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金融商業 » 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方法
擴展閱讀
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方法

發布時間: 2021-12-18 15:01:25

❶ 商業銀行對不良貸款可採取哪些措施加以處置

商業銀行對不良貸款有以下處置方式:

  1. 轉給資產管理公司。銀行將不良貸款轉讓給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一般只收購企業類、大金額的不良貸款。債權一般需要打折出售。

  2. 司法執行。銀行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名下資產。對不良貸款的進行拍賣,房產拍賣價格可能只有市場價格的五折至九折。本息總額面臨少許價格風險。

  3. 墊資過橋。第三人出資墊還銀行貸款,原貸款結清,銀行重新發放新貸款。墊資費用月息費合計約5%~6%。因為出資人的風險較大,可能出資人臨陣變卦。

  4. 其他處置方式。採用資產重組、破產清算、資產置換、債權轉股權等方式處置不良貸款。

❷ 論述題: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產生的原因及對策

當前我國城市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特點是:不良貸款數額巨大、逾期時間長、清收難度大以及投放點集中等.這些不良貸款的產生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它包括體制因素、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預因素、銀行內部因素以及企業因素等.面對這些不良貸款,我們應採取以下對策.第一,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理解與支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降低不良貸款.第二,建立貸款質量目標管理責任制,把降低不良貸款比例的任務落到實處.第三,嚴格把好新增貸款質量關,優化增量,用增量來促進活化存量.第四,建立不良貸款轉化機制.第五,積極參與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把貸款債權債務落到實處.第六,加強業務培訓,強化風險意識,提高金融從業人員素質.

