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用自己的身份證給別人做銀行貸款擔保人,對自己有啥風險
在了解貸款擔保人所存在的風險之前,我們不妨先了解下,擔保貸款有哪幾種形式及義務。
一、銀行貸款擔保人應該具有的責任:
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指擔保人和借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的責任。
擔保一般分為一般擔保、連帶責任擔保兩種。
一般銀行貸款償還時,首先要看您當初擔保時做的保證是連帶責任擔保還是一般責任擔保。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銀行可以選擇在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哪個容易執行,先執行哪個。
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擔保,那麼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資產,全部抵償之後的剩餘貸款再向擔保人追索。擔保人沒有對擔保方式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擔保人按照連帶責任承擔責任。
二、貸款擔保人有哪些風險?
1.影響擔保人自身的額度及風險
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一旦借款人的月供出現了逾期且無法返還時,此時擔保人的信用記錄也會收到相應的印象,在後期擔保人申請貸款時,它所擔保的債務會視同自身的債項影響自身在後期的貸款。
2.擔保人對借款人有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作為擔保人,如果借款人無力償還債務時,擔保人就必須為其支付,其中銀行貸款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兩種,不同擔保方式面臨的追究方式也不同。前者是先追索貸款人的財產,餘款向擔保人追索;後者銀行可以根據貸款人和擔保人追款的難易程度來選擇追款對象。
【法律意見】
保證人是指根據保證合同的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的當事人。基於保證人所承擔的保證責任是一種經濟責任,因此,只有具備一定經濟實力的民事主體才能充當保證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Ⅱ 銀行貸款別人不還錢,擔保人一定要幫他還嗎
打不贏
Ⅲ 什麼形式的貸款不用擔保人
一、不要擔保人貸款有由兩種情況:1.抵押或質押,2.信用貸款.第一種前面已講過;第二種信用貸款,是指那些經過銀行評估,具有一定信用等級的人才行.現在,我國已基本沒有信用貸款<除了國家重點項目和經營比較穩定且效益一直不錯的大型企業,據此,不提供擔保你要 獲得貸款是不可能的.
二、擔保有以下幾種:
保證,既必須有自然人和法人在你不能清償債務時,有提供保證的人為債務人清償債務;
抵押擔保,既由債務人提供歸自己所有的動產或不動產作為擔保,當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時,由債權人經過法律程序用拍賣所得清償債務,拍賣價款與債務的差額實行長退短補;
質押擔保,既由債務人提供歸自己所有,或雖然不歸自己所有,但第三人願意,用存單/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作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的保證.
Ⅳ 什麼貸款可以不用擔保人
不用擔保人的可以是抵押貸款,也可以是信用貸款。不過這些都是有條件限制的,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也不一樣,你可以到中國易貸網去看看相關的欄目。上面有詳細講解貸款申請的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