開展貸款業務要接受國家產業政策和發展政策的指導。商業銀行對國民經濟具有巨大的調節作用,對經濟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商業銀行要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從根本上看,商業銀行根據經濟發展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與其自身效益性並不矛盾。國家的發展政策和產業政策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運用貨幣政策工具調控來實現,而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變動又往往給商業銀行的經營利益帶來影響,為自身利益,商業銀行會採取與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相一致的措施。例如,國家實行緊縮政策時,中央銀行通過提高再貼現率,影響商業銀行對客戶也相應提高貼現率,從而達到收縮貨幣供應量的作用。如果商業銀行不隨著調整貼現率,就會損失利益。商業銀行作為自負盈虧的企業法人,對營利、成本、風險的敏感度很高,它在隨著貨幣政策調整貸款業務的同時,對工商企業的發展又起到調控作用。需要說明的是,國家產業政策和發展政策對商業銀行開展貸款業務起的是指導作用,而非直接指令商業銀行開展業務。如在上例中,國家實行緊縮政策時,中央銀行並不直接指令商業銀行提高其貼現率,而是通過提高自身的再貼現率,來指導商業銀行對其客戶提高貼現率。是否提高貼現率,提高多少,由商業銀行根據市場情況和自身利益自主決定。商業銀行在這一貨幣政策的指導下,為了避免自身利益的損失,一般也會相應提高其貼現率。
❾ 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什麼貸款
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
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第40條的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此外,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需要明確的是,這里的關系人是指:
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
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第七十四條規定:商業銀行由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整改,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整改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或者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的。
綜上所述,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修改完善以及關系人概念的廢除,針對違規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的行政處罰數量將出現斷崖式下降,但這並不意味著金融監管部門放棄了對違規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行為的監管。因此,建議金融監管部門積極採取以下應對措施:
一是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審慎監管規則的修改情況更新行政處罰事由。商業銀行違規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行政處罰案由應替換為關聯交易管理或員工行為管理方面的違規案由。
二是繼續嚴格打擊違背交易公平原則向關聯方發放信用貸款的行為。在提高現場檢查頻次的基礎上,建議改變行政處罰機制,強化雙罰制或只側重於處罰商業銀行相關責任人員。
三是客觀判斷商業銀行特別是地方中小銀行關系人和關聯方的實際情況。將關系人納入關聯方管理,積極督促指導商業銀行利用關聯交易監管系統及時、准確更新內部人和股東及其近親屬以及他們直接、間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響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