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使用人分別請貸款人和擔保人共同一筆債務
從你的描述來看,貸款使用人實際並未參與銀行實際貸款,此貸款的過程實際應該理解為:貸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貸款使用人的哥哥為此筆貸款提供擔保,拿到貸款後,貸款人又將銀行貸款轉借給貸款使用人了。
所以,擔保人起訴貸款人(即貸款使用人妻子的姐姐),依據《擔保法》第三十一條(即: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法院會予以支持的。
貸款人在償還了銀行貸款並償還了擔保人代為擔保的4萬元後,有權向貸款使用人追討,前提是,必須提供貸款使用人使用此貸款的實際證據,也就是貸款人將款項轉借給貸款使用人的證據,如借據、劃款憑證等。
另外,關於提到的擔保人是應貸款使用人的要求才提供擔保的問題,要說的是,不論是誰要求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擔保的事實都已成立,擔保人應對貸款人向銀行的貸款提供連帶還款責任。
B. 貸款人和擔保人各承擔什麼責任
你是貸款人吧!說明白點,假如有三個人甲乙丙,甲和乙是朋友,乙和丙是朋友,甲不認識乙,甲想從丙借錢,丙沒有,而乙有,但甲要想從丙借到錢,必須經過乙,而這個乙就是擔保人了。如果甲到期不還錢,丙就可以直接找乙要。而你在這個事件中就是乙的角色,既然用房產擔保了,到期沒還錢銀行就收房產,你得把你老闆和擔保人看緊了,別讓他們跑了
,要不然你也有責任的。你也真是的,一般幫人貸款除非是非常信任的人,一般的別人都不會幫這個忙,以後你要注意了啊。朋友
C. 貸款人和擔保人都無力償還貸款,法院會怎麼判
貸款人和擔保人都無力償還貸款的,法院會根據審理情況,依法判決貸款人歸還貸款。
擔保人要看擔保協議裡面約定的擔保范圍,如果是連帶保證,就要對整體債務負責,如果約定了擔保范圍,就在擔保責任范圍內承擔責任 。
如果貸款人和擔保人確實無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後,可隨時恢復執行。
拓展資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六條規定:保證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證;(二)連帶責任保證。
2、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