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朋友在銀行貸款7800元我給做的擔保人,朋友逾期了一個月,銀行給我徵信上了個不
這個暫時不會上你的 銀行通知你還款的時候 如果你沒有處理 銀行會連你和你朋友一起起訴的 起訴法院判決後還沒處理款項的 這個時候才會上徵信
② 貸款人逾期還款 擔保人信用記錄是否受影響
只要債權人不起訴擔保人,擔保人的信用不受影響;如果債權人起訴了擔保人,擔保人及時履行法院判決,信用也不受影響;
如果擔保人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2)貸款人貸款逾期多久擔保人上徵信擴展閱讀
需具備條件
但對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區別對待。保證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這就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且保證是一種單方的、義務性的合同,是代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如果公民不具備一定的民事行為能力,又如何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因此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是絕對不能擔任保證人的,因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識別能力和判斷能力上法律均不予認可。對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作為保證人與他人訂立保證合同的,可以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效力待定合同的規定來處理,即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保證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
因為「行為能力限制制度在保護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靜態安全的同時維護了交易安全,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則」。而《擔保法》中應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擔任保證人為前提。
③ 借款人貸款逾期後擔保人是否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
借款人逾期
只是會影響借款人的徵信
擔保人是不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的
只是如果借款人長期不還款
銀行會找擔保人。
④ 如果貸款人還不了貸款,會對擔保人的徵信產生影響嗎擔保人還能為別人繼續擔保嗎
貸款人逾期擔保人徵信是會受到影響的,若是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還有還款的責任,建議不要隨便做擔保。
我們在查詢個人徵信報告的時候,會在報告中看到這樣的【擔保信息】:
為他人擔保信息:
XX年X月X日,為小李(證件類型:身份證,證件號碼:XXX)在中國建設銀行支行辦理的貸款提供擔保,擔保貸款合同金額50000,擔保金額50000。截至XX年X月X日,擔保貸款本金余額30000。
以上這個擔保信息,是指你給別人做擔保的行為和借款人的還款情況。
這樣的擔保行為是會上徵信的,並且一旦對方不還錢,那麼肯定會影響你的個人徵信,所以輕易不要為別人擔保。
一旦你給別人做擔保,那麼就要承擔起相關的責任,別人不還款了,那麼你就有義務幫別人還。
所以,如果不是父母等至親,那麼不要給任何人做擔保,不然後果非常嚴重,會影響你以後貸款買房、買車、辦信用卡。
此回答由康波財經提供,康波財經專注於財經熱點事件解讀、財經知識科普,奉守專業、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財經內容,用生動多樣的方式傳遞財經價值。希望這個回答對您有幫助。
⑤ 貸款擔保人逾期多久徵信黑
銀行的系統反應還是比較快的,是和人行的徵信系統連接的。
只要有實際違約就會上徵信的。
⑥ 貸款逾期後會影響擔保人的徵信嗎
會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條 保證責任的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6)貸款人貸款逾期多久擔保人上徵信擴展閱讀:
根據《貸款通則》:
第二十一條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
第二十二條貸款人的權利
根據貸款條件和貸款程序自主審查和決定貸款,除國務院批準的特定貸款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強令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一、要求借款人提供與借款有關的資料;
二、根據借款人的條件,決定貸與不貸、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等;
三、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
四、依合同約定從借款人賬戶上劃收貸款本金和利息;
五、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義務的,貸款人有權依合同約定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六、在貸款將受或已受損失時,可依據合同規定,採取使貸款免受損失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貸款人的義務:
一、應當公布所經營的貸款的種類、期限和利率,並向借款人提供咨詢。
二、應當公開貸款審查的資信內容和發放貸款的條件。
三、貸款人應當審議借款人的借款申請,並及時答復貸與不貸。短期貸款答復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中期、長期貸款答復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
四、應當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但對依法查詢者除外。
第二十四條對貸款人的限制:
一、貸款的發放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關於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有關規定,第四十條關於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的規定。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對其發放貸款:
(一)不具備本通則第四章第十七條所規定的資格和條件的;
(二)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文禁止的產品、項目的;
(三)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的;
(四)建設項目按國家規定應當報有關部門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未取得環境保護部門許可的;
(六)在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並(兼並)、合作、分立、產權有償轉讓、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過程中,未清償原有貸款債務、落實原有貸款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
(七)有其他嚴重違法經營行為的。
三、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得對自然人發放外幣幣種的貸款。
四、自營貸款和特定貸款,除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委託貸款,除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手續費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五、不得給委託人墊付資金,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嚴格控制信用貸款,積極推廣擔保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