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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按揭貸款買房需要擔保人嗎

發布時間: 2021-12-14 16:45:00

Ⅰ 貸款買房需要提供擔保人流水嗎

不需要。
辦理按揭買房貸款的條件如下:
1、年齡為18-65周歲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身份證;
3、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
4、有穩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
5、有所購住房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或意向書;
6、具有支付所購房屋首期購房款能力;
7、在銀行開設個人結算賬戶以及具有有效的擔保;
8、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Ⅱ 買房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不需要。
貸款流程
(1)選擇房產
購房者如想獲得樓宇按揭服務,在選擇房產時應著重了解這方面的內容。購房者在廣告中或通過銷售人員的介紹得知一些項目可以辦理按揭貸款時,還應進一步確認發展商開發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
(2)辦理按揭貸款申請
購房者在確認自己選擇的房產得到銀行按揭支持後,應向銀行或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銀行關於購房者獲得按揭貸款支持的規定,准備有關法律文件,填報《按揭貸款申請書》。
(3)簽訂購房合同
銀行收到購房者遞交的按揭申請有關法律文件,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
(4)簽訂樓宇按揭合同
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並取得交納房款的憑證後,持銀行規定的有關法律文件與發展商和銀行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
(5)辦理抵押登記、保險
購房者、發展商和銀行持《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及購房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對期房,在竣工後應辦理變更抵押登記。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購房者購買保險,應列明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在貸款履行期內不得中斷保險,保險金額不得少於抵押物的總價值。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保險單交由銀行執管。
(6)開立專門還款賬戶
購房者在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後,按合同約定,在銀行指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專門還款賬戶,並簽訂授權書,授權該機構從該賬戶中支付銀行與按揭貸款合同有關的貸款本息和欠款。銀行在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條件,履行《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義務。

Ⅲ 為什麼建行貸款買房必需要擔保人呢

房貸是否需要貸款擔保人,銀行一般從貸款風險方面考慮,主要是看借款人的條件。比如借款人各方面條件均比較理想,收入高、職業穩定、信用良好,一般不需要增加擔保人。如果銀行覺得借款人某些方面條件不足,就會拒貸或者要求增加擔保。某90後年輕人申請房貸,銀行要求提供擔保人,理由就是其月供超出收入的50%,可能出現斷供風險,需提供其他還款來源。當借款人還款能力不足時,除了要求提供擔保,銀行還可能要求增加首付或者提高貸款利率
參考來源:網路

Ⅳ 買房子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看各地城市的規定。一般是夫妻雙方都是本市戶口的話就不需要擔保人,其他都需要。而且一般都是公積金貸款才需要擔保人。

Ⅳ 買房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個人住房貸款是否需要擔保人,是銀行根據貸款人的資信條件,對照審批大綱進行審批,如果貸款人本身的條件不足時,才會要求提供擔保人的。擔保人一般要求連帶擔保。也就是說,要貸款人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下,擔保人必須履行擔保責任,償還本息。
對於銀行來說,在房地產行情變動趨勢未明的情況下,抵押品本身並非充分的還款保證。說到底,銀行是要錢不要房的。
一般來說,除了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外,醫生、教師或知名大型上市公司、外資企業的中高層管理人員、正式員工有良好的信用記錄也可以,但說到底要銀行認可,樓主可以將擬擔保人有關信息提供給銀行,讓信貸人員先作一個初步的判斷,再提交資料和辦理擔保手續。

Ⅵ 貸款買房子,一定要有擔保人簽字才行嗎

如果你要買房貸款的話,要有擔保人簽字更好,如果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拿你買的這個房子做抵押也可以,加上你的房屋公積金,還有首付,如果再有人給你擔保,那不更好嗎?

Ⅶ 買房貸款需要擔保人嗎····急

胡扯 不滿18的才要擔保人!銀行沒准不想貸吧

你妹妹有工作嗎?穩定的那種 開證明了嗎?
擔保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保證人資格的特殊規定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你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c)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擔保人的責任與權利

誰可當擔保人?

年齡超逾18歲,不是破產者。

擔保人可較後選擇退出嗎?

這要由金融機構決定。它可要求擔保人清還債務,中止合約。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擔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許原任擔保人退出。

擔保人何時可抽身而退?

當貸款已還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負責攤還他的債務。

當擔保人有何權利?

根椐中央銀行指南,擔保人有下列權利:

* 可持有一份擔保合約及其他有關證件。

*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獲知向金融機構借貸款額。

*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為前者償還欠金融公司之債務。擔保人通常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 可限定只擔保一項特定借貸。若數年後,借款人慾增加借款額,他必須作出新借貸申請,至少也須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新貸款。

* 除非借款人違約沒攤還借款,金融機構才可向擔保人追債。

* 金融機構必須將還債要求信送達擔保人後才可向後者追債。

( 註:所有擔保人都應被告知上述權利,不管有關權利是依據1967年破產法令或有關借貸機構接受貸款擔保之中央銀行指南。)

誰將被銀行控告?

若借款人違約不還借款,銀行將會向誰追討債務--借款人或擔保人?

銀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債。銀行有權選擇先向借款人或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它甚至可以同時向兩方面追討債務。

只有在通過法律途徑(在法庭提出控訴,向借款者追債)仍不得要領之後,才可對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

在<1967年破產法令>下,金融機構可致使一名負責超逾RM30,000的借款人宣告破產。對於擔保人也一樣,除非他是一名「社會擔保人」。

金融機構只有在使盡所有管道向借款人追債不果之後,才可起訴「社會擔保人」,要求宣判他破產。

在上述法令下,「社會擔保人」是指為下列各項貸款作出擔保的人。

* 家居房屋貸款

* 教育或學術研究獎、助學金貸款

* 私用交通工具分期付款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