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貸款風險分類指引 銀監會
貸款風險分類指引
第一條 為促進商業銀行完善信貸管理,科學評估信貸資產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指的貸款分類,是指商業銀行按照風險程度將貸款劃分為不同檔次的過程,其實質是判斷債務人及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可能性。
第三條 通過貸款分類應達到以下目標:
(一)揭示貸款的實際價值和風險程度,真實、全面、動態地反映貸款質量。
(二)及時發現信貸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加強貸款管理。
(三)為判斷貸款損失准備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據。
第四條 貸款分類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真實性原則。分類應真實客觀地反映貸款的風險狀況。
(二)及時性原則。應及時、動態地根據借款人經營管理等狀況的變化調整分類結果。
(三)重要性原則。對影響貸款分類的諸多因素,要根據本指引第五條的核心定義確定關鍵因素進行評估和分類。
(四)審慎性原則。對難以准確判斷借款人還款能力的貸款,應適度下調其分類等級。
第五條 商業銀行應按照本指引,至少將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後三類合稱為不良貸款。
正常:借款人能夠履行合同,沒有足夠理由懷疑貸款本息不能按時足額償還。
關注:盡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對償還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
次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完全依靠其正常營業收入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可能會造成一定損失。
可疑:借款人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肯定要造成較大損失。
損失:在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後,本息仍然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少部分。
第六條 商業銀行對貸款進行分類,應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一)借款人的還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還款記錄。
(三)借款人的還款意願。
(四)貸款項目的盈利能力。
(五)貸款的擔保。
(六)貸款償還的法律責任。
(七)銀行的信貸管理狀況。
『貳』 風險貸款和貸款風險的區別
顧名思意,貸款風險,重點在強調貸款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這是一個指標,可以用某種形式的參數加以約束,從而控制風險。
所謂風險貸款呢,一般是指處於風險期,或風險中的貸款,這些貸款多用於蘊含高收益但是包含風險的項目投資之中。
【擴展一下,風險投資】——廣義的風險投資泛指一切具有高風險、高潛在收益的投資;狹義的風險投資是指以高新技術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型產品的投資。從投資行為的角度來講,風險投資是把資本投向蘊藏著失敗風險的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領域,旨在促使高新技術成果盡快商品化、產業化,以取得高資本收益的一種投資過程。
『叄』 當前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主要有哪些風險
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性擔保貸款業務的風險種類
(一)外部風險。
融資性擔保貸款的外部風險主要是客戶信用風險,是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本付息的責任而使銀行業金融機構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既包括借款人的信用風險,又包括融資性擔保公司的信用風險。主要表現為:借款人與擔保公司惡意串通騙取貸款;借款人將貸款挪作他用;擔保公司股東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實收資本金不實、結構不合理;擔保公司經營范圍不限於貸款擔保,更有甚者發放「高利貸」,從事非法違規活動等等。
在銀行業務實際中,融資性擔保公司常需要存入一定額度的保證金,但部分擔保公司為了自身的利益,將借款公司的貸款提出部分作為保證金存入銀行保證金賬戶,如此一來,擔保公司未動一分一厘,既收取了借款公司的擔保手續費,又在銀行保證金賬戶存入足以使銀行信任的保證金數額,事實上降低了擔保公司的代償責任,增加了企業的還貸負擔。如某擔保公司在銀行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借款人將貸款的百分之二十作為保證金存入擔保公司的保證金賬戶,擔保公司法定代表人攜款出逃後,借款人對自己的貸款產生抵觸情緒,要求只歸還百分之八十,其餘百分之二十由保證金償還。但保證金賬戶因涉及經濟案件被法院查封,保證金無法用於償還該筆貸款,致使銀行的資金面臨損失的巨大風險。盡管上述行為在各融資擔保管理規定中明文禁止,但擔保公司為利益鑽空子,最終破壞了金融秩序。
