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買車,金融公司簽的合同只有一份,而且還是租賃合同,綠本到了之後又說拿綠本去車管所做了抵押手續
貸款買車金融公司簽的合同只有一份而且還是租賃合同綠本到了之後又說我覺得像這種的話你直接跟買車的一個4S店進行一個直接溝通一下買斷
B. 按揭車都有按揭合同嗎
可以拿抵押合同的,抵押合同是一式兩份的。
辦理汽車貸款流程:
1、一般,貸款人是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2、借款人已婚的請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註:同等條件下,已婚人士比未婚人士更容易獲得貸款)。
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
1、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
2、由汽車經銷商出具的購車意向證明;
3、戶籍證明或長期居住證明;
4、個人收入證明,必要時須提供家庭收入或財產證明;
5、以所購車輛抵押以外的方式進行擔保的,需提供擔保的有關材料;
6、購車首期付款證明;
7、如借款所購車輛為商用車,還需提供所購車輛可合法用於運營的證明。
(2)獅橋金融汽車貸款合同有幾項擴展閱讀:
按揭車申請方式:
為了提高車子的銷售量,政府聯合金融機構一起發起,個人貸款買車的業務,就目前市場金融業對個人貸款買車主要有以下兩個方式,
1、房產抵押貸款購車(用房產做抵押)。房產抵押貸款購車一般最長可貸5年,首付也是3成以上。利率主要根據你的貸款類型和你的個人資質綜合決定。
2、個人信用貸款購車(無抵押無擔保,一般要求你信用良好,工作收入穩定),這種形式貸款買車一般可以貸5年,首付3成以上。
根據各大銀行的條件得到的總結,貸款購車的一般條件:
1、具有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詳細住址證明;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個人社會信用良好;
5、持有貸款人認可的購車合同或協議;
6、合作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購車貸款的申請資料: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與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合同或者購車意向書;銀行或貸款機構要求的其他資。
C. 辦理汽車分期,簽訂貸款合同時需要注意什麼
1、車輛信息詳細標明
簽訂買車合同時,要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汽車標識號碼、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
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
2、細節要多多注意
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服務(經銷商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3、違約責任要明確
購車合同中要特別注意明確違約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
4、票據上名稱必須保持一致
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於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於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5、售後服務註明
售後服務條款,應重點列明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詳細內容可參照《產品質量法》和《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條款)。
(3)獅橋金融汽車貸款合同有幾項擴展閱讀
貸款買車有信用卡分期、汽車企業金融公司貸款和銀行貸款三種方式,分析如何選擇自己合適的貸款買車方式。
1、信用卡分期購車
信用卡分期購車在金額和還款利率手續費上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刷卡額度不能超出信用卡的信用額度適合缺少少量購車資金的消費者,有穩定收入一些銀行最快幾個小時即可審批完成,一般沒有戶籍和財產方面的限制
一般是以市場實際售價為准,不必按照企業指導價來進行部分零手續費的產品。
2、銀行個人購車貸款
利率比較低,在央行基準利率基礎上稍微有點浮動,審核手續比較復雜對貸款人的職業收入和信用度的要求都較高,而且有些銀行還根據客戶誠信資質,採取將首付比例降低、貸款年限放長,貸款利率下浮等優惠措施。
3、汽車金融公司貸款
還款靈活、手續簡便、放貸速度較快。在貸款條件方面,汽車金融公司貸款比較注重購車者的個人信用,學歷、收入、工作等都是其參考標准,而不需像銀行那樣要質押,外地戶籍也不會成為獲得貸款的阻礙。
一般來說,貸款者須提供的材料為:本人戶口本、身份證、房本復印件及居住證明、收入證明原件。
D. 銀行貸款合同有幾份
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貸款銀行一份、擔保人各持一份。
拓展資料:
信貸合同,是指以銀行作為貸與人與公民或法人締結的金錢貸款協議。在中國,中國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和信用合作社依法在職權范圍內辦理信貸業務。信貸合同應訂明貸款數額、用途、期限、利率、結算辦法和違約責任等條款。依下列原則辦理:
(1)按國家批準的信貸計劃進行。
(2)有物資保證(指用於購買計劃規定的原料、材料和其他適用適銷的物資)。
(3)按期歸還並付法定利息。
參考資料:網路-信貸合同
E. 銀行貸款買車應該有幾份合同,如銀行存根一份,車行一份,本人沒有合同,用手機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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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金融法:貸款合同的主要內容
