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做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一)永久擔保人的風險
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最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換句話說,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
(二)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風險
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
(三)擔保人自願對負債進行擔保,承擔責任的風險
應承作為擔保人時,貸款機構多會要求擔保人到律師樓或公證人處簽一份獨立法律咨詢文件,簡稱ILA。簽署這份文件時,擔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個律師樓簽名,必須要另外找一位律師簽署作證,證明已經將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清楚解釋給擔保人知道,而擔保人也明白要對負債作個人承擔,並且是自願作為擔保人,並沒有受到任何壓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的從屬性及保證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⑵ 我貸款了,還能做擔保人嗎
可以的,只要你的信用沒有問題,但是如果你是幫他做貸款擔保的話,如果以後他還不起錢了聚會找到你哦
⑶ 銀行貸款做擔保人有什麼後果
現在現在擔保人基本成單的都是連帶擔保責任簡單來說實際上和承受的風險能力和借款人是一樣的,連帶擔保責任的話,如果借款人這不還錢人家銀行會有全先起訴擔保人,這邊讓擔保人代為償還所以一旦發生風險。可能會受到很大損失。
⑷ 做貸款擔保人對自己有什麼影響
⑸ 銀行抵押貸款後為什麼還需要擔保人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⑹ 已給別人貸款做擔保人是否可以做第二次貸款擔保人
已給別人貸款做擔保人,如在擔保期,償還能力足夠的情況下可以再次進行擔保;如已過擔保期,第一次擔保對再次擔保無任何影響,評估償還能力足夠即可擔保。所以只要是償還能力足夠是可以做第二次貸款擔保人的。
拓展資料: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⑺ 給別人貸款做擔保人
如果給你朋友擔保了,你朋友在貸款到期後償還了貸款本息,對你沒有影響,還會給你的個人徵信上增加了信用,對你以後貸款有好處.
但是你朋友貸款到期不能還款,你是負有邊帶賠償責任(一般擔保期限是貸款到期後六個月內,在此期間銀行會起訴你和你的朋友,以保證貸款訴訟時效)這樣會對你非常不利的.你以後也就不會在貸到款了.
所以給朋友擔保主要看他的還款能力和抵押物是否足值.
還需謹慎,以免給自己以後造成很大的麻煩。
⑻ 做貸款擔保人有風險嗎
作為貸款擔保人肯定要承擔貸款風險,但通常不是刑事責任而是民事責任。
(一)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1、一般保證責任。
擔保人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
擔保人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二)擔保人的責任免除情形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三)保證人拒絕償還情形
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提醒大家,雖然擔保人是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才承擔償還責任,但是作為擔保人要承擔的是民事責任,也是具有一定的風險的,所以在做擔保人是一定要仔細考慮清楚自己能否承擔責任,以免給自己的生活帶來麻煩。
⑼ 朋友貸款我做擔保人有什麼危害
替人擔保很可能給自己帶來不可計算的損失,可能的損失主要有:
一是可能替他人背負償還貸款的義務。擔保絕不僅僅是簽個合同這么簡單,而是實實在在的替別人的貸款負責,以後出現什麼事都會按照合同去履行的。如果朋友還不起貸款,那你就要按照擔保合同的約定去借款人還錢,如果實在換不起,經過法律程序後,不緊可以處置朋友的財務來還款,還可以執行你的財務去共同還貸款。各種案例已經表明,替朋友擔保,一定要充分考慮朋友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各種坑擔保人的事情太多了,不是不是知根知底的好朋友,建議謹慎擔保。
二是可能影響個人徵信。朋友還不起貸款,貸款逾期後會直接向你要求還,如果置之不理,那麼朋友的徵信報告上顯示有污點,你的徵信報告上也會顯示有逾期記錄,有可能影響以後的買房、買車時貸款。徵信逾期的後果,不僅包括直接拒絕貸款申請,也可能提高利率,降低額度,總之,絕對是得不償失的。
還是建議,自己的鐵桿朋友可以擔保,一般朋友就不要輕易擔保,朋友如果個人資質夠好根本不用擔保,需要擔保大概率說明還款能力是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