(二)內部風險。
首先,貸款審批制度不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存在不落實信貸審批條件,貸前調查留於形式;貸中調查審查忽視對第一還款來源調查,過於相信第二還款來源,而第二還款來源又多被融資性擔保公司轉嫁保證金,掩蓋了信貸風險;貸後檢查不到位,過於相信擔保公司的代償能力。照顧人情,發放貸款時手續、材料不真實,加大了不良貸款形成的風險,加劇了信貸資金損失的可能。
其次,銀行業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有待提升。有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貸人員吃老本,不及時更新知識與時俱進;有的員工主觀故意或過失不當操作或未盡調查職責致使貸款可能受到損失的風險;有的員工不僅不學習法律法規,甚至連本單位的規章規定都不是很清楚,違規操作時有發生。
再次,銀行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有待提高。一些信貸人員存在利己思想、拜金主義等道德風險,這些敗壞工作和社會風氣的思想不去除,信貸風險中的各種風險都將無法得到有效的控制。
『肆』 簡述銀行業金融機構多頭貸款主要有哪些風險
(一)企業方面存在的風險
1.擾亂社會信用環境。一是部分社會中介機構為企業提供虛假的驗資報告和審驗結果,使銀行不能全面、真實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二是部分企業、中介機構鑽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的空子,通過多頭注冊企業,虛增企業資產等方式套取銀行貸款。
2.集團關聯客戶負債投資。部分集團控股企業隨意調動成員企業資金,並利用集團規模優勢取得大量貸款,過度負債、廣泛投資於不熟悉的行業,造成系統性財務危機。同時,集團關聯企業在各家銀行業機構都存在著互相擔保、關聯擔保的情況,對整個「擔保鏈」的企業都存在較大的風險。
3.利用銀行授信騙取貸款支持。許多企業藉助大量銀行授信的支持,能輕易地拆東牆補西牆,營造經營正常和現金流充足的假象,進一步騙取銀行貸款支持。
(二)銀行方面存在的風險
1.為爭奪客戶銀行降低授信條件。商業銀行為爭奪優質客戶,往往會降低授信條件並給予較高的授信額度,多家銀行授信使部分企業獲得的授信可能幾倍於真實需求。
2.銀行貸款投放存在「壘大戶」傾向。銀行認為企業規模大,抗風險能力強,尤其對於集團關聯企業貸款,又存在著營銷成本低、見效快的優勢,有利於提高市場佔有率,造成基層行逐漸形成「壘大戶」的傾向。
3.銀企信息不對稱。一是由於銀行間激烈競爭,企業接受監督的主動性較低,銀行無法全面掌握企業資信情況和信貸資金運行狀況。二是銀行間出於競爭和各自利益等原因,互相封鎖信息,無法了解企業獲得授信的總體情況,對於可能出現的風險隱患不能做出及時、有效的反應,增加了銀行授信的風險。
『伍』 貸款公司的三大風險
1.角色定位帶來的風險。貸款公司非金融機構,「做金融之事,不享金融之權利」,微型金融的核心是小額信貸,其實不光是小額信貸,不僅包括信貸,還包括儲蓄、會費、保險、還有各種其他的服務都加在一起才可以叫做微型金融。
2.小額貸款公司只能開展貸款業務,不能吸儲,要解決融資瓶頸,又要防範非法融資的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小額貸款公司資金短缺的根本原因是其沒有真正進入金融市場,不具備進入拆借市場、票據市場的資格。
3.小額貸款公司最重要的經營市場風險。
中小企業面臨創業難、融資難、發展難。現銀行都非常重視中小企業貸款,若銀行將此業務真正做起來,那麼優質的中小企業客戶將集中到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只能面對劣質的中小企業。小額信貸的服務對象屬於金融市場中最低端的客戶群體,傳統銀行業以抵押擔保為防範和控制風險的基本手段,而這是低端客戶難以滿足的條件。
『陸』 風險貸款的風險種類
(一) 貸款風險的概念
風險源於事物的不確定性,是一種損失或收益的機會。風險就是「未來的收益的不確定性程度」,風險是「損失發生的不確定性」。貸款風險即是商業銀行在提供金融中介和交易服務中損失發生不確定性,即在債權已屆請償期而無法收回本息的一種可能性。
(二) 貸款風險的種類
貸款風險是商業銀行在具經營過程中由於各種不確定的因素,使實際收益和預期收益發生一定的偏差,從而蒙受損失和獲得額外收益的機會或可能,它包括兩個方面,其一為損失風險,其二為收益風險。在這里我們主要是討論貸款風險的防範,即損失風險的防範。商業銀行貸款風險的防範,主要又是不良貸款的防範。根據國際慣例按照風險程度將貸款劃分為五種不同的檔次:(1)正常(2)關注(3)次級(4)可疑(5)損失。後三種為不良貸款,其主要的表現形式有以下幾種。
(1)不能還貸:
不能還貸指商業銀行在貸款款項撥出後,在採取所有可能的法律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後其本息仍然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少的一部分。不能還貸款大多是因關系貸款或政府性指令拔款或工作人員違規放款造成的,是最嚴重的不良貸款,往往是銀行款項拔出時就註定呆帳的貸款,應堅決予以杜決。
(2)低押不能變現
抵押不能變現即抵押權的不能實現,是指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已屆清償期而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由於抵押物的損壞,嚴竣失,債務人的違法行為至使抵押物被收繳或徵用,抵押設定無效或被撤銷等原因,導致抵押權無法行使。
(3)質押不能實現