❸ 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形成原因及解決途徑——以農行為例 誰能幫幫我

一.我國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的產生原因
銀行不良資產產生的原因除了部分國有企業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經營和財務管理遇到困難以外還可以分為外部經濟環境和商業銀行內部的因素。
第一.外部經濟環境為不良信貸資產的產生提供了賴以生存的條件。
1.市場機制的不健全扭曲了政府、企業、民眾的經濟行為。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地方政府或多或少地充當了同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的調解人,過多干預銀行事務,從而變相誤導了銀行的經營作為,扭曲了部分貸款的合理投和向。同時由於我國市場經濟基礎薄弱,市場機制不夠健全,政府、企業和民眾對商業銀行經營行為商業化、貸款市場化、交易的誠信原則不能很好理解和貫徹,從而形成的經濟、金融、法律、社會和民事環境,銀行的權益受到傷害,不良貸款日積月累,積重難返。
2.一些國有企業資本金嚴重不足,銀行貸款被用作鋪底資金。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需要佔用的資金是不等量的,其最低額是企業必須經常佔用,在需在資金最少的時候也不會空閑出來,這種最低限額的鋪底資金,應該使用資本金,而不宜使用銀行貸款,使用了貸款就無法歸還。改革開放以來,財政安排的經濟建設資金絕大部分用於基本建設方面,老企業需要增加的流動資金幾乎完全依靠向銀行貸款,甚至於有的新企業基本上是使用銀行貸款建成的 。這就使得一些國有企業負債過高,大量銀行貸款無法到期收回。
3.信用觀念的扭曲。由於企業拖欠貸款的現象存在多年,而且大多數拖欠者都沒有受到利益的損害,有些甚至還得到了好處,天長日久就使得人們的信用觀念轉變、扭曲、顛倒,加之少數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維護社會信用不力,默許一些國有企業把自己的損失轉嫁給國有商業銀行,而國有商業銀行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不正確的觀念,對貸款能否及時收回注意不夠,對到期的貸款催收的工作也抓得不緊,這些都嚴重損害了銀行的利益,致使銀行的不良貸款加重。
第二.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因素對不良貸款的增加和膨脹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1.貸款管理機制落後,自我約束力不夠。近十幾年來,國有商業銀行的業務發展突飛猛進,但不容忽視的是,在貸款管理上存在著重數量規模,輕質量效益的粗放經營傾向,重貸輕管,重放輕收,跟蹤不到位,約束力不夠,特別是違規操作比較多。可以說貸款管理機制的落後、管理環節上的薄弱是不良貸款產生的一個根本原因。
2.貸款風險監測機制不健全。認為信貸管理重物不重人,缺乏對企業法人或經營主管的品質、素質和個性等方面的綜合考慮:信貸風險監測制度不完備,限於風險貸款的統計工作,缺乏貸前、 貸中和貸後環節的風險評估,不能做到及時掌握貸款企業的資產、負債、盈虧情況的變化:預警機制沒有建立,很大程度上不能有效監測信貸風險。
3. 防範和化解不良信貸資產,對國有商業銀行來說是一項艱巨而又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眼睛向內,找准突破口,多管齊下,標本兼治,更新觀念,把不良信貸資產提升到一種可挖掘利用資源的高度加以認識。
二.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存在帶來的後果
2006年外資銀行在中國正式享受國民待遇,國有商業銀行將面臨外資銀行的激烈競爭。如果不良貸款比例不降下來的話,銀行的經營效益首先會受到嚴重的影響。不良貸款的貸款利息難以收回,銀行還須支付儲戶存款的利息,另一方面,銀行大量的資產沉澱在不良貸款上,銀行資產的流動性大大地降低,影響銀行的經營效益。隨著銀行商業化進程加快。銀行的政府色彩將會越來越淡,銀行要憑自身在社會上的信譽,靠銀行的經營效益和服務質量來蠃得客戶,如果不良貸款的比例高而效益下降,銀行就會難以生存,將會在和外資銀行的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1.不良貸款的存在不利於銀行業及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銀行發放貸款的資金主要來自存款,不良資產過多,許多貸款無法收回或不能按期收回,就有無法支付到期存款、發生存款支付危機的可能。我國商業銀行現在存款支付沒有發生問題是因為有多年來形成的良好信譽,加之有國家作為其強大後盾,能吸收到大量新的存款,可以利用新存款支付老存款。如果情況發生變化,某家銀行的新存款減少,老存款的支付就可能出現困難。如果國有商業銀行出現支付困難,則我國銀行甚至於整個國民經濟就可以出現動盪。
2.不良貸款的存在會助長企業互相拖欠貸款,使社會信用惡化。企業相互拖欠貸款和國有企業拖欠國有銀行貸款,是當前社會信用惡化的兩種主要表現,而且它們的根源是相通的、互為因果的。企業相互拖欠,銷貨企業不能及時收回銷貨款,歸還銀行到期貸款,銀行的不良資產就會增加。反之,銀行不良資產增加,等於接受了被拖欠企業轉嫁過來的損失,減輕對企業催收貸款的促進和推動力度,等於銀行放縱和助長了企業相互拖欠貸款。因此,只有採取堅決措施解決企業拖欠銀行貸款問題,才能促進和推動企業間清理貸款拖欠,使整個社會信用狀況得到了改善。
3.不良貸款的存在損害了銀行和經濟的發展。經濟要加快發展,必須要有相應的信貸支持。如果銀行的不良資產越來越多,則銀行不僅要用於貸款的資金減少,而且不敢放手發放信貸,從而對經濟發展造成不利的影響。銀行不良資產的增加,對銀行業務的發展危害也很大。一些國有企業信用狀況不好,主要表現為對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不守信用,而對外資銀行卻是守信的。加入WTO後,我國同外資銀行的競爭加劇,外資銀行必然千方百計地同我國商業銀行爭業務。如不採取有效措施,整頓國有銀行同國有企業的借貸關系,徹底消除企業拖欠銀行貸款的 現象,則我國商業銀行將會在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4.不良貸款的存在使銀行改革無法進一步深入。我國商業銀行改革的方向是四家國有商業銀行逐步實現股份制,已實行股份制並具備上市條件的其他商業銀行逐步實行股票上市。實行股份制和股票上市需要增加透明度,公開資產負債和財務狀況,達到有關標准。如果不能把不良資產降下來,就達不到上市標准,就不可能上市,即使上市了,股票的出售也將成為問題,這就會推遲我國銀行業的改革進程。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銀行業的競爭更加激烈。為了迎接競爭,把我國商業銀行建設成世界一流的銀行,就必須採取堅決措施,解決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過多的問題,如不盡快解決,將帶來一系列嚴重後果。

