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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夫妻買房貸款擔保人是妻子嗎

發布時間: 2021-12-18 16:36:42

A. 丈夫給別人擔保,跟妻子的財產有關系嗎

現在對於大部分人來說,如果他們想要去銀行或者是各種各樣的機構貸款的話,有些它們是有明確的要求,一定要有擔保人的,而且再擔保的這個過程中也是要錢,但一定的連帶責任。所以有些人就會產生上的疑惑,就是丈夫給別人擔保,跟妻子的財產有關系嗎?對於這一問題的回答,在我個人看來,其實我覺得這是沒有關系的,而且只能以簽字一方的擔保人來承擔擔保的責任,下面我們具體來了解一下。

所以我們在平時的生活中,我們應該要更多的去關注這方面的問題,對於每一個人而言,當我們在別人做擔保人的時候,一定要慎重的選手,並不是說所有的人我們都可以為他去擔保,而且擔保人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比如說你一定要是國家的公司人員才可以。因為這樣的話,銀行才願意貸,以上就是我總結的一些對於這一問題的相關認識,希望對大家了。

B. 你好!請問按揭買房,貸款人與擔保人一定要是直系親屬或夫妻關系嗎

不用,配偶是連帶責任人,擔保人可以是你同事或者朋友,有關系的人。因為擔保人有代償責任的,所以現在一般朋友什麼的,不會給你做擔保的

C. 夫妻買房,借款人是丈夫,那麼妻子是否會在央行個人徵信系統里有貸款記錄。

不會的,不過一般夫妻一方在銀行貸款,銀行都會要求提供雙方的人行徵信記錄

D. 妻子能給丈夫做銀行貸款擔保人

可以作為擔保人。

擔保人在法律上指保證人。我國《擔保法》規定,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為擔保方式。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向銀行借款,自己是債務人,要求妻子為該債務提供擔保,妻子是保證人。夫妻關系的身份不影響妻子作為保證人。

《擔保法》第7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第8條、第9條分別規定:「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所以,只要是具備獨立民事行為能力和清償能力的公民在法律上均允許作為保證人。

(4)夫妻買房貸款擔保人是妻子嗎擴展閱讀:

配偶一方以保證人身份簽字,該借款是夫妻共同債務。

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夫妻債務司法解釋》)第1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因此,共同簽字或者事後追認僅是該條款列出的能夠認定是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兩種具體形式,現實情形紛繁復雜,法條不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內窮盡列舉,譬如還有委託簽字、授意借款等形式,都可以認定為具有共同借款意思。

如果配偶在另一方出具的借條上簽字,但並沒有以「見證人」、「在場人」、「證明人」等身份作出明確排斥共同負擔的表意,相反其明確以「保證人」身份簽字的行為,既表示其知曉借款事宜,又表達了其在一定條件下具有共同承擔的意思表示。因此認定是夫妻共同債務。

E. 丈夫在銀行貸款買房但不寫妻子的名字需要妻子在銀行做擔保嗎

擔保他不還,就是需要你還了,親。

F. 夫妻離婚了,丈夫買房需要銀行貸款,擔保人找前妻做擔保可以嗎

您好,夫妻離婚了,丈夫買房需要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找前妻做擔保。我國關於擔保的相關規定並沒有限制不讓前妻提供擔保。
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分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由於作為擔保合同締約相對人的債權人沒有過錯,司法解釋支持債權人可以獲得與擔保有效時相當的賠償。此時,擔保人的責任很大,其地位與債務人相等,均為債權人的連帶債務人。但是,擔保人承擔該連帶責任時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構成要件:
(1)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因自身原因無效;
(2)債權人對擔保合同的無效沒有過錯;
(3)擔保合同的無效是因擔保人或擔保人與債務人的過錯所致;
(4)債權人有實際損失並且損失與擔保合同無效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第二種情況,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在這種情況下,由於債權人有過錯,所以擔保人不用承擔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故司法解釋為此規定了一個責任份額的上限。擔保人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為:
(1)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
(2)債權人、擔保人對擔保合同無效有過錯;
(3)債權人有實際損失。
【法律依據】
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九十一條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一條 在執行中,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並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及暫緩執行的期限。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者擔保人的財產。

G. 買房時妻子當擔保人是什麼回事

( 建議加上個人共有人的名字,一般影響家庭關系,也會給一方家庭造成心理負擔,盡而產生矛盾,盡量爭取)萬一以後會遇到無法按時還款、感情不和鬧矛盾分居等情況自己還可以享有房屋一半的權利。擔保人一般是連帶責任,俗話就是當你丈夫無法歸還銀行的欠款後,銀行可以向您要錢或則對抵押貸款的房屋變現,直到還清為止。
夫妻之間有什麼可以商量,如果你認為你丈夫有能力歸還銀行欠款,就算還不了了,銀行一般也是賣房。(擔保人的設立只是為了後期追償的風險防範措施,對於家庭只有銀行負債沒有其他很大的負債----「其他不超過一般地區一般家庭10-20萬」的情況下,擔保人其實風險不是很大)
綜合意見,能加上共有人最好,加不上為了家庭和睦,大家就互諒互讓,擔保人也就只是形式。

H. 貸款擔保人是不是需要夫妻雙方簽字

不是。當事人在擔保協議上簽字就表示已經對擔保協議認可,已經生效了。
不過,因為貸款擔保是要承擔連帶償還責任的,當需要承擔連帶償還責任的時候,只能用當事人自己的財產進行償還。因為這不是當事人借貸用來進行夫妻共同生活所產生的債務,是當事人的個人行為,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要為自己的民事行為承擔責任。

《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民法通則》
第九條 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第十條 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一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I. 按揭買房時夫妻另一方能做自己的擔保人嗎

如果雙方都是用共同財產中的同一筆財產擔保是不行的。

J. 單身買房貸款,擔保人必須是夫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