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人還不了款,擔保人該承擔什麼責任
貸款人未能還款,擔保人應負連帶責任,根據擔保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一般保證是指:當事權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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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還不起創業貸款會怎麼樣,有擔保人
肯定是要還款的 要麼黑名單
C. 創業貸款需要擔保不是資金還是擔保人
創業貸款要看所立的項目,一個良好的項目,一定有很好的收益,也一定有很大的社會價值,那麼就不需要擔保。否則就必須擔保。
D. 失業創業貸款對擔保人的要求是什麼
下崗失業人員要想再就業,面臨的最大問題是缺乏創業資金。特別是開辦小企業,貸款擔保更加困難。為此,2003年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國家經貿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共同制定發布了《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分別就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的對象和條件,程序和用途,額度與期限,利率與貼息及有關貸款擔保基金,擔保機構等管理內容進行了詳細規定。
申請人首先要具備5個硬體:
(1)持有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
(2)接受過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共同認定的培訓機構舉辦的創業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
(3)有自謀職業或自主創業的項目(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
(4)有相關固定的經營場所;
(5)有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或勞動部門核發的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證書(《社會就業勞動組織證書》)。
辦理流程:
首先,貸款申請人應向城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申請登記,填寫《小額擔保貸款申請審批表》(一式四分),並提供下列資料:書面申請(包括企業或社區就業勞動組織概況,還貸能力的可行性分析,申請貸款額度,還貸期限及安置人數等內容),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再就業優惠證》,《創業培訓合格證》及《創業計劃書》,《營業執照》或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證書(《社區就業勞動組織證書》)。
在擔保貸款初審階段,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應及時對申請人資格進行鑒定,對創業項目進行核實,勞動保障部門將同意推薦的項目簽署意見後報擔保中心。在擔保貸款復審中,擔保中心對所報資料進行復核及調查,對同意擔保的項目進行審批,落實反擔保手續後向銀行出具《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承諾書》。最後,銀行接到《承諾書》並與借款人簽訂合同後,及時將貸款劃入借款人存摺內。
從事微利項目可獲財政貼息
從事微利項目是指下崗失業人員在社區,街道,工礦區等從事的商業、餐飲和修理等個體經營項目。具體包括:家庭手工業、修理修配、圖書借閱、旅店服務、餐飲服務、洗染縫補、復印打字、理發、小飯桌、小賣部、搬家、鍾點服務、家庭清潔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嬰幼兒看護和教育服務、殘疾兒童培訓和寄託服務、養老服務、病人看護、幼兒和學生接送服務等。
貸款項目符合貼息條件的借款人,首先按月與銀行辦理結息手續,每年年底銀行將貼息發生額度報告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上報中央財政審核後撥付,銀行在收到貼息款15日內向享受貼息的借款人辦理返還手續。
如何還款結息
為降低一次性還款負擔,該項貸款採取放貸款後按月結息,半年後開始還本方式,即從貸後次月起開始按月結息。借款人可以就近在商業銀行或農村信用社所屬的營業機構,把當期應歸還的本、息存入存摺即可,銀行自動進行結算。
借款人還須提供反擔保
申辦小額擔保貸款時,除了擔保中心要為貸款提供擔保之外,借款人還必須提供反擔保措施。反擔保措施可分為3種形式:
1.財產抵押。以借款人足值的房產、車輛、易於變現的設備作抵押。
2.由具有擔保實力的企業或一定經濟基礎的自然人為小額貸款提供反擔保。
3.聯保方式。採取三戶或三戶以上的借款人編組進行聯保,組內若有一人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其他成員應承諾代為償還。聯保方式有利於借款人之間的互相監督,而且手續十分簡便,可操作性強。
E. 創業貸款需要什麼人擔保!為什麼
根據你的意向放款單位的具體情況來定,每家銀行、金融機構情況不一樣,要求也自然不一樣的
F. 創業貸款到期還不上擔保人怎樣免除責任
擔保人的責任一直到所擔保貸款的本金、利息全部還清才能解除。
G. 創業貸款逾期三個月當保人會有什麼後果
創業貸款如果只是逾期三個月,逾期之後就還掉了,對擔保人是沒有關系的。如果創業貸款逾期三個月後不還,以後催款也不還,那就要擔保人還了,如果擔保人不還,那擔保人的徵信就有問題了,以後估計也就貸不了房貸和其他銀行貸款了。
H. 已經為別人做創業貸款擔保人,自己還可以貸款嗎
對外擔保屬於或有負債,一方面說 對外擔保越多的話 說明你的資質越好 另一方面說 對外擔保太多的話 你身上的可能發生的負債就越多。但是沒有政策限制說不能貸款。如果擔保額度不是很大 基本不影響。
前提是你自身穩定性好 例如本地戶口 名下有房 信用記錄良好 工作穩定 銀行卡流水充足
I. 創業貸款的簽2年合同還款,現在擔保人不保了讓我提前還款不然就法院起訴,這種做法合理嗎
沒辦法,你欠多錢啊,想辦法還款吧
J. 從銀行貸款,若貸款人還不上貸款,擔保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假設貸款人為A,擔保人為B
1、保證分為一般保證、連帶保證:
(1)你們約定為連帶的是連帶保證(對於連帶保證,只要借款人到期還不上貸款,銀行就既可以讓借款人還、也可以不找借款人而直接讓你償還)
(2)如果你們約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償還貸款時,由保證人承擔」之類意思的,是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借款人和銀行之間的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並就借款人的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償還貸款前,你可以拒絕銀行承擔保證責任、要你還款的要求)
(3)如果你們之間關於保證方式是連帶還是一般保證沒有約定或是約定不明:法律規定應承擔連帶責任。
2、「銀行會不會轉向B追錢」:銀行當然會向B追錢。因為:A和銀行之間的貸款糾紛已經法院判決審理、且A已無力償還,不管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B都要承擔保證人的責任了。
3、「B無能力還上這筆錢,也會被抓嗎?會被判幾年?B最少得還上多少錢才不會被判刑呢?這種情況法律時效是多長時間呢? 」
(1)B即使一分錢都還不了也不會被抓、更不會被判刑的:因為B並沒有觸犯刑法。但是:如果銀行起訴B要求償還貸款、且法院判決由B償還,但B在有能力償還的情況下、故意不償還:嚴重的B會構成「找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但B要負責償還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不是「至少償還多少」的問題。
(3)關於時效:犯罪有追訴時效(經過一定的時效期間就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B在只是未還錢但沒有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情況下,因沒有觸犯刑法,不會被判刑、也就不存在所謂的時效問題了。B如確實沒有償還能力:法院會裁定中止執行、待B一旦有財產時恢復執行--也就是說:B何時有財產都可以執行。除非B確實沒有個人財產、又沒有經濟來源、同時又喪失了勞動能力的情況:此時法院會裁定終結執行,也就是說B不用還了,與你所說的「時效過了」意思相同,但絕不等於時效已過。
反正如果你替別人擔保了貸款,那你要承擔連帶責任.一般來說,你一是要聯系貸款人.如果貸款人找不到的話.二是在貸款人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下,你要替貸款人償還貸款.如果不還,銀行有權利起訴,你會被列為第二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