三.運作盤活不良貸款的方式方法
要充分應用市場和法律手段,採取多種形式消化不良資產,通過落實債權,建立不良資產垡回收責任制,依法處置貸款抵押品及垡企業資產,出售債權或更換債務人,資產證券化,減免貸款本息及核銷等方式,盤活不良資產。
1.銀行自身成立專門機構或指定專人催收,加大對不良資產的沖銷力度。銀行應成立專門機構,調集專人催收,對主動想辦法歸還拖欠貸款的企業,應積極給予其所需的新的貸款的支持,以鼓勵形成良好的社會信用風氣。對已無收回可能的不良資產,用各種方法沖銷,適當提取呆帳准備金,增大沖銷力度。
2.國有企業可實行股份制改革。國有企業銀實行股份制的改革,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企業經營機制,公開發行股票在,用所得資金沖銷不良資產,償還銀行貸款,還可以使企業增加資本金,降低負債率。
3.在企業、銀行界和全社會開展遵守信用的學習和教育活動。應 採取有效措施,使破壞信用的企業借不到款,打擊逃債賴債,破壞信用的行為。對情節嚴重的逃債賴債行為,依法辦理,並形成聲勢,給意欲破壞信用者以震懾。
4.國有商業銀行應逐步實行股份制。國有商業銀行應變成真正經營貨幣的企業,實行自主經營,不再承擔政策性貸款的業務,實行政企分開,建立健全股東監督制度,以提高新增貸款的質量。
5.對不良貸款進行分層處理,對現有的不良資產不能簡單粗放地處理,而要細化分類,對不同類型、不同等級的不良資產在採取措施時要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
6.調整信貸結構,對不良資產增加審查環節。對不良貸款單純地圍追堵截,終究是亡羊補牢的措施,應增大對新增貸款客戶的營銷、評估、預警、審批、貸後管理。回收監測、中間業務服務等各個環節的管理,確保注入的貸款是安全、有效的。
7.建立激勵約束機制,約束人的行為。權力和責任永遠是相伴相隨的,構建講效果和節約的市場經濟的貸款營銷理念,責任到人,逐級考核,合理獎懲。建立和完善信貸經營管理體制,形成審批。經營。風險控制相互制約,權、責、利相結合,分級管理。分級經營的新型信貸經營管理體制,實行審批個人負責制,使權責統一。

四.借鑒美國如何處理銀行不良資產的方法
我國商業銀行大量不良資產的存大大增加了我國的金融風險,因此探索處理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有效方法,對於盡快處理我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具有非常重大的現實意義。
1.美國政府機構處理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採取的措施。面對日益深化的銀行業危機,美國政府部門採取了包括收購和接管、存款清償以及營業銀行救援三種方式。美國政府依靠公開拍賣和暗盤競標的方式 ,將其接管的大批破產商業銀行的資產(貸款和不動產)出售給了民間企業,並與民間投資者共同組成合資公司,美國政府作為有限公司的合資者,以其所持有的破產金融機構的資產作為股本投入,並負責安排融資:民間投資者則作為一般合資人注入現金股本,並提供資產管理服務。另外美國政府還通過簽訂資產管理合同和資產證券化的方式,成功地處置了商業銀行的大量不良資產。
2.美國商業銀行處理不良資產的措施。在銀行業危機中,美國一些大銀行內部也產生了大量不良資產問題,它們依靠自身的力量解決了這些不良資產,擺脫了困境。
提取壞帳准備金。壞帳准備金的足額提取增強了銀行消除貸款損失和抵禦風險的能力。
調整債權結構。根據貸款出現的問題的原因和程度,銀行與債權人重新協議商業銀行貸款條件,或減免利息,或延長貸款期限,或追加擔保和資產抵押,以盡量增加項目的潛在價值,提高商業銀行的優先清償地位。
通過法律手段。商業銀行通過法律手段,取得貸款抵押物的所有權,並以資產拍賣收入償付貸款損失。
好銀行加壞銀行模式。將母銀行的不良資產按公平市價連同已經分配好的儲備一並轉讓給一家單獨成立的子公司,母銀行由於轉讓了不良資產而成為資產優良、資產充足的好銀行,而子公司由於接受了不良資產而成為壞銀行。
3.美國處理不良資產的經驗對我國的啟示。首先是政府機構的主導作用。美國機構從全國性和制度性的角度出發,在處理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過程中發揮了主導作用,加快了處理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步伐,大大減弱了銀行倒閉給社會經濟帶來的動盪。改善了銀行的經營環境,增強了銀行處理不良資產的能力。
其次是建立了完備的法律體系,為迅速處理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
再次是及時地解決。面以嚴重的銀行業危機,美國政府採取措施,及時對商業銀行進行解決,處理得及時,效果明顯,還創造出新的處理措施使不良資產得到很好的解決。
這些富於創新的措施和手段為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處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市場,在追求不良資產處理速度的同時,又能最大限度地節約成本,對於新的措施可以對我國處理不良資產的措施帶來一些新的方向和解決途徑。

