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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銀行貸款3個擔保人

發布時間: 2021-12-27 20:03:55

1. 銀行貸款共三個人擔保,借款人和其中兩個擔保人跑了怎麼辦

剩下的那個
擔保人
肯定會被銀行緊盯,多半會一邊協商一邊迅速起訴。如果銀行無過失,
連帶責任
基本是背定了。
所以啊別沒事幫別人擔保。哪怕是親兄弟,借錢可以,入股也能商量,但就是不要擔保。等被擔保人跑了你就知道這不是仗義,而是坑自己。

2. 銀行貸款擔保需要幾個人

目前,我國對於貸款擔保人的人數可以說還是沒有一個限制的;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這個主要還是要看借款人和貸款機構相互協商,根據實際情況來定,有的時候,也是為了減少風險,銀行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兩個以上貸款人。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六條 貸款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規范擔保流程與操作。
按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貸款人應當參與。貸款人委託第三方辦理的,應對抵押物登記情況予以核實。
以保證方式擔保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有不少於兩名信貸人員完成。

3. 銀行擔保貸款第一第二第三擔保人各有什麼區別

銀行擔保貸款第一、第二、第三、擔保人區別在於如果貸款人出現未能還時,第一擔保人先被銀行以執行貸款人還款行為人,如第一擔保無法履行就以第二擔保人為執行人,以此類推,如都未能執行的話銀行也只能再作其他處理。
一、擔保貸款定義
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二、擔保貸款須滿足以下條件:
1、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
2、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3、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三、擔保貸款按擔保方式不同分為: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
1、保證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2、抵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3、質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四、按貸款期限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具體劃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應條款。
五、為他人的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一下兩方面:

1、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譽。
1)貸款人的信譽越高,擔保人的風險就越小。
2)想知道貸款人的信譽高低,可以根據自己與貸款人的平時接觸來判斷。
3)還可以找貸款人人有經營業務的人或貸款人的其他熟人進行了解。
4)切不可礙於親戚、好友、同事、同學、老上級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計後果,盲目地做擔保人,這種做法風險較大。
5)對被擔保人的信譽不了解的情況下,不要為其擔保。

2、摸清貸款人償還債務的能力。
1)對擔保人來說,風險大小主要取決於貸款人償還貸款能力的大小,貸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越大,擔保人的風險就會越小。
2)貸款人人償還貸款的能力又是由其能支配的財產多少和負債數額的大小決定的。
3)故在提供擔保時,首先要看被貸款人能支配的財產是否可以償還貸款。須要摸清貸款人負債的多少。
4)貸款人可供自己支配的財產與貸款數額相差較大,或者被擔保人雖然有自己的財產,但負債累累,應不為其提供擔保。

4. 貸款擔保人需要幾個

你好!

1、如果有貸款需求一定要到銀行辦理,具體手續和條件每個銀行會有不同的規定。辦理期間銀行一般不直接收取任何費用,如果涉及到抵押、擔保等相關部門(如房管局、中介等)則要收取費用。
2、對於不符合要求的貸款人,銀行會要求提供擔保人或抵押房產,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要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所以為他人提供擔保要承擔很大的責任。而以房產抵押貸款則需要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手續才可以生效。
3、貸款人去世後,可以對其抵押物進行處置或有擔保人承擔。如果沒有擔保人或抵押物,貸款人遺產要用於償還債務。

5. 銀行規定貸款二十萬需要幾個擔保人

銀行規定貨款20萬的時候,只需要兩個擔保人就可以了,不管是你貸款的是多少金額,擔保人只要是一個到三個之間都可以。

6. 農商銀行信用貸款沒還怎麼處理,3個擔保人怎麼辦了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涉及保證人、債權人、債務人三方的關系。保證屬於人的擔保,系以人的信用和其不特定的—般財產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
當事人可以就保證的范圍和期間進行約定,保證范圍原則上不得超過設定保證時已確定的債權范圍,保證范圍約定不明的,保證范圍為主債、利息、違約金、損書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債務的消滅原因有—般原因及特別原因。—般原因有:(1)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2)保證期間屆滿而債權人未向保證人請求履行保證債務;(3)就連續發生的債權為保證且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隨時通知債權人中止保證合同,保證債務向後消滅;(4)未經保證人同意轉讓債務或更改主合同的。
保證債務滅的特別原因是,在一定條件下(如債務人變更致使向其請求清償發生困難等)保人可向債務人請求除去保證責任,在經向債人另行提供擔保後,保證債務可以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