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貸款期限 » 貸款法院執行的最長期限
擴展閱讀
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貸款法院執行的最長期限

發布時間: 2021-04-23 20:15:32

① 欠銀行貸款從起訴到執行要多久

1、以你名義貸款:貸款人就是你,你到期不償還貸款的,有真實抵押物銀行可以要求拍賣抵押還款,抵押不真實的,銀行可以選擇告你要求你還款、也可以要求擔保人還款(銀行的擔保一般是連帶擔保,但如果是一般保證的話,銀行只能先起訴你要求你還款、在用你的財產不足清償時,才有權起訴擔保人)。
2、現在的情況是:銀行選擇告你還款,那麼,法院在判決後,銀行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你有財產卻拒不履行判決的,法院可以查封並劃扣你的存款或要求你的單位協助執行你的工資,也可以拍賣你的房產或其他財產,但如果你僅有一套住房、又不是豪華住宅的,可能只是查封不能拍賣,但你的存款和工資就可以執行了。
如果你轉移存款或其他財產來對抗判決的執行,法院可以對你進行司法拘留、罰款、甚至移交公安立案調查後追究你拒不履行判決罪的刑事責任,同時你還應當清償銀行的貸款。
3、「我不還款法院會怎麼執行?」:法院依法可以採取的執行手段和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後果,上面已經說了。
4、「我應該怎麼辦?當時沒有借據;欠條之類的東西 」:
(1)向銀行貸款,有借款合同在,不再需要什麼「借據、欠條之類的東西」了。
(2)如果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中自始自終都沒有你的簽字:你可以向法院主張你不知情、不是貸款合同的當事人,同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有人冒用你名義辦理貸款、以虛假抵押詐騙銀行貸款,這樣法院對銀行的案件就可以中止審理、等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的調查有結論後再審。最後如果有證據證明貸款合同、抵押合同都沒有你的簽字確認的,你可能會沒有事了。
(3)但如果貸款合同或抵押合同中有你的簽名:建議你還是盡力還款吧,否則的話,一個以虛假抵押物騙取銀行貸款的事就可能夠你受的了。
當然,你在還了銀行的貸款後或是還款前,可以要求你朋友為你寫下借條或欠條、證明與貸款數額相同的款項是他向你借的,並約定還款期限,這樣你的損失以後還可以另行起訴向你朋友要求還款來補償。
5、「我現在沒別的財產 ,就一處住房,當時沒低壓,銀行會凍結我的銀行帳戶嗎??開庭多久會凍結?他們低壓的那個廠子根本就不存在 ,我要是就不還 是