❹ 分析我國銀行不良貸款的成因危害處理與教訓

目前,對造成銀行不良貸款成因和制度方面的研究較多,分析也很全面,而在具體處置和對策上我們認為還存在不足,也本文將針對此問題作進一步研究,提出了處置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三個根本方法與手段。

一、通過政府力量處置不良貸款

第一,注入公共資金,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在資本市場上籌資。由於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帶有明顯的計劃色彩,因此依靠財政注資來部分解決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符合歷史的事實。國務院批准設立的中央匯金投資公司已先後向建行、中行注資450億美元和農行、工行注資400億美元,以彌補其資本金不足和提高其流動性,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實行股份制改造,通過上市(中行、建行已上市)在資本市場籌集了大量資金,在投資者同意的前提下,將籌集到的資金部分用於清理不良貸款,有利於減輕銀行的債務負擔,提高經營效益,以便更好地回報投資者。
第二,進一步發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不良貸款處置中的作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我國金融改革深化和借鑒不良貸款處置國際經驗的產物,自成立以來,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收購資產處置任務已完成過半,但剩餘資產的絕對規模仍然較大,且資產形態多樣,債務人狀況復雜,處置環境差異大,以及總體價值呈加速貶損趨勢。同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不良資產的管理和處置中,運用了多種技術、手段和方法,對不良資產的處置已具備相當的經驗。再者,商業銀行在處置不良貸款方面存在著一定的局限性。因而,藉助於資產管理公司這樣專業機構的力量,對於全面解決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問題是十分必要的(這已被我國實踐經驗所證明)。為此,我們應進一步發揮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置不良資產方面的作用。
第三,努力發揮地方政府的作用。一是完善地方政策法規,改善信用環境。地方政府雖然不能直接制定法律法規,但可以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遏制債務人惡意逃廢金融債務方面有所作為,出台相應的政策和規定,支持金融債權人的不良資產處置工作;二是在培育不良資產處置市場方面,需要吸引大量的民營企業、外資投資主體和個人等進入市場,地方政府應出台相應的配套政策法規予以支持,以切實改善不良投資交易環境;三是在規范不良資產處置中介市場方面的作用。不良資產處置高度依賴中介機構的誠信和服務質量,地方政府對此應有必要的規劃、安排和指導。要通過政府的引導和規范約束,建立完善的不良資產評估、拍賣、法律服務中介市場,為不良資產處置提供規范高效的中介服務;四是利用政府行政資源的特殊優勢,充分發揮其在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的作用。比如在金融債權人處理債務人抵押的國有劃撥土地問題上,在確定安置企業職工和清償金融債務比例,在土地重新規劃整合與利益分配等方面,政府的作用是決定性的;五是直接參與不良資產項目的處置。比如國有企業與資產管理公司進行債務重組、資產置換、債轉股等,地方政府的參與,會更有利於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容易促使重組成功。

