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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擔保人三年了貸款人沒錢還會找擔保人嗎

發布時間: 2021-12-21 14:49:45

A. 做貸款擔保的人,貸款人沒還上,擔保人是老賴嗎

如果債權人起訴後仍然沒有還款的話,會向法院申請把債務人和擔保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也就是通常說的老賴。

B. 貸款人還不上錢,作為擔保人應該怎麼辦

貸款人如果沒有能力還錢了,那麼擔保人肯定是要負責任的,不過擔保人需要承擔的還款義務其實是有所區別的,主要還是看簽訂的合約是連帶擔保責任呢,還是一般擔保責任。假如說當時簽訂的合同是連帶擔保責任的話,那麼保證人需要承擔的那部分還款義務則會比較的重。

還有比較重要的一點就是擔保服務其實對於我們來說是會增加個人負債的,並且會出現在個人的徵信報告裡面,也就是給別人做擔保很容易影響自己的信用。所以在給別人做擔保的時候,自己一定要慎之又慎,千萬不要以為只是去給別人搬個小忙而已,這實際上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如果沒有做好相應的准備工作,千萬不要隨便擔保。


C. 貸款人借了錢,跑路了,擔保人沒錢還,擔保人要負什麼責任

  1. 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自債務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拒絕履行債務時,保證人就需要在擔保債權的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

  2. 如果拒絕承擔責任時,債權人可以在保證訴訟時效期間內及時到法院起訴,並申請強制執行其可供執行的有效財產。


擔保人:

  1.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

  2. 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D. 貸款人跑了找不到人,但擔保人也無錢還怎麼辦

一、擔保人的分類
擔保人的分類主要依據擔保的方式,而擔保的方式為四種:抵押、質押、保證、抵押加保證。
1、抵押擔保: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 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責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2、質押擔保:採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中止;對設定的質物,在質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3、抵押加保證:是指貸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產權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
4、保證擔保: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二、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E. 就業貸款貸款人沒錢還,擔保人會怎麼樣

根據貸款擔保法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如果擔保人也不還款,會以貸款詐騙罪起訴,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F. 貸款人起訴擔保人,但是借款人還在,也願意還款,那麼法院還找擔保人嗎

借款人願意還錢是沒有用的,
借款人就是還不起錢,債權人是可以起訴擔保人,要求擔保人來還錢。

G. 民間貸款,擔保人過了擔保期限三年了還需要負責任嗎

負責是必須的!借債還錢,天經地義!債權人隨時可以向借款人和保人追債!
過了三年,如果中間沒有終止訴訟時效的行為的話,失去的只是訴訟權利,即向國家司法機關(法院)要求強制執行的權利,是對債權的司法保護,不是債權本身。
失去訴訟時效,不是說就失去了債權,不用還了。

H. 我幫朋友做貸款擔保人,如果朋友沒錢還,銀行是追我的嗎

建議你還了,也沒多少錢,如果你不還將在各銀行都存在不良記錄,以後你辦任何涉及到銀行的業務都很難.
你也有責任償還,因為你是擔保人,按照國家擔保法規定,債務人逾期不還的,由擔保人償還債務,擔保人向債務人追償.
你有權申請法院拍賣他的相關財產.

I. 貸款人不還錢,跑路了,擔保人沒錢還,擔保人有什麼後果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擔保人需要起訴借款人的,應該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擔保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