貸款合同的主要內容
貸款合同一般有如下重要條款:
1. 貸款的用途
借款人應該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能用於非法目的。貸款合同載明的借款用途不得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明令禁止經營的規定。
明確此項條款,對借款人而言,可以維護自己使用資金的權利;對貸款人而言,可以監督資金的流向,確保資金回籠,控制風險。
對貸款用途加以限制的原因是:首先,如果借款人將貸款用於非法用途,如果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范,將導致貸款合同無效。即使貸款人在貸款的使用時對此非法目的尚不知情,一旦貸款人知悉此非法目的後,必須阻止借款人繼續提款。其次,限制貸款用途是為了保證還款資金的來源。如果貸款不按協議的用途加以運用,借款人可能因經營不當導致喪失還款能力。再者,貸款行內部經營方針可能對發放貸款的行業或部門有限制,政府規則、法令有時也有類似規定。最後,限制貸款的用途還可能因為是涉及第三人的利益,比如在出口信貸項目中,貸款用途就僅限於特定的支付對象。
《貸款通則》還規定了以下對貸款用途的限制:
(1) 借款人不得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2) 借款人不得用貸款在有價證券、期貨等方面從事投機經營;
(3) 除依法取得房地產資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貸款經營房地產業務;依法取得經營房地產資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投機;
(4) 借款人不得套取貸款用於借貸牟取非法收入。
2. 貸款幣種、金額
貸款幣種、金額,是貸款合同中的數量條款,是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具體貨幣及其數量。這是計算貸款利息的主要依據。
外幣的貸款在貸款價格構成等方面存在更為復雜的法律問題,律師應當熟悉,但不屬於本指引的討論范圍。
3. 貸款的種類
按貸款人的不同可以分為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
(1) 自營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 委託貸款指貸款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 特定貸款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國有獨資銀行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
按歸還期限的不同可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1) 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短期貸款比較靈活,期限短、流動性強、周轉快、需要量大。從金融機構的具體做法看,主要有6個月期、1年期。短期貸款是金融機構最主要的業務之一。
(2) 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3) 長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
按貸款的安全保障性可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1) 所謂信用貸款是指借款人完全以自己的信用作為基礎,不必提供擔保物就可以從銀行提取貸款。
(2) 擔保貸款指以擔保合同作為貸款合同從合同的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保證貸款指按《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抵押貸款指按《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設定抵押發放的貸款。質押貸款指按《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3) 票據貼現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上述幾種貸款的分類是相互交叉的,一般在貸款合同中的貸款類型會同時涉及上述幾種類型。在貸款實踐中,直觀機械的劃分貸款種類並無實質性意義,主要是通過這種區別正確規范貸款行為。
4. 貸款期限
指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現金流量、還款能力和貸款人的資金供給能力由借貸雙方共同商議後確定,並在貸款合同中載明。
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銀行業監管機關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日起到票據到期日止。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應當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向貸款人申請貸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貸款人決定。申請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展期的,還應當由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出具同意的書面證明。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長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請展期或申請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貸款從到期日次日起,轉入逾期貸款賬戶。
