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高分:關於公積金貸款人意外死亡的問題
借款人發生意外死亡,無繼承人承擔其債務的,公積金中心無法對其財產或者遺產進行清償,公積金中心首先全部扣除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用於償還貸款,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償還其貸款;有繼承人但確實無償還能力的,先由公積金中心全部扣除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用於償還貸款,其餘由擔保人承擔其部分擔保責任,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積金貸款風險保證金償還。
⑵ 貸款人死亡擔保人怎麼辦
債務人死亡,其債權債務關系還是存在的,擔保人是需要承擔保證責任的。當然債務人如果有遺產的,可以執行其遺產。
1、我國對於擔保方面的法律規定直接支持了保證人必須在此種情形下繼續承擔擔保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條規定:"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債務人死亡,債務並不隨之消亡,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仍然存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所以保證人在承擔了保證責任後,可根據追償權向債務人的繼承人主張權利。
(2)公積金貸款擔保人病故怎麼辦擴展閱讀:
擔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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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介紹
1.根據法律規定,擔保有五種方式,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
2.需要注意的是:
當事人在為合法的債權提供擔保時,只能提供以上這五種擔保,而不能創設新的擔保形式。
五種擔保形式所產生的法律效果有以下區別:
保證產生的權利為債權,不具有優先受償性;
定金產生的權利也是債權,同樣不具有優先受償性;
抵押、留置、質押取得的是擔保物權,對擔保物及其變現所得的價款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擔保方式
擔保方式指的就是擔保法規定的用擔保權責實現的方式,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留置和定金五種方式,尤其是保證屬於的就是人保了,我們經常所說的信用保證指的就是屬於物保性質。
擔保行為的使用范圍的問題,在權責擔保法律的關系中,其他的不當得利之債、可以為之設立擔保的民商活動很豐富。無論是擔保法,還是擔保法司法解釋,都對擔保進行全面的了解。
在擔保的業務實踐過程中,擔保公司也在努力的探索,原擔保方式的基礎上建立擔保風范,規范了法律風險,推動了擔保業務的順利開展。
作為一個擔保公司應該如何快速的提升風險管理能力,我們認為練好內功是關鍵,擔保公司首先要處理的就是如何提升自己的管理風險的能力,在以下的幾個方面來大大的下力氣,通過練就內功,完成我們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
首先就要形成完善的內控機制以及業務制衡的機制,擔保公司應該建立制衡的內控體系,通過集體的智慧來防止風險,擔保公司的前中後的階段可以設置三個部分,擔保業務作為開拓部門,擔保的部門需要進行明確職責分工,互相制衡。
建立科學的風險評估體系,風險評估體系的建立對擔保公司來說非常重要,對擔保風險進行評價,減少人為的誤差,擔保公司根據參考對客戶端評價,結合客戶的特色來進行全面的評價。
⑶ 幫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人突然死亡,擔保人會承擔後果嗎
貸款人突然死亡,應該由貸款人的遺產來償還貸款,如果貸款人的遺產償還不足部分,擔保人有可能要承擔部分責任。
⑷ 住房公積金擔保人死亡後的問題
不太好辦,如果擔保人是以其自己公積金賬戶中的款項作為擔保的,則擔保期間應直到貸款人還清貸款時才能解除擔保。如果公積金賬戶中的款項不是很多的話,你可以將公積金賬戶中的款項先支付全部或部門給擔保人的繼承人,並將相關事項寫個書面協議。
⑸ 我用住房公積金貸了十萬,擔保人是我一同學,可是現在該同學去世了,我要更換擔保人,我該怎麼做。
政策鬆了你可以貸好幾次,政策緊了那就只能貸一次了,像目前這種狀況就是這樣,即使你現在還清了,可能大多地方還是不允許公積金再貸款了
擔保人的問題,你可以問一下公積金中心會有什麼影響? 我想,一般情況下你只要遵守合同、准時足額還貸,應該不會有問題吧,擔保只是在你不履行合同時才會生效
⑹ 住房公積金貸款人死亡後,無任何遺產,擔保人怎麼辦
擔保人需承擔連帶責任,必須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
⑺ 公積金貸款人死亡剩餘貸款怎麼辦
需要擔保人償還。
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基本上不會有影響,以後按時還款即可。
⑻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有什麼責任
公積金貸款沒有要求要擔保人的。當然,如果有人願意為你擔保,他的責任就是當你無力還貸時替你還錢。
⑼ 公積金貸款人死亡後配偶還能提取公積金嗎還未還清的部分是否能讓擔保人和真正的借款用款人來償還呢
配偶是可以提取的。未還清的貸款需要擔保人或者親屬償還。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全部余額,並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離、退休的;
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
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的;
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⑽ 父親去世後怎麼提取他的公積金,他生前是我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擔保人
這里牽涉到繼承問題,要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手續。辦好這個手續,再去公積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