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業銀行貸款存在哪些風險
按貸款風險本身的性質可分為靜態風險與動態風險
靜態風險是指由於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使借款人遭受重大損失而使其無法按期歸還貸款的可能性。其基本特徵是:靜態風險只有風險損失而沒有風險收益;銀行可以通過大數法則對其造成的後果加以估計,並通過保險制度進行社會化的分擔;風險承擔主體只能被動防禦。動態風險是指由於銀行決策失誤或經濟環境改變和市場行情的波動等原因引起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能性.其基本特徵是:動態風險既可帶來風險損失,又可帶來風險收益;銀行無法對其造成的後果進行估測,但通過各種風險控制手段,可盡量減少風險損失的產生;風險承擔主體可以自主決定是否承擔或轉移風險。
B. 商用房貸款簽約與發放環節的主要風險點包括 ( )
A,B,C,D
答案解析:
E選項屬於商用房貸款支付管理環節的主要風險點。
C. 商用房貸款的風險點包括哪些內容
商用房貸款是購房者經常採用的貸款方式,但是商用房貸款有一些風險,具體的風險點包括
以下內容:
(1)商用房貸款信用風險的主要內容
①借款人還款能力發生變化。
②商用房出租情況發生變化。
③保證人還款能力發生變化。
(2)商用房貸款信用風險的防控措施
①加強對借款人還款能力的調查和分析。
②加強對商用房出租情況的調查和分析。
③加強對保證人還款能力的調查和分析。
D. 銀行貸款風險有哪些
貸款的風險有以下:
1、不能正常還貸
不能還貸指商業銀行在貸款款項撥出後,在採取所有可能的法律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後其本息仍然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少的一部分。
2、抵押不能變現
抵押不能變現即抵押權的不能實現,是指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已屆清償期而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由於抵押物的損壞、嚴重缺失,債務人的違法行為至使抵押物被收繳或徵用,抵押設定無效或被撤銷等原因,導致抵押權無法行使。
3、質押不能實現
質押不能實現是指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獲清償,因質押物的損壞,滅失或已返還質物人致使債權人無法行使質權或質權的消滅。
4、保證虛置
保證是由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債權人承諾,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為履行或承擔連帶責任的擔保方式。保證虛置則是因為保證人資格不適格,使保證不成立,或保證人無能力即沒有充分的財產保證當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來代為履行等因素,使保證流於形式。
5、擔保無效
擔保是指法律規定的或當事人約定的確保債的履行,保障債權利益的實現的一種法律制度或法律措施。擔保無效是指因擔保人的主體資格不適格或擔保內容的違法等原因,使擔保失去法律效力或被有權權力機關撤銷。
(4)商業貸款風險點擴展閱讀
貸款的注意事項有以下:
1、向銀行提供資料要真實,提供本人住址、聯系方式要准確,變更時要及時通知銀行。
2、貸款用途要合法合規,交易背景要真實。
3、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和未來收入預期,選擇適合自己的還款方式。
4、申請貸款額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還款額不宜超過家庭總收入的50%。
5、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
6、要按時還款,避免產生不良信用記錄。
7、不要遺失借款合同和借據,對於抵押類貸款,還清貸款後不要忘記撤銷抵押登記。
8、提前還款必須要提前一個月與銀行溝通才可以辦理。
9、外地人辦理商業貸款一般銀行要求借款人在本地有穩定的收入外,還要到戶口所在地開據戶籍證明(有的銀行還要求辦公證),而房屋置業擔保公司對外地人的要求要在本地有收入外再辦理個暫住證即可。
E. 房地產貸款一般需要重點防範的風險點有哪些
現在通脹是必然的 銀行帶出來錢就是賺到了 風險現在來講就是銀行有風險,帶款人幾乎沒有風險,無非就是以後別換不上!!
F. 房地產貸款一般需要重點防範的風險點有哪些
在房地產貸款方面,近年來很多地方政府把房地產作為支柱行業,銀行資產負債表上有很多房地產貸款並不奇怪。「為了應對房地產貸款風險,銀監會已要求各商業銀行嚴格執行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做好差異化房地產信貸和貸前盡職調查。」他具體列出銀監會要求銀行對房地產貸款風險防範的四大措施,即對貸款成數有明確要求,要求銀行使用在建工程作為抵押而不是土地,減少銀行對房地產開發商的貸款,以及貸款一定要達到現金流全覆蓋。
G. 房產抵押貸款風險點都有哪些
按照「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如果「先租後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還貸,由於租賃仍然有效,銀行也很難處理抵押房產。租金收入也可能難以獲得。其次,如果借款人不按期還貸,銀行有權處置抵押房產用來歸還貸款。抵押登記權的風險: 「一物多押」的風險。《擔保法》第三十五條第2款規定:「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借款人將房產抵押給多個銀行後,一旦破產倒閉,抵押房產將很難處置變現。土地使用權的風險。銀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時,如果只是辦理了房產抵押登記,而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抵押的房產將無法處置變現。另外,我國法律規定:集體土地不可以用來抵押。因此,農村的集體土地如果用來辦理抵押貸款,必須轉化為國有土地。登記期限的風險。銀行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時,如果將貸款的期限與抵押物登記的期限設為一致,一旦貸款到期無法收回,抵押登記也將到期,銀行將無法處置抵押房產。土地用途變更的風險:出讓土地根據用途不同有很多種,其價值是完全不同的,特別是工業、倉儲等一類的出讓地,由於其取得成本低廉,如果能夠轉變為住宅、商業、旅遊、娛樂等用途的經營性用地,其價值是數倍的增長。根據《土地管理法》第56條規定,建設單位確需改變土地建設用途的,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借款人在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後,如果私自變更土地的用途,如將倉庫用地變更為娛樂核心用地,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國家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銀行將無法處置抵押房產。在大力建設新農村的背景下,縣域金融有著很好的發展前景。但是,由於農村用地的一些特殊規定,銀行在辦理業務時要加強風險防範。
H. 2016年銀行貸款主要風險點是哪些
風險表現:
1、借款人沒有《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身份證明》,特殊行業沒有《生產經營許可證》或《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2、借款人是法人分支機構但未經法人機構授權;
3、借款人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防控措施:
1、嚴格按規定對借款人主體資格進行調查,對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申請貸款的必須到工商部門或主管機關調查工商注冊登記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