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助學貸款需要擔保人一起去才可以退嗎
助學貸款一般情況下需要擔保人一起去才可以退款 ,而且這樣的擔保人一般情況下都是自己的家長,所以孩子辦理這樣的退學退款手續的話,家長是一定要陪同的
㈡ 助學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1、為借款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的戶籍一致。
2、若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3、如果借款學生是孤兒,共同借款人則會由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到60周歲之間,且需有有效資產抵押、信用戶評定等證明。
㈢ 生源地助學貸款擔保人條件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時聽說要擔保人,還必須是單位在職人員,我想問問是這樣嗎到學校後再貸款就不需要擔保人了,你可以打學校的招辦問問
㈣ 助學貸款是否要擔保
助學貸款不需要擔保。
一般來講,貧困家庭學生需通過就讀的學校向當地的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採取一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辦法。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4)辦理助學貸款需要擔保人嗎擴展閱讀
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人士介紹,助學貸款主要有兩類,分別是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1、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貸款資金主要用於學生繳納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
㈤ 助學貸款需要擔保人一起去退嗎
直接在網上把貸款還清就行了,各銀行的網上銀行都可以直接操作,不需要去銀行,也不需要擔保人一起去。不知道你所謂的「退貸款」是什麼意思,如果貸款還沒放下來,直接打個電話給經手的信貸員說不要了即可,也不需要跑去退。
㈥ 年滿18周歲的辦助學貸款是否需要擔保人
辦理助學貸款是不需要擔保人的,但需要共同借款人。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材料: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
㈦ 辦生源地助學貸款,銀行說需要擔保人,擔保人可以同時擔保兩個人嗎
可以,法律上無障礙,只要債權人接受即可。
㈧ 我想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可是銀行說要擔保人,那麼這個擔保人需要辦理什麼手續是只要他的身份證之類的
擔保人可以是你的父母或者是親戚,需要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㈨ 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不需要!
學校的話一般會讓學生在畢業前將貸款還清,否則會暫時不發畢業證,雖然這種做法不合法,但學院為了以後其他年級學生貸款的順利進行,不得不走此下策!因為的話說是銀行有規定,若哪個學校的貸款還款率較低,就不再給它貸款!
㈩ 我是准大學生,我想申請生源地貸款,需要保證人嘛一定要共同借款人
目前只有2010年的你可以參考一下:
1.借款學生在縣(區)資助中心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2份《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填寫個人信息,到村委會(居委會)進行審查並加蓋公章。
2.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請表、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戶口本或身份證等)原件及其復印件、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生為學生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到縣(區)資助中心提交申請。
縣(區)資助中心現場辦理借款學生貸款申請,審查通過後在申請表上確認蓋章。申請表一式二份,縣資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檔,縣資助中心預留一份並最終提交給國家開發銀行。縣資助中心對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學籍證明復印件存檔。
3.縣(區)資助中心組織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簽訂助學借款合同,並向借款學生提供合同回執,用於借款學生到高校報到時證明其已經取得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資格,以及用於高校填寫借款學生學費、住宿費、高校賬戶信息和聯系方式,加蓋公章後確認該生已入學。合同簽訂後,縣(區)資助中心提示學生及時到縣農信社辦理開戶手續。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學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執),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縣資助中心存檔合同正本一份,預留合同正本一份並最終提交國家開發銀行。合同在國家開發銀行審批並正式向省資助中心出具貸款審評確認函後生效。
4.縣(區)資助中心匯總本縣借款學生借款信息後分別向省資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縣生源地國家助學借款申請匯總表》(電子件)。
5.代理行根據學生申請,為借款學生開設個人賬戶。
6.省資助中心收到縣(區)資助中心《××縣(區)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後,將各縣(區)匯總表以及本省擬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總額提交國家開發銀行××分行。國家開發銀行落實相關資金安排。
7.借款學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學借款合同(含回執)到錄取高校報到,由各高校填寫回執。確認該借款學生報到,並按本校學費、住宿費收費額度填寫要求劃款額度。學費、住宿費劃款總額如超過貸款額,按貸款額填寫,不足部分由借款學生補足。
8.借款學生將國家助學貸款回執(一式兩份)郵寄回本人所在地的縣(區)資助中心。
9.縣(區)資助中心將根據本縣回執更新的《××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包括電子件和加蓋公章的紙質文件各一份),以及按匯總表順序整理後的借款學生申請審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執一並提交給省資助中心。
10.省資助中心匯總本省各縣(區)匯總表及相關檔案後,提交國家開發銀行省分行。
11.國家開發銀行省分行貸款委員會對省資助中心匯總的貸款總額進行審批,並向省資助中心出具貸款審批確認函(附加蓋公章的《××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
12.省資助中心通過縣(區)資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貸款確認函及《××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
13.代理行收到貸款確認函和《××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按操作程序辦理借款學生借款手續並代扣資金至各高校賬戶。
14.學校收到上述款項後,向借款學生出具相應的收據或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