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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擔保人還款後可以起訴貸款人還錢嗎

發布時間: 2021-04-22 17:21:15

『壹』 擔保人為借款人還款後,能單獨起訴借款人嗎

當然是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一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貳』 我是銀行擔保人 給借款人 還款後可以到法院起訴嗎

依據我國擔保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保證分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兩種,一般保證享有先訴抗辯權,也就是說在主合同糾紛未經人民法院審判或仲裁機構裁決,並就債務人的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前,可向主合同債權人即保證合同債權人主張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在此要注意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沒有約定的為合同履行期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法定的保證期間內(6個月),合同債權人沒有向合同主債務人主張權利即提起訟訴或仲裁的,保證人不在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向主債務人主張權利的,從判決或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兩年),在兩年內主債權人即保證債權人可向保證人主張其保證責任。超過時效的人民法院不在給予強制保護,保證債務人自願履行的法律予以認可。第二、連帶保證,連帶保證的保證人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履行期滿後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或法定期間(6個月)內,債權人即可向保證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不履行的,債權人可將保證人及主合同債務人列為共同被告,要求承擔連帶責任。
另外,依據擔保法第三十條及擔保解釋第四十條規定:主合同債務人採用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且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的保證人不在承擔保證責任。拒此,結合本案B農村商業銀行主任,在辦理此項貸款時利用職務之便協助A用假營業執照違規發放貸款,其主觀是明知的且其主觀上具有惡意,符合擔保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因此你可不在承擔保證責任。如你單位強行扣留你的工資其行為已侵犯你的合法權益,你可通過訴訟解決。

以上解答如有幫助請採納。

『叄』 擔保人為債務人還清了借款,現在擔保人想要起訴債務人還錢可以嗎

根據擔保法31條及57條,擔保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勝訴後,勝訴的判決書就是執行依據,依據生效判決向法院申請執行,向法院提供債務人的財產線索或者申請法院調查債務人的財產,然後拍賣或者劃扣債務人財產來執行,還給擔保人。僅供您參考。

『肆』 我是擔保人 還了銀行的貸款 能起訴 借款人和擔保人嘛

你是擔保人,你已經還了銀行的貸款,那麼你可以起訴借款人,畢竟是借款人不還貸款,導致你擔保人需要償還銀行貸款,你可以起訴借款人。

擔保貸款,是這樣的情況。

債務人到期沒還債權人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還款。因此擔保人是具有還款義務的,但是這一還款義務也是進行限制了的。更多關於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的相關知識,接下來我就為您來解答這個疑惑。

一、擔保人要還錢嗎?
借款人沒還錢,擔保人要還。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

二、還款義務是怎樣
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凍結工資等方式。

法律依據:《擔保法》規定,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工資等方式。

三、擔保人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擔保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因此我並不建議您輕易當他人的擔保人。以上內容就是為你整理的關於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的知識,希望在工作和學習中能夠幫助到您。

『伍』 都是為他人貸款,擔保人有義務還款嗎擔保人還款後又起訴貸款人

貨款人無能力還款或失蹤的,必須由擔保人還款,這是相關法律明確規定的,擔保人追回還款,可以起訴貸款人。

『陸』 擔保人幫借款人還款,怎麼起訴

擔保人履行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向法院起訴債務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債務擔保人責任可以免除的以下情形:

1、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2、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4、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6)擔保人還款後可以起訴貸款人還錢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柒』 你好,問借款人跑了,擔保人把錢還完了可以起訴借款人嗎借款人跑了還能起訴他嗎謝謝

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借款人追償。可以起訴,只要被告明確即可。

『捌』 擔保人已還款貸款人後,擔保人要起訴借款人該要准備什麼資料

擔保人需要起訴借款人的,應該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擔保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
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屬於行使追償權,應該在擔保人已經承擔了擔保責任後(即代為向債權人償還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
《擔保法》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五十七條 為債務人抵押擔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七十二條 為債務人質押擔保的第三人,在質權人實現質權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擔保人起訴債務人要注意什麼債權轉讓一旦在債權人與受讓人之間達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債權即移轉於受讓人。債務人不是債權轉讓合同的當事人,債務人對合同債權的轉讓同意與否,並不影響債權轉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債務人只決定債權轉讓對債務人有無法律約束力,而不能決定債權轉讓有無效力。因此即使沒有通知,在債權轉讓達成合意後,受讓人即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而成為債權人。受讓人因受讓債權而具有原告資格。
二。債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一、關於債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所謂債權轉讓,是指合同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通過債權轉讓理論及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債權轉讓不論主體、客體,還是內容、形式均應受到限制。
第一、主體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79條規定了合同債權可以轉讓,但沒有對轉讓主體進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為:債權人不論性質如何,形式怎樣,都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處置債權。
第二、客體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體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為,還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債權的客體主要是行為,即債務人應為的特定行為。行為分許多種,有的行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沒有技術含量和沒有特定要求的行為;有的行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與行為人的信譽、技能、能力密切相關行為,這類行為如果由別人代為行使,必定影響合同目的。
第三、內容方面的限制。根據合同自由原則,當事人可以在訂立合同時或訂立合同後特別約定,禁止任何一方轉讓合同權利,只要此約定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和社會公共道德,就能產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反約定而轉讓合同權利,將構成違約行為。因此,合同內容有特別約定不得轉讓的合同權利,不得轉讓。
第四、形式方面的限制。《民法通則》第91條規定,依照法律規定應由國家批準的合同,債權人在轉讓權利時,必須經過原批准機關批准。原批准機關對債權的轉讓不予批準的,轉讓無效。

『玖』 擔保人在被銀行起訴之前,可以起訴借款人還款么

參考以下條件可以起訴:
1,借款人拒絕還款。擔保人為借款人還款超過法律允許起訴經濟糾紛標準的。
2,法定擔保人承責的。
3,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償還債務之後,可以向借款人和其他擔保人追償。
4,擔保方可起訴追償,債權人已經起訴了擔保方的,可追加債務人。擔保人向債權人歸還債務的,債權人不得再向債務人主張權利。
5,切記及時撤保。

『拾』 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給還了,擔保人還可以起訴借款人么,能勝訴嗎

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
擔保人並不是債務人,擔保人只是因為擔保合同的存在,為債權人的債權實現提供擔保,因此為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或給付不能清償責任。一旦擔保人履行了擔保義務,則依法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依法應當勝訴
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要求還款。要收集相關的證據,到法院起訴,只要借款人有能力償還,就能勝訴。根據擔保法31條及57條,擔保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勝訴後,勝訴的判決書就是執行依據,依據生效判決向法院申請執行,向法院提供債務人的財產線索或者申請法院調查債務人的財產,然後拍賣或者劃扣債務人財產來執行,還給擔保人。僅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