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金融商業 » 擔保人與貸款人有債務怎麼處理
擴展閱讀
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擔保人與貸款人有債務怎麼處理

發布時間: 2021-12-24 20:09:02

1. 貸款人還不了款,擔保人該承擔什麼責任

貸款人未能還款,擔保人應負連帶責任,根據擔保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一般保證是指:當事權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應答時間:2020-11-1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2. 貸款擔保人可以每月償還擔保人債務嗎

具體的還款方式,可以由債權人、債務人與保證人三方進行協商。擔保人不需要償還了全部擔保金才可以起訴債務人,擔保人可以就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部分向債務人主張權利。保證人追償權又稱保證人求償權,是指保證人在履行保證債務後,得請求主債務人償還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條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3. 如果借款人擔保人都無力償還債務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1、保證的方式有兩種,一是一般保證;二是連帶責任保證。你說的「債務人在無力償還的情況下擔保人就要為其承擔還款責任」這種情況屬於一般保證。2、《擔保法》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3、《擔保法》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4、如果擔保人僅僅是在擔保人處簽名,屬於約定不明,根據《擔保法》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的規定,就可以認定屬於連帶擔保。5、如果擔保人只是在借條上簽名,沒有註明是擔保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規定,可以認定不是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4. 貸款人和擔保人都無力償還貸款,法院會怎麼判

貸款人和擔保人都無力償還貸款的,法院會根據審理情況,依法判決貸款人歸還貸款。

擔保人要看擔保協議裡面約定的擔保范圍,如果是連帶保證,就要對整體債務負責,如果約定了擔保范圍,就在擔保責任范圍內承擔責任 。

如果貸款人和擔保人確實無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後,可隨時恢復執行。

拓展資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六條規定:保證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證;(二)連帶責任保證。

2、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5. 貸款人和擔保人都如果無力償還債務,法律責任改怎麼劃分

都無力還款還有啥責任?沒錢還也就不還了,被人追債比較難受而已。對債權人來說2人責任是一樣的,肯定都一起追索。
你想問的是啥?

6. 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怎麼辦啊!!!急急急急

連帶擔保責任。。誰家有錢就執行誰的。。建議你主動點幫貸款人還錢了。。
要不打官司之後也要還 而且還有訴訟費什麼的也要出。。
要是你家比他家還窮 你又能掌握他手裡資產情況的。。就不要怕。。到時候執行你只要把他的資產告訴銀行讓他們去凍結他的賬戶或者車輛 房屋等。。和你沒多大關系。。畢竟你不是債務人

7. 貸款人欠銀行貸款不還,擔保人怎麼辦

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予以償還。擔保人對於代替被擔保人償還的貸款數額有向被擔保人追償的權利。同時,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否約定了連帶責任。就是說有無專門的條款或文字對擔保責任作了明確的約定。
如果約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則貸款人即可要求擔保人連帶償還,如果沒有約定,則應由借款人首先償還貸款,包括用其所有資產進行償還,直至無力償還為止,才有擔保人代為償還。

8. 使用人分別請貸款人和擔保人共同一筆債務

從你的描述來看,貸款使用人實際並未參與銀行實際貸款,此貸款的過程實際應該理解為:貸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貸款使用人的哥哥為此筆貸款提供擔保,拿到貸款後,貸款人又將銀行貸款轉借給貸款使用人了。
所以,擔保人起訴貸款人(即貸款使用人妻子的姐姐),依據《擔保法》第三十一條(即: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法院會予以支持的。
貸款人在償還了銀行貸款並償還了擔保人代為擔保的4萬元後,有權向貸款使用人追討,前提是,必須提供貸款使用人使用此貸款的實際證據,也就是貸款人將款項轉借給貸款使用人的證據,如借據、劃款憑證等。
另外,關於提到的擔保人是應貸款使用人的要求才提供擔保的問題,要說的是,不論是誰要求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擔保的事實都已成立,擔保人應對貸款人向銀行的貸款提供連帶還款責任。

9. 借款擔保人替人擔保借款人無力償還怎麼辦

一,借款人無力償還怎麼辦?
借款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二,借款人無力償還擔保人怎麼辦?
借款人沒有償還能力,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借款人追償,但是借款人沒有償還能力的,只能等對方有償還能力的時候向其索。
三,借貸擔保人無力償還怎麼辦
《擔保法》規定,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券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凍結工資等方式。
四、擔保責任的承擔
當擔保人無力償還時,要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來處理:
1、一般保證:
(1)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2)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自行履行保證責任時,其實際清償額大於主債權范圍的,保證人只能在主債權范圍內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
擔保人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無力償還時,可以將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抵值的范圍按照保證合同的約定。
2、連帶保證:
根據擔保法第十八條之規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分別就同一債務對債權人承擔全部清償義務的,為連帶責任保證。因合同關系產生的債務,債務人到期不履行時,債權人既可要求債務人清償,也可要求保證人清償。債務人和保證人對債權人履行債務並無順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債權人可以不問債務人是否具有實際履行或賠償損失的能力。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加重了保證人的負擔,對債權人卻更加有利。就債務人的內部關系而言,各債務人可能依約定或依過錯按份承擔責任。擔保人對債權人承擔全部的債務。

10. 朋友給別人做了擔保人,但現在貸款人好像不要還錢了,怎麼辦

擔保法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