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商業銀行貸款的五級分類
業務分類:資產業務、負債業務、中間業務三大類。
貸款五級分類:正常、次級、關注、可疑、損失。
泡沫一般為價格超過價值,實際是投資過大。
金融市場:融通資金、發行和交易各種票據和有價證券。
市場利率受到影響的主要因素貨幣供應量。
Ⅱ 商業銀行貸款的基本類型
職能分工型商業銀行
職能分工型商業銀行又稱分離型商業銀行,主要存在於實行分業經營體制的國家。其基本特點是:法律規定銀行業務與證券、信託業務分離,商業銀行不得兼營證券業務和信託業務,不能直接參與工商企業的投資
全能型商業銀行
全能型商業銀行又稱綜合性商業銀行。其基本特點是法律允許商業銀行可以混業經營,即可以經營一切金融業務,沒有職能分工的限制。這種類型的商業銀行,不僅可以經營工商業存款、短期抵押放款、貼現、辦理轉賬結算、匯兌、現金出納等傳統業務,而且可以涉及多種金融業務領域,如信託、租賃、代客買賣有價證券、代收賬款、代客保管財產、咨詢、現金管理、自動化服務等,因此被稱為「金融百貨公司」或「金融超級市場」。
Ⅲ 商業銀行貸款有哪些種類
按償還期不同,可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商業銀行IT 解決方案具有「業務復雜、系統繁多、介面廣泛」的特點,要求IT 解決方案提供商在對客戶需求的理解程度、對系統架構的設計水平、對開發技術及各項標準的掌握程度等多方面有較高的技術能力。
國內具備一定規模的IT 解決方案提供商經過多年的發展,在這些方面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定的競爭優勢和市場基礎。對於市場潛在進入者,將受到行業經驗和知識、產品和技術水平、客戶忠誠度等多方面的限制,所面臨的行業進入門檻較高。
商業銀行的成立實行特許制:
商業銀行由國家特許成立,發放銀行經營許可證的部門是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特許審批過程主要是:首先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然後由中國銀監會予以審查。形式審查要弄清各種申請文件、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實質審查要弄清申請人是否符合各項經營商業銀行業務的條件。審查通過後,由申請人將填寫的正式申請表和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資料,報中國銀監會特許批准並頒發經營許可證。
值得一提的是,特許批準的權力完全屬於國家,符合成立商業銀行的各項條件也並不意味著一定能取得經營許可證。
Ⅳ 商業銀行貸款的種類有哪些
目前各商業銀行主要提供的個人貸款種類
一、 個人住房貸款.包括:
(一)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
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是銀行信貸資金所發放的自營貸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購買本市城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商業性貸款。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積金所發放的委託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城鎮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凡符合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同時繳存住房公積金,在辦理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同時還可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借款人以所購本市城鎮自住住房作為抵押物可同時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這種貸款方式簡稱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二、個人汽車消費貸款
三、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
Ⅳ 貸款風險分類指引 銀監會
貸款風險分類指引
第一條 為促進商業銀行完善信貸管理,科學評估信貸資產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指的貸款分類,是指商業銀行按照風險程度將貸款劃分為不同檔次的過程,其實質是判斷債務人及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可能性。
第三條 通過貸款分類應達到以下目標:
(一)揭示貸款的實際價值和風險程度,真實、全面、動態地反映貸款質量。
(二)及時發現信貸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加強貸款管理。
(三)為判斷貸款損失准備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據。
第四條 貸款分類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真實性原則。分類應真實客觀地反映貸款的風險狀況。
(二)及時性原則。應及時、動態地根據借款人經營管理等狀況的變化調整分類結果。
(三)重要性原則。對影響貸款分類的諸多因素,要根據本指引第五條的核心定義確定關鍵因素進行評估和分類。
(四)審慎性原則。對難以准確判斷借款人還款能力的貸款,應適度下調其分類等級。
第五條 商業銀行應按照本指引,至少將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後三類合稱為不良貸款。
正常:借款人能夠履行合同,沒有足夠理由懷疑貸款本息不能按時足額償還。
關注:盡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對償還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
次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完全依靠其正常營業收入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可能會造成一定損失。
可疑:借款人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肯定要造成較大損失。
損失:在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後,本息仍然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少部分。
第六條 商業銀行對貸款進行分類,應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一)借款人的還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還款記錄。
(三)借款人的還款意願。
(四)貸款項目的盈利能力。
(五)貸款的擔保。
(六)貸款償還的法律責任。
(七)銀行的信貸管理狀況。
Ⅵ 商業銀行貸款分類應遵循哪些原則
對貸款以外的各類資產, 包括表外項目中的直接信用替代項目,也應根據資產的凈值、債務人的償還能力、債務人的信用評級情況和擔保情況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類,其中後三類合稱為不良資產。
在貸款分類過程中,商業銀行必須至少做到以下六個方面:
(一)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完善信貸規章、制度和辦法;
(二)建立有效的信貸組織管理體制;
(三)實行審貸分離;
(四)完善信貸檔案管理制度,保證貸款檔案的連續和完整;
(五)改進管理信息系統,保證管理層能夠及時獲得有關貸款狀況的重要信息;
(六)督促借款人提供真實准確的財務信息。
分類時,要以資產價值的安全程度為核心,具體可參照貸款風險分類的標准和要求。
Ⅶ 商業銀行貸款有哪些分類
根據不同的劃分標准,銀行貸款具有各種不同的類型。如:
1、按償還期不同,可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2、按償還方式不同,可分為活期貸款、定期貸款和透支;
3、按貸款用途或對象不同,可分為工商業貸款、農業貸款、消費者貸款、有價證券經紀人貸款等;
4、按貸款擔保條件不同,可分為票據貼現貸款、票據抵押貸款、商品抵押貸款、信用貸款等;
5、按貸款金額大小不同,可分為批發貸款和零售貸款;
6、按利率約定方式不同,可分為固定利率貸款和浮動利率貸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