二、通過市場手段處置不良貸款

第一,不良貸款打包出售。為緩解政府和銀行自身處置不良資產的壓力,必須建立和推動不良資產二級市場的發展,放鬆對銀行出售不良資產的限制,鼓勵外資和民間資金投資於國有企業和不良債務,允許成立商業化的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投資基金等。參與債權交易的銀行,根據自己的債權情況,可在經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專業市場上掛牌出售債權,出售債權的價格可依據債權的風險程度以及所附帶的現金流確定,出售方銀行與購買方可通過招標競價等公開透明的方式確定最終的轉讓價格,以防範道德風險的產生。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出售方可迅速收回資金,提高其流動性,購買方可以低於債權賬面價值買斷出售方債權,實現出售方和購買方的雙贏。
第二,不良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風險與收益要素進行分離和重組,進而轉換成為在金融市場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隨著與資產證券化相關的部分法律法規的修訂以及一些與資產證券化相關的新法規的頒布,我們認為我國已經具備了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條件。主要策略:一是依法設立資產證券化特殊目的實體(SPV),二是建立資產證券化的破產隔離機制,三是切實加強信用增級、信用評級和擔保體系,四是分類組建證券化資產池,五是引入權威服務機構管理和處置不良資產。
第三,產權多元化。通過市場化解不良資產的另一個最主要的手段莫過於產權多元化的市場基礎與組織結構。對於資本金普遍不足、不良資產比例過高的國有商業銀行而言,在政府注資後引入外資、國內機構企業、甚至個人投資者是增加銀行資本金、促進產權多元化的必要手段。
因此,產權結構多元化對於銀行治理結構的完善、信貸業務的預算約束硬化、阻斷政府幹預、消除銀行的政策性職能提供製度基礎等方面具有重大意義。根據國內外經驗,必須注意的是,產權多元化改革不能等待銀行體系的不良資產存量完全解決後再進行,在銀行加快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必須伴隨著銀行資產的重組和實質性改革的進行,否則就會成為銀行資產的大甩賣,鼓勵社會的逃廢現象。在一定程度上,產權多元化相對於現有不良資產存量的處置更為重要。只有在銀行形成理性與審慎的經營風格後,銀行才能被賦予貸款豁免等更多的自主處置手段,社會信用環境才能得到改善,不良資產的處置速度才能從根本上提高,不良資產的產生才會得到有效抑制。 三、通過自身力量化解不良貸款

第一,積極糾正自身異化行為。一是要在思想上提高認識,加強風險意識。清收要實實在在,問題要及早暴露,任何拖延和掩蓋只會使問題更加嚴重,甚至積重難返。二是必須通過招標的方式,確定專業的評估機構對不良貸款及其抵押物進行價值評估,徹底擺脫暗箱操作和道德風險。三是要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利用現行的各種處置方法,用足用好各項政策,把不良貸款降到最低水平。
第二,加大銀行風險准備金的提取比例。目前按年初貸款余額1%的提取比例與巨額不良貸款相比差距太大,如果按國際通行的按貸款分類實際提取,由於國有商業銀行整體盈利水平過低而不具有可操作性。鑒於此,建議按信貸資產余額的3%左右提取風險准備金,以增強銀行自身化解不良貸款的能力。同時將大部分風險准備金由商業銀行總行集中統一使用,把沖銷企業呆壞賬和政府關於國有企業的發展政策、資產重組政策、產業政策結合起來,按照「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原則,集中解決一批重點企業和行業的不良貸款。
唐青生等: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之我見第三,建立抑制不良貸款增量的有效機制。大范圍地清理化解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固然會改善其資產結構,降低不良資產率,但不可能一勞永逸,從長遠發展看,國有商業銀行每隔3—5年就會產生新的不良貸款。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預防不良資產增量對於優化存量資產質量更為必要。
一是實施銀行決策失誤追究制度,以個人責任成本制約權力失衡。國有商業銀行要建立信貸交易責任量化制度,讓承擔責任的大小,同其權力的大小成正比。按參與信貸交易的權力大小劃分責任區間,對其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一追到底。
二是改革貸後日常管理制度,變軟約束為硬約束。銀行把貸款投放給企業,貸款使用的主動權基本上握在企業手裡,銀行對貸款實際使用的監督不僅是事後的,而且是被動的,致使一些貸款使用不當,危及了貸款安全。這就要求我們加強對貸款的貸後日常管理,變被動監督為主動管理,建立對貸款單位從貸款發放起始至貸款本息全部收回截止的全過程的貸款使用情況日常硬約束管理制度。
三是改革貸款風險管理制度,變側重貸前測控為全過程式控制制。目前各行貸款風險意識顯著加強,但主要側重於貸前測控,既重視貸前的信用等級評定和貸款風險度測量,這對於優化貸款投向的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是變化發展的,貸前、貸時是效益好的單位,貸後有可能因市場變化或經營管理不善而變成效益差的單位,因而發放貸款的風險度有可能增大。因此,只重視貸前測控,輕視貸後監控,仍不利於降低貸款風險。只有對貸款進行全過程監控,貸後定期(如分月或分季)和不定期(如當單位出現重大變故時)進行信用等級評定、貸款風險度和還貸能力測算,並以此作為調整貸款投向、是否採取信貸措施的依據,才有可能較好地防止新的不良貸款的產生。

