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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是緊急聯系人還是擔保人

發布時間: 2021-12-31 07:14:25

『壹』 貸款的緊急聯系人,但是這個我還不知道是誰

一般是家裡人,比如父親,父母,子女等。
貸款緊急聯系人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但是擔保人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貸款緊急聯系人也不同於貸款擔保人,不需要對還款承擔擔保責任。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合同要求保證人自願與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 緊急聯系人是屬於聯系貸款本人的一個備用手機號碼,不涉及到責任。如果你不是擔保人,你只需負責聯系貸款人就可以了,履行好自己的責任就好,也沒有義務幫借款人償還貸款。

『貳』 朋友貸款,當時說緊急聯系人是我,後來銀行打電話說我是擔保人,我有什麼影響

如果貸款人逾期,那麼擔保人的徵信會有影響,徵信報告上五級分類會顯示關注;若是貸款人按時還款,擔保人就沒有影響。

『叄』 作為緊急聯系人就是擔保人嗎

您好,
緊急聯系人並不是債務保證人,緊急聯系人是在銀行聯系不上債務人時,向緊急聯系人了解債務人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六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肆』 家人去銀行貸款,說需要填我做緊急聯系人,這對我有哪些不好的因素嗎

如今資金問題在社會當中被無限擴大,即便是作為大學生來講,在校期間也很可能會遇到資金周轉問題,更不要說一些在社會當中的成年人。而成年人在社會當中所面臨的資金問題,一般數額都是比較大的,比如說創業,購房或者是購車。當然對於這些數字稍微大一些的貸款,很多人都會選擇向銀行進行申請,而在申請的過程當中,銀行是需要填寫緊急聯系人的。

即便是作為緊急聯系人來說,如果對方沒有辦法償還貸款的話,對於個人貸款也是有著一定程度上的影響的,但是不會影響到個人徵信問題,所以即便是緊急聯系人,最好還是不要為其他人做這樣的一種保證。

『伍』 是叫緊急聯系人去找擔保人嗎

貸款的緊急聯系人不是擔保人。擔保人是對某項事務作出保證行為的人。再如債務等項的擔保方面,擔保人是指具有代為清償票據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是非票據債務人對於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作出保證行為的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陸』 貸款寫的緊急聯系人要負責嗎

借款時候所填寫的緊急聯系人不需要負任何的法律責任的。因為借款時所填寫的緊急聯系人並不是擔保人,在借款當中只有擔保人和借款人本人才需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借款時所填寫的緊急聯系人只是屬於用來聯系貸款本人的一個備用的手機號碼而已,不涉及到借款當中的責任,他與借款的行為是沒有直接聯系的。

『柒』 貸款緊急聯系人需要提供徵信和身份證嗎

這個具體要看你的貸款類型,如果只是一般小貸只需要你的聯系方式就可以了,畢竟你只是一個聯系人,不是擔保人

『捌』 信用卡貸款,擔保人和緊急聯系人的區別是什麼

緊急聯系人不付責任,只是有的銀行人員會讓你幫忙聯系持卡人還款,
不過還是避免發生這種情況,這樣會讓銀行對你留下不良信用的印象.

『玖』 貸款把我當為緊急聯系人,我的徵信會不會受影響

不會,依法採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並對外提供信用報告、信用評估、信用信息咨詢等服務,幫助客戶判斷、控制信用風險,進行信用管理的活動。

徵信就是專業化的、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為個人或企業建立信用檔案,依法採集、客觀記錄其信用信息,並依法對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務的一種活動,它為專業化的授信機構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9)貸款是緊急聯系人還是擔保人擴展閱讀

通過立法要求各商業銀行及其他信用信息提供者在向徵信機構報告企業或個人的不良信用信息時,應提前通知企業或個人,以保證徵信信息的准確性。這一方面有利於提高徵信程序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也對減少事後社會成本。

銀行作為經營者應該承擔起更多的提醒信用風險的社會責任,在將不良記錄提供給徵信系統前,應該建立善意確認制度,以書面形式及時告知當事人,給當事人提供異議和申辯的機會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