5. 貸款利息
貸款人應當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管機關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允許浮動的上下限,確定每筆貸款利率,並在貸款合同中載明。
短期貸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按貸款合同簽訂日的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貸款合同期內,遇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短期貸款按季結息的,每季度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按月結息的,每月的20日為結息日。具體結息方式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對貸款期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貸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後改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中長期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利率也可以實行一年一定。貸款(包括貸款合同生效日起1年內應分筆撥付的所有資金)根據貸款合同確定的期限,按貸款合同生效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每滿1年後(分筆撥付的以第一筆貸款的發放日為准),再按當時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下一年度利率。中長期貸款按季結息,每季度末月20日為結息日。對貸款期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後改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票據貼現按貼現日確定的貼現率於貼現時一次性收取利息。
信託貸款利率由委託雙方在不超過同期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水平(含浮動)的范圍內協商確定;租賃貸款利率按同期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含浮動)執行。
貸款展期,期限累計計算,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自展期之日起,按展期日掛牌的同檔次利率計息;達不到新的期限檔次時,按展期日的原檔次利率計息。
貸款利息的計算通常「算頭不算尾」,即提款日計利,還款日不計利。每年的基礎天數固定為360天,以此由年利率計算出日利率。生息天數以實際天數為准。
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
6. 擔保條款
對於擔保貸款,貸款合同可以設置擔保條款,也可以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擔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從合同。為防止擔保的落空,雙方可以在貸款合同或擔保合同中約定,如果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從合同仍然有效。
7. 提款
(1) 貸款合同應規定,借款人提款時應具備的先決條件。
貸款合同並不都是在簽字後立即執行提款,有些必須等到合同所規定的某些條件已經具備的時候才能執行提款,甚至在貸款開始執行後,通常還要求在以後每次提款時還要滿足進一步的條件。這些條件就是提款的先決條件。先決條件的內容可以因情況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涉及貸款合同項下全部義務的先決條件;另一類是涉及每一筆貸款的先決條件。
設定涉及貸款合同項下全部義務的先決條件的目的,是為了使貸款人在收到令人滿意的書面證據和有關文件,證實有關貸款合同的一切法律事宜已經安排妥帖,而且他所要求的擔保已經得到落實以前,暫時停止承擔給予貸款的義務。這對於保障貸款人的利益是十分重要的。這類先決條件通常可能包括:
① 提供借款人的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文件,如公司章程等;
② 提供借款人對於借款的一切必要的文件,包括股東大會或董事會的決議、授權委託書等;
③ 按照約定由借款人在貸款人的營業場所開立賬戶;
④ 提供律師意見書;
⑤ 提供有關的項目協議;
⑥ 辦妥約定的擔保手續、監管手續等;貸款人經核保確認擔保合同的訂立是擔保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⑦ 提交提款通知、提款的授權委託書;
⑧ 借款人在簽訂貸款合同時所作的陳述和保證,在其提取貸款之日仍然保持正確,沒有發生任何實質性的不利變化;
⑨ 借款人沒有發生任何違約事件,或有可能構成違約的其他事件。
上述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的提款的先決條件,並非合同成立的條件,而是合同已經成立的前提下借款人在提款時應當具備的條件。只要借款人一旦具備約定條件,貸款人就負有放款之義務。
(2) 貸款合同通常都規定借款人可提取貸款的具體期限,並規定借款人應在提款前若干天通知貸款人。貸款合同一般不規定借款人承擔提取貸款的義務,而只是授予借款人在需要資金時有提取貸款的選擇權,但如果借款人屆時不提取貸款,貸款人通常會要求借款人支付一筆貸款人承諾貸款的費用,以補償貸款人因所承諾貸款的資金擱置而造成的損失。
(3) 如果貸款人不按貸款合同的規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借款人可以要求給予損害賠償,但一般不能要求實際履行。損害賠償的計算原則是,訂約時可合理預見的因違約而自然地引起的損失。
8. 還款