❺ 如何看待我國銀行不良貸款的成因和解決途徑

淺談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成因和對策
我國由於體制和各種政策上的原因,整個金融系統存在巨大規模的不良貸款,巨額的不良貸款不僅影響著銀行體系的穩定,而且削弱了銀行業對經濟發展的支持作用,使得我國銀行業隱藏著巨大的經營風險;隨著金融業的逐漸開放,我國銀行業面臨著巨大的競爭壓力。各家商業銀行都在市場中努力發展和壯大自己,但這並不能自動地保證中國銀行業的不良貸款問題能夠得到徹底解決。因此正確處理銀行不良貸款問題已成為維護我國經濟安全的當務之急。
一、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現狀
長期以來我國銀行業的不良貸款絕有76%集中在國有商業銀行。國有商業銀行擠佔了其他銀行超過30%的不良貸款比重。由此可見,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問題是困擾我國金融業特別是銀行業改革與發展的主要瓶頸。雖然不良貸款的總量和比率近年來呈現出雙降的良好態勢,但如此高的不良貸款對我國銀行業仍是十分嚴峻的威脅。處理現有不良貸款並且控制新生不良貸款,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仍然是我國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重要任務。
二、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成因
金融企業不良貸款的形成原因是紛繁復雜的,一般認為,主要是由於銀行自身經營管理不善造成的,而我國不良貸款產生的原因卻不同,有以下幾方面:
(一)政府不合理干預
一方面國家和地方政府要求企業與銀行服從大局,按國家意圖發放貸款,開發項目,承擔社會性負擔,並接受政府管理;另一方面,又要求企業和銀行面向市場經營,追求經濟效益,自已生存和發展。政府不合理干預的直接後果便是國有商業銀行信用活動扭曲和金融秩序紊亂,使銀行存量風險累積和增量風險疊加。
(二)法律不健全,執法不嚴
1.法律法規不健全。一方面,授予債權銀行參與、監督涉及債務企業處理的權利不夠充分,無法達到參與監督的目的;另一方面,在銀行債權保護的某些方面尚欠缺相應法律規定。同時,對國際金融領域缺乏了解,對國際金融法規了解甚少,導致我國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管理水平比較低下,更談不上與國際接軌和進行跨國風險管理了。
第2 / 5頁
2.執法不嚴。在實際操作中,一是地方保護主義現象普遍,行政干預司法公正的現象時有發生;二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現象突出,導致國有商業銀行依法維權工作被動。
﹙三﹚企業盲目投資
企業在經營活動中不顧自身經營狀況和承受能力,盲目擴大投資。在這種情況下形成了雙重的滾動性的負效應。企業通過各種關系向銀行貸款,投資後缺乏資金又迫使銀行繼續貸款,若銀行不再增加貸款,新項目無法投產,將造成以前的貸款無法收回。另外,由於項目建設和資金投入的不科學使得項目的盈利能力和競爭能力嚴重缺失,即使建成後也無法形成良好的還債能力,這就使得一方面貸款在趨於不斷增加,一方面增加的貸款更多的變成了不良資產。
(四)金融監管缺乏
我國金融監管側重於合規性監管,忽視風險性監管。合規性監管的市場敏感度差,措施往往滯後於市場的發展,不能及時防範金融風險;我國金融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控重視不夠,監督不力,往往忙於外部監管,特別是對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班子的職責和行長的職責不夠明確,對其行使職責的情況缺乏有效監督;我國金融監管部門主要以現場檢查的方式對商業銀行進行監管,監管人員被動地按照上級領導的要求和指示,完成所要求的統計報表和檢查工作,這就使得其只能對少數問題嚴重的銀行進行查處,而難以對整個銀行業實施全面的、經常的、防範性的監管;我國金融監管隊伍中,監管人員的素質也存在許多不足。
﹙五﹚信用體系不健全,信用環境不佳
我國信用體系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 ,徵信系統還沒有與工商、稅務等部門實施橫向聯網 ,繳交支付信息還沒有納入徵信系統中 ,因而還不能掌握企業和個人更全面的信息資料。部分企業法人或自然人信用觀念淡薄,受到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大量逃廢銀行債務,使銀行討債無門。
三、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解決途徑
(一)深化商業銀行體制改革
應加快現代商業銀行制度建設,建立明確的權責制,從體制上建立有效的風險防範機制。盡可能多引入民營投資者和國外戰略投資者,以消除行政干預和官
第3 / 5頁
商作風,按照國際同行的規則行事,以建立更為規范、科學的銀行運作方式,構建一個產權明晰、政企分離的現代化商業銀行產權制度。
(二)完善法律制度
1.抓緊建立和健全我國的信用立法體系,嚴懲信貸市場的失信行為,為規范信貸經營提供牢固的法律保障,切實保護債權銀行的債權等。徹底改變我國長期以來信貸市場法律短缺的現狀。
2.認真貫徹執行關於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法律法規。逐步將我國金融監管部門制定的一些行之有效的金融規章經過法定的程序轉化為比較穩定的法律制度安排。
3.加強商業銀行貸款人員以及企業的法律意識。銀行要嚴格依法辦事,堅決抵制不正當或不合法的貸款,加強內部審計稽核和貸款風險預警。
(三)完善信貸管理機制
完善授信風險機制,建立風險

