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擔保人五級分類損失銀行結清貸款脫離擔保關系徵信上還會有記錄嗎
按照徵信管理辦法,銀行對不良貸款的借款人、擔保人上傳徵信系統的,個人不良記錄存留五年後才予以解除。
B. 貸款人在銀行的貸款已經全部還清 擔保人還有責任嗎
擔保人擔保金額,借款人已經還款,銀行再次給借款人放款,擔保人當然就沒有擔保責任了,因為銀行與借款人是簽訂兩次借款合同,而擔保人只為借款人擔保第一次借款,既然第一次借款已經償還,說明擔保人與銀行之間的擔保合同已經生效了。至於借款人與銀行的第二次借款合同,擔保人沒有簽字擔保,與擔保人就沒有任何關系了。
C. 貸款人把貸款還清,擔保人的徵信什麼時候正常
倆年,銀行你去找
D. 我幫別人擔保貸款,貸款人有過不良記錄,但是貸款還清了,這樣對擔保人以後貸款有影響嗎
一般來說沒有任何影響。
不過也有特別情況:
要看法院是否起訴或執行過借款人,起訴的時候有沒有把你也扯進去,如果沒有起訴,也沒有把你牽扯進去,就沒影響。
如果起訴過了,也執行了,且最後是通過執行才還了貸款,那麼你要注意一下自己是否被列上了失信被執行人,如果已經還了錢,要讓法院及時的把自己的失信記錄撤銷。
撤銷之後就沒事了。
E. 貸款人還清貸款以後擔保人的合同是否就解除了
貸款還清的那天,銀行會給你出份證明,上面就有一切抵押、擔保從那天起終止,擔保人的合同當然解除了
F. 我給別人做過擔保,別人還清貸款之後還想貸款,我不想擔保了,但是銀行說擔保人不能換
這個是很不科學的說法。
銀行是怕手續麻煩才這么說的吧!
你不願意做擔保人,
銀行也不可能強迫你做吧。
可能他們嫌審查資料復雜,才這么一說。
擔保是有風險的,還是謹慎點為好。
G. 給別人貸款做了擔保人,現在人家貸款結清了,我想貸款,銀行讓我出示結清證明,應該怎樣出示呢
1、銀行怎麼知道你曾經對外有擔保呢,如果查的徵信系統,就讓他們再查一下,除了信用社報送徵信不及時外,別的銀行報結清信息都很快,應該可以查到。
2、找被擔保人要還貸憑證。
3、找前一個貸款銀行出具證明,證明貸款已經還清了。
H. 擔保人替借款人還清後,銀行和法院各有什麼手續
廈門市住房擔保是根據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頒布的《住房置業擔保管理試行辦法》、經市政府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於2001年1月正式成立。住房擔保公司是由市房地產交易權籍登記中心牽頭組建的全市唯一一家專門從事個人住房置業擔保的國有大型房地產專業服務機構,並於2001年底向建設部備案。2009年成為首家廈門市房產交易資金監管機構。辦公地點分設在松柏大廈二樓和政務中心一樓C廳兩處,辦理與房產交易和貸款相關的一切業務。
I. 貸款一年,到期也還清了,還需要原來的擔保人來擔保嗎
沒有這個規定,擔保法要求,每名保證人的義務期限僅僅是該筆業務的貸款期限,如果已經結清,其實保證人也無需再承擔擔保義務,希望回答對你來說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