質押不能實現是指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獲清償,因質押物的損壞,滅失或已返還質物人致使債權人無法行使質權或質權的消滅。主要原因為:?質物被盜竊?質物的損壞,滅失?質物已返還(因不佔有質物導致質權消滅)?貸款合同與質押合同生效,質物未交付,但貸款款項拔出,但質款未生效?質押無效
(4)保證虛置
保證是由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債權人承諾,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為履行或承擔連帶責任的擔保方式。保證虛置則是因為保證人資格不適格,使保證不成立,或保證人無能力即沒有充分的財產保證當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來代為履行等因素,使保證流於形式。
保證的設立應具血法定形式及要件,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保證的設立應具備以下條件:
1. 保證人應與債權人訂立書而保證合同
2. 保證人應具備法律規定的資格
3. 保證應對有效債務的設立
由於保證對債權人來說是一種請求權,債權人不能對債務人的財產行使直接的支配權,保證設定時,保證人雖然有足夠的償還能力。
但等到保證責任落實時,由於債務人和保證人的財產均已減少以致不足以清償債務,使保證變為形式,形同虛設。
(5)擔保無效
擔保是指法律規定的或當事人約定的確保債的履行,保障債權利益的實現的一種法律制度或法律措施。擔保無效是指因擔保人的主體資格不適格或擔保內容的違法等原因,使擔保失去法律效力或被有權權力機關撤銷。
擔保通過對債權的實現提供有效的保障,從而成為保障交易安全,轉移交易風險的方法,和制度,擔保使債權實現獲得雙重保障,把債務不清償的風險轉移給第三人,但若第三人主體不適格,無能力擔保以及擔保的行為內容違法,擔保也就失去了原有的效力,這是商業銀行審查擔保人資格,權利能力和經濟能力的地方,以及內容也應合意更應合法。
(6)政策風險
政策風險指商業銀行在其運用資金放款獲取利潤中,由於國家政策的不穩定性,不可預測使其經營的收入不確定性程度的增加。
國家政策具有目標性與階段性,一事實上階段的政策從長遠來看又有不穩定性,加之各國的政策更是千差萬別,因此商業銀行在其業務中對政策的結算與實際有一定的偏差,從而擴在其貸款風險。
(7)利率的風險
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各種商業貸款利率變動而可能給投資者,帶來的損益風險主要是利率風險,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由於各國受日趨嚴重的通貸膨脹的影響,國際金融市場上利率波動較大,金融機構很少貸出利率固定的長期貸款,因為放出長期貸款需要相應的資金來源支持,而資金來原主要是短期貸款,短期貸款利率控制了市場利率,因此在通貸膨脹情況下,短期利率會不斷攀升,借入短期貸款而致出長期貸款的機構自然要承受風險損失,為了避免這種損失,在國際信貸業務中逐漸形成了長期貸款中按不同的利率計息,主要有變動利率,浮動利率與期貨利率,這些利率卻有按金融市場行情況變化而變化的特點,因此在通貨膨脹情況下,放出貸款的機構可由此得認降低損失。
如果以Po表示初始投資,Fn為名義未來值,Fr為實際未來值,r為名義收益值,Pr為實際收益率,g為通貨膨脹率,以單個投資同期計算,則:
Fr=Fn÷(1+g)
即:Po(1+Rr)=Po(1+r)÷1+g
所以:Rr=(1+r)÷(1+g)-1
投資者實際收益率=(1+投資者名義收益率)÷(1+實際通貸膨脹)-1
但對於因開展國際商務活動而需籌指資金的參與者而言,就應根據具體採取不同對策,如果籌資時市場利率仨計已達頂峰,有回跌趨勢,則以先借短期貸款或以浮動利率借入長期貸款為宜,這樣專利率回跌時就可再更新短期借款,如果籌資時市場利率較低時,並有回升趨勢,則應爭取設法借入固定利率的長期借款。由於對金融市場行情觀察角度不一,認識深度不一,對行情趨勢的分析也會不同,因此,利用國際商業貸款從事商務活動所承擔的利率風險是不可避免的。
『柒』 正規銀行貸款和金融公司貸款有哪些區別和風險
正規銀行利息相對來說會低一點,但是手續什麼的相對也麻煩,審核嚴格,金融公司相對會手續簡單一些,但是利息肯定比銀行高,風險你指的是什麼呢?如果預期還不上那就會把抵押物凍結拍賣用來還款,銀行和金融公司都一樣,不要存在僥幸心理。
『捌』 銀行業金融機構多頭貸款主要有哪些風險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多採取給予客戶綜合授信額度的模式來確定融資額度。而我國商業銀行綜合授信額度的確定隨意性較大,科學性不足,導致多頭授信現象比較普遍,容易集中「磊大戶」,出現過度授信風險。如何減少多頭授信給商業銀行帶來的過度授信風險,使商業銀行給予客戶額度授信時能更加科學合理,與客戶的實際資金需求更加匹配,筆者建議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考慮:一、優化授信管理的外部環境1.健全銀行間徵信管理體系,積極維護社會誠信環境。目前我國的徵信體系不完善的條件下,信息不準確和不對稱會造成銀行授信工作失誤。各商業銀行在授信審查時往往只能查詢到客戶的信貸余額以及資產分類情況,而難以查詢目前客戶在各家行的有效授信額度,對客戶的未來信貸支用更難以預測,對客戶授信總量難以控制,或者只能事後控制,靠設置授信條件進行限制也難以達到效果。
『玖』 投資於抵押貸款的金融機構主要面臨的風險有哪些
風險主要來自發生壞賬風險,如貸款人還款不充足,處理抵押物的變現價值可能低於貸款額。
『拾』 金融機構有什麼方法控制貸款風險嗎,求推薦
其中一個主要的方法就是對二手車進行一個准確的鑒定和評估,這樣才能夠控制貸款的風險,保證汽車的價格和保值,這就需要一個權威的汽車評估平台,比如車e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