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地戶口人可以做貸款擔保人嗎
可以,主要是有擔保的能力,與是否是外地戶口無關。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
拓展資料:
1、 擔保人是否是債務人
債務人是指向債權人借款的人,而擔保人是指為債務提供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所以擔保人並不是債務人。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2、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多久
擔保人的保證期間怎麼計算,保證期間是指保證合同當事人按約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後,保證人能夠容許債權人主張權利的最長期限,如果超過了這個期限,保證人就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保證期間分約定保證期間與法定保證期間,前者由債權人與保證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雖然是由雙方約定,但是也要受到法律的限制。
3、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幾年失效
擔保人承擔責任的期限由債權人於擔保人約定,沒有約定的一般是六個月。法律依據是《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4、擔保人可以中途撤銷擔保嗎
擔保人是否可以中途撤銷擔保要分情況。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歷程中解除擔保關系。如果存在欺詐脅迫要求擔保的,隨時可以撤銷。
2. 我想貸款,什麼人可以做擔保
不一定非要擔保的。
房產抵押,或者你銀行的存摺進出賬,穩定的進出,然後有穩定的工作,單位的收入證明,一樣可以貸款的。銀行會查你的個人信譽的。
3. 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貸款擔保人的條件:
1、擔保人年齡必須在18-65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時足額還款的能力;
4、擁有良好的信用記錄。
擔保人一般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當借款人不能還款時,擔保人需替其還款,可以用父母為子女擔保貸款。
申請資料:
( 1 )填寫《個人貸款擔保申請表》
( 2 )身份證明: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薄
( 3 )經濟實力證明:房產證、按揭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存單、存摺、有價證券、個人收入證明、家庭收入證明
( 4 )個人情況:畢業證、職稱證、工作證、榮譽證、職務說明
( 5 )個人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證明等
( 6 )項目情況:項目可行性報告或資金用途說明
( 7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4. 有貸款的人可以做擔保人嗎
有貸款也是可以給別人做擔保的,因為能否做保證是由貸款銀行或貸款機構來決定的,一般保證人在償還了自己的貸款,而餘下的收入還足以替他人擔保辦理貸款的話,銀行也會同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5. 貸款人需要達到什麼條件什麼人可以做擔保人
買房的話應該不需要擔保人,僅用你買的房子做抵押即可,暫住證是不需要的。年滿18歲的公民,有足夠的還款來源,沒有不良信用記錄都可以成為銀行按揭貸款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