貸款合同對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期限和方式一般都有具體的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在短期貸款到期1個星期之前、中長期貸款到期1個月之前,應當向借款人發送還本付息通知單;借款人應當及時籌備資金,按時還本付息。
9. 提前還款
貸款合同中對於該條款一般都有一些限制,規定的較為詳盡,主要是因為貸款人為了保證其投資能得到預期的收益。具體內容主要從以下幾方面來加以規定:
(1) 自願提前還款,一般適用於經雙方協商一致的提前還款,根據情況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
(2) 強制提前還款,一般適用於因借款人違約或預期違約而實行的違約制裁;
(3) 自願取消授信額度;
(4) 特定原因導致的提前還款和取消額度,如為稅務、市場紊亂和成本增加等。
10. 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對與借貸有關的事實,包括其法律地位、財務狀況、商務活動等是貸款人評估貸款交易安全性和盈利性的基本依據。對借款人上述情況任何不真實、不準確或者不完整的說明,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都會使銀行得出錯誤的結論,做出違反其真實意思的貸款決策。因此,貸款合同中通常會給借款人規定嚴格的陳述與保證義務,即要求借款人對其法律地位、簽約能力和交易的授權、政府審批、訴訟狀況、資產狀況、財務狀況、業務經營情況、項目合同情況、違約情形等多方面內容做出陳述與保證。並且該等陳述與保證不僅要求在貸款合同的簽署日做出,通常還要求在提款日重復做出。對於陳述與保證的違反將被視為違約事件,銀行會進而宣布貸款提前到期,並強制執行有關擔保。
律師應當了解對於評價借款人的企業經濟評價指標體系,並可以在合同條款中作出對於借款人的特定的符合中國頒布的財務目標和衡量標準的財務約定。
陳述與保證條款任何不確定的用語,都會造成雙方的爭議。在合同擬定過程中,雙方及雙方律師都會盡力將有關問題的表述按有利於本方的用語書寫。一般情況下,條款內容的最終確定,取決於借貸供求關系的緊張程度和洽談人的談判水平。這一點,也適用於合同其他條款的設置和表述。
11. 違約
貸款合同中的違約可分兩類:一類是違反貸款合同本身的約定,如到期不還本付息、不履行約定的義務或對事實的陳述與保證不正確等;另一類是所謂預期違約,即從某種徵兆看來,借款人已經喪失履行貸款合同項下的義務的能力。
預期違約主要包括:
(1) 交叉違約。信貸風險的形成是一個從萌芽、積累直至發生的漸進過程。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借款人財務商務狀況的重大不利變化很有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貸款人除了可以通過約定一般性的違約條款、設定擔保等方式來確保債權如期受償之外,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交叉違約條款」。交叉違約的基本含義是:如果本合同項下的債務人在其他貸款合同項下出現違約,則也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一般來說,債權人都是以當事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為由,追究債務人的違約責任,但交叉違約條款突破了這一限制,它頗有「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的味道,即試圖趕在借款人其他貸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出現償還危機之前採取救濟措施,以避免自己處於比其他債權人更糟的處境。此種違約形態在我國現行法上雖無明確規定,但它並不違反合同法的有關法理及法律精神,現行《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辯權可以作為其適用的法理依據。因此,交叉違約條款可以作為約定條款訂入合同之中,以使貸款人能夠及時全面的掌控借款人的信用水平。
(2) 借款人喪失清償能力。凡借款人經司法程序宣告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或明示無力清償到期債務,或向債權人讓與財產或提出讓與財產的建議,即視為違約事件。這是一項警報性的違約事件,因為當借款人喪失清償能力後,如果無法擺脫困境,就不可避免地會違反貸款合同的約定。
(3) 借款人的狀況發生了其他的重大不利變化。由於違約條款是用於應付事先沒有預料到的情況,既然從貸款人角度事先無法預料,也就無法窮盡,因此,從貸款人方面來說,就需要這樣一個兜底性的保護條款,以保護其利益。在違約條款中一般規定,不論是由於什麼原因引起的,也不問是借款人自願的或者是非自願的,或者是由於法院的命令或法律、規章的規定所造成的,都應視為違約。這樣規定的目的是防止借款人主張違約的發生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藉此解脫其對違約所應承擔的責任。鑒於上述原因,貸款人應在貸款合同中爭取約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單方決定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並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① 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重要經營財務事實的;
② 未經貸款人同意擅自改變貸款原定用途,挪用貸款或用貸款從事非法、違規交易的;
③ 利用與關聯方之間的虛假合同,以無實際貿易背景的應收票據、應收賬款等債權到銀行貼現或質押,套取貸款人資金或授信的;
④ 拒絕接受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和有關經營財務活動監督和檢查的;
⑤ 出現重大兼並、收購重組等情況,貸款人認為可能影響到貸款安全的;
⑥ 通過關聯交易,有意逃廢貸款人債權的。
12. 協議管轄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對於因本合同提起的訴訟約定管轄法院。
13. 合同的生效條件