❻ 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有哪些

1、推行信貸資產質量分類
1998年4月中旬,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宣布,將在全國開展金融資產清理,並在此基礎上按國際通行辦法對信貸資產逐漸推行五級分類和考核辦法。很久以來,我國銀行的貸款質量籠統地劃分為正常貸款和不良貸款,這種劃分,不能及進、准確反映企業生產經營變化對貸款風險的影響,新推行的信貸資產質量分類辦法,按實際風險程度,將貸款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種,除能及時、准確地反映金融企業的真實資產外,最大的好處還在於商業銀行可主動防範貸款風險。
2、財政適量注入資金
1998年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財政部決定發行2700億元特種國債,所籌集的資本金補撥我國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資本金。可以說,這次發行的2700億元特種國債補撥商業銀行資本金後,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將達到《商業銀行法》和「巴塞爾協議」規定8%的要求,同時也使他們爭取到了改革機制、完善管理的時間。
3、建立呆賬准備與核銷制度
從今年開始在全國正式實行的貸款質量五級分類管理,可以更准確地反映資產質量,而根據銀行資產的等級分類可以按不同的比例提取呆帳准備金:正常資產0.5%,關注資產5%,次級資產20%,可疑資產50%,損失資產100%。1993年我國《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實行以來,呆帳准備核銷制度遠遠不能滿足核銷呆帳的要求,所以放寬核銷條件,給予銀行呆帳核銷的主動權,特別是對事實呆帳認定責任後及時進行核銷。
、成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1998年末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決定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繞開「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限制,先後成立了信達、東方、長城、華融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專門接收並處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1996年以前形成的不良貸款(一逾兩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具有政策允許的資金來源渠道,可以發行由財政部擔保的資產管理公司債券籌集資金,也可以通過向國內外商業借款和向金融機構借款籌集資金,還可以向中央銀行申請再貸款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業務范圍橫跨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投資銀行等領域,體現了國家在金融證券等領域實行嚴格分業管理的今天,賦予資產管理公司「特殊法律地位和專業優勢」,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實現不良資產的處置變現目標。

