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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借款合同上的貸款期限是

發布時間: 2021-04-23 15:54:36

『壹』 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由借款日到還款日可以寫多久。

借款合同的借款日到還款日,必須由合同雙方商議認可並簽字畫押才有法律效力。借款期限長短也是雙方協商的結果。

『貳』 借款合同期限與實際放款日不同,貸款期限應怎樣確定說明具體原因法律規定

借款合同與實際放款日經常不同,這很正常。實務中是借據為准,一般銀行的借款合同中都有這樣的表述。即使沒有這樣的約定,也是以借據為准,因為合同是諾成的,而借據代表著合同的實際履行,以履行為准。

『叄』 個人貸款合同在中國法律中的有效期是多久

你好
是這樣的
自然人之間的借貸,最長的訴訟時效是20年
有約定還款時間的,那麼就是到期之後兩年內,兩年內沒有行使權利的,就喪失了勝訴權。
沒有約定的,就是隨時可以返還。但是要給債務人准備的時間。

也就是你要明確這個還款時間。
另外有訴訟時效中斷和中止的問題。
希望可以幫到你

簡單地說,有約定時間的,過了這個日期之後的兩年,法律就不保護他了
沒有約定的,要20年內沒有行使權利,即沒有追討,沒有起訴。不然重新計算。
望採納謝謝

『肆』 借錢給別人借款合同裡面的借錢期限可以是多長時間

借款的訴訟時效是2年。
對借款糾紛來說,訴訟時效的起算點非常重要。借條或者借款合同中有借款期限或者還款期的,期限屆滿後起算2年的訴訟時效。借條或者借款合同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還款,借款人也可以隨時還款,借款人催收之日起算2年的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可以中止、中斷的。舉例來說:還款期滿後1年半的時候,出借人以發送律師函的方式向借款人催收,自催收之日起訴訟時效中斷,重新起算2年的訴訟時效。

『伍』 借款合同註明借款期限為長期,怎麼理解呢如果理解為無期限哪么還有訴訟期效嗎

這個問題說起來就比較復雜了,首先要看債務是怎麼產生的,如果是民間借貸那麼沒有寫還款時間那就是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進行還款,不受兩年時效的限制。如果是基於買賣合同產生的欠款,那麼應當是自約定的還款時間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沒有寫明還款時間,有觀點認為是自欠條書寫之日的第二天起計算兩年的訴訟時效,但只要在訴訟時效內催要過,訴訟時效就會中斷重新計算,只要注意保留催要的證據就行,如果電話通話記錄、錄音等。最高人民法院 1994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魯高法〔1992〕70號請示收悉。關於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的問題,經研究,答復如下:據你院報告稱,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後,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後因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後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此復《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陸』 最新經濟法規定借款合同最長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借款期限由雙方約定,法律沒有規定具體期限。但雙方沒有約定的,視為不定期借款合同,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返還,借款人可以隨時歸還借款。
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之間一般都約定有返還借款的期限。如果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之間應當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如果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規定的期限返還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義務之一。

『柒』 借款合同還款期限如何規定

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借款人返還本金,是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最主要的義務之一。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對返還本金的期限作了明確的約定,則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實屬無疑;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對還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當事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進行協議補充;如果當事人無法對還款期限達成補充協議,可以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進行確定。如果對於還款期限通過上述一系列的辦法仍然無法確定,那麼借款人可以隨時要求返還;出借人也可以隨時請求返還,但是應當給借款人合理的准備時間。借款人逾期返還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按照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還款期限屆滿之後,借款人仍然未向貸款人歸還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人民法院保護自己的合法債權。如果不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又不及時採取其他措施向借款人主張權利,那麼在訴訟時效經過之後,貸款人的權利將變成道德上的自然權利,不能得到法律強制力的保護。 在通常情況之下,債務人應當在債務履行期限內履行債務,也就是說,債務人既不能遲延履行,也不能提前清償。如果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拒絕受領。但是,這只是原則性的規定,現實生活當中存在例外情況:如果債務人的提前清償行為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不得拒絕。具體到借款合同而言,借款人提前向貸款人歸還借款的,通常既不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又有利於資金的及時回籠和流通。事實上,借款人提前還款的行為,往往是借款人放棄了自己的期限利益。因此,借款人提前還款只要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貸款人不得拒絕受領。 事實上,現實生活中借款人提前還貸的情況並不多見。但是,我們認為《合同法》的規定是有遠見的,例如: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隨著按揭貸款的推廣和普及,由於這類借款合同的還款期限普遍比較長,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借款人隨著自身經濟實力的增強而要求提前還款的現象可能會比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