在貸款合同中,可以約定該合同的生效條件。例如擔保文件的取得、擔保合同的簽訂、抵押登記的辦理、質物的交付、公證書的出具等。
14. 對於合同中出現的一些術語,應當在附則中作出雙方一致認可的定義。
G. 貸款買車有貸款合同嗎
貸款買車是需要簽合同的。現階段貸款購車的時候大部分都是採取所有權保留方式,在消費者未付清汽車全款前,汽車所有權就處於抵押狀態而不屬於用戶的。正是因為這一點,經常有消費者被缺少誠信的車商蒙騙事件的發生。主要情況有:
1、在手續辦完後,汽車銷售商滿天提價。在消費者付款手續全部辦完後准備提車時,汽車經銷商卻要求消費者在原定車款基礎上再交一定數額的現金才能提車。
2、在此種情況下,經銷商會給出很多的理由,比如在交完全部款額的這段時間內汽車漲價了,或者是沒有在規定時間內辦下一些手續等各種借口。
(7)獅橋金融汽車貸款合同有幾項擴展閱讀:
貸款買車申請條件:
申請汽車消費貸款除了必須在銀行所認可的特約經銷商處購買限定范圍內的汽車外,申請汽車消費貸款的購車
貸款買車者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購車者必須年滿18周歲,並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購車者必須有一份較穩定的職業和比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或擁有易於變現的資產,這樣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這里的易於變現的資產一般指有價證券和金銀製品等。
(3)在申請貸款期間,購車者在經辦銀行儲蓄專櫃的帳戶內存入不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
(4)向銀行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如果購車者的個人戶口不在本地的,還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銀行不接受購車者以貸款所購車輛設定的抵押。
(5)購車者願意接受銀行提出的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H. 汽車按揭貸款合同一般是怎樣的呢
您好:
幫您總結了下
簽訂購車合同時需要注意的要點:
1、標的。買賣要明確確定車的牌子、產地、製造商、型號、批號、配置、選裝設備,以及顏色、裝潢,甚至還要確定是否返修車、庫存車,確定里程錶公里數,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另外,有些車還要明確是原裝還是組裝,二手車要確定使用、修理、零件更換等事項。
2、價款。要明確銷售商報價包含的內容,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是裸車價或是包牌價。買車的費用主要有:車價、購置費、保險費、牌照費、稅,以及銷售商代辦保險、貸款、競拍牌照、上牌、裝潢、取車或送車等有關購車事務的代辦費。另外,還要明確是否有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以及有無免費項目、是否有折扣等。
3、交付。合同要明確交車的時間、地點、方式,以及交付車輛時發現車輛質量和交車手續等問題的處理方法。同時也應明確付款的時間、方式。交車時,購車者除拿到鑰匙和汽車外,還應該得到:汽車銷售發票、車輛合格證、進口車的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保修卡和保修手冊、二手車的以往維修記錄、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車輛行駛證或者移動證,以及車輛的產品使用書和產品說明書、保險單等。
4、質量、維修、售後服務。在上述約定之外,還有關於車輛的質量、維修、售後服務等事項也應當明確,以防止假冒偽劣產品,防止售後無人管等情況發生。
5、違約責任。權利義務事項約定明確後,誰守約誰違約就容易判定了。而違約責任需要約定的是,一旦確定違約,違約方承擔什麼責任,以及如何承擔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定金是一種常用的保證合同履行的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違約,定金將不能返還或者充抵車輛價款;收取定金的一方違約,將雙倍返還定金。
6、爭議解決。對合同約定事項發生不一致的看法就是爭議。解決爭議的方法最初都是協商。當合同各方協商不能一致,發生僵持,就需要合同以外的公正力量介入。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人民法院訴訟或者仲裁機構仲裁,但兩者只能選其一。如果不選,就是放棄選擇仲裁。選擇仲裁應寫明機構全稱,如上海仲裁委員會,否則等於未選。選擇法院主要是選擇哪個法院作為一審法院。如購車人在住所地以外的地方購車,可以約定在購車人所在地法院訴訟。如不選,依法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訴訟。
7、重視被經銷商「忽略」的細節。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服務(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8、名稱必須保持一致。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於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於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9、退車條款與「三包」條款銜接。許多汽車經銷商在汽車出現質量問題時,即使在不能維修好的條件下,也拒絕退車。在簽訂購車合同時,應當寫明如果該車是缺陷汽車產品,汽車製造商(包括進口商)有修理、更換、收回等義務。
10、合同生效條件。一般合同經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即生效,但也可以約定簽字、蓋章後達到某種條件生效。如貸款購車,可以約定銀行同意貸款後生效等。
11、其他約定。如合同文本的份數、附件和補充條款的效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