❼ 簡答題 國際上解決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銀行的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俗稱呆壞賬。也就是說,銀行發放的貸款不能按預先約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包括逾期貸款(貸款到期限未還的貸款)、呆滯貸款(逾期兩年以上的貸款)和呆賬貸款(需要核銷的收不回的貸款)三種情況。其他還包括房地產等不動產組合。
國外清理不良資產的措施:
由於各個國家不良資產產生的原因和資產狀況不同,經濟環境也存在差異,因此不同國家對不良資產採取的處置模式(包括損失承擔的方式)和側重點也有所不同。但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處置不良資產的主要措施與方法大致包括以下幾種:
1、強化呆帳准備金制度,注銷壞賬,優化資產。如美國對不同不良資產(五級貸款分類中的後三類)分別增加20%、50%、100%貸款損失准備金,並明確而嚴格地規定損失准備金要沖銷損失賬戶,促使銀行盡快解決不良資產。新加坡、韓國、印度和印尼的呆賬准備金都較高,有的甚至可以隨時追加。
2、分離不良資產,交由專門機構處理。在充分清理不良資產後,把銀行的不良資產剝離出來,交給專門的機構來運作。美國、瑞典和日本都曾這樣操作過。
3、培育資產重組的中介機構和中介專家。培育合格的、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具有比較豐富資本運營經驗的中介機構,在其內部建立市場化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合理的監督、激勵機制,防止行政因素對市場化資產重組行為的不合理干預;培育職業經理階層,從私營部門職業家和銀行家中選取優秀分子處理不良資產,禁止政府官員擔任主要企業的經營人員。
4、充分利用金融市場尤其是證券市場將銀行資產打折出售或部分證券化,收縮不良資產規模。在不良資產發生後,將其直接打折出售給高素質銀行悉心經營,雖然會承受一定的利益損失,但大部分資產卻可以得到保全,貸款風險得到化解或轉移。
5、債權全部或部分轉股權。早在1929年的金融危機、股市崩潰和經濟蕭條之際,為了避免企業無法歸還銀行貸款而導致銀行倒閉,義大利就曾將企業無力歸還的貸款轉化為銀行對企業的股權。之後義大利政府成立了伊利亞控股公司,由其購買銀行持有的企業股權,對這些企業進行重組,重組成功後,再把企業賣給私人。
6、直接的資本注入。資本注入包括政府注資和私人投資者注資。事實上,除了政府直接注資外,鼓勵銀行進行合並也是一種資本注入方法。韓國、印尼、印度和中國香港都採用過這種手段。
7、破產清算。破產清算是解決不良資產的最後形式。對於那些已經資不抵債且前途無望的企業,採用破產清償債務手段。
8、利用信貸資產衍生產品降低風險。如採用信貸資產違約期權、金融利息掉期、信貸資產相關債券等方式,減少特定項目的信貸風險。近年來,西方商業銀行的信貸資產衍生產品交易發展迅猛,美國該業務領域1997年度的交易額為800億美元左右。不過這種方法與其說是對不良資產的一種處置方法,不如說是商業銀行對不良資產的事先規避與防範。

❽ 商業銀行處置不良貸款的具體方式有哪些,可以分點來寫嗎給五十財富值,分點來寫,三點以上

集中處置的方式
不良貸款的處置管理模式,從銀行的角度分類,可以分為內部模式和外部模式。我國商業銀行多數採用的是內部模式,即銀行通過內設機構,自主處置不良貸款。內部模式按照不良貸款的集中度劃分,又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集中模式。銀行在信貸部門之外設立一個獨立的部門,專門負責處理不良貸款,稱為集中模式。信貸部門產生不良資產後,按照一定的程序,將不良資產全部移交到專門的部門進行處置。集中模式實現了正常貸款和不良貸款的分離管理。
分散模式。銀行內部不設立專門的不良貸款處置部門,由原經營部門各自管理處置產生的不良貸款,不同品種的不良貸款由原經營部門負責管理和處置。在分散模式下,銀行內部的每個經營部門,既承擔經營正常資產的職能,也承擔經營不良資產的職能。
半集中模式。介於集中模式和分散模式之間的不良貸款處置模式。通常情況下,銀行在總部設立專門的部門歸口管理全行不良貸款,實際經營依託各分行的不良貸款管理部門或崗位。由於沒有完全實現集中模式,管理上仍然是以層級管理為主,屬於以上兩種模式之間的過渡模式。目前我國大部分商業銀行採取這一模式。

❾ 不良貸款 怎麼處理

商業銀行對不良貸款處置方式如下:
1、轉給資產管理公司。銀行將不良貸款轉讓給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債權一般需要打折出售。
2、司法執行。銀行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名下資產。對不良貸款的進行拍賣,房產拍賣價格可能只有市場價格的五折至九折。本息總額面臨少許價格風險。
3、墊資過橋。第三人出資墊還銀行貸款,原貸款結清,銀行重新發放新貸款。墊資費用月息費合計約5%~6%。因為出資人的風險較大,可能出資人臨陣變卦。
4、其他處置方式。採用資產重組、破產清算、資產置換、債權轉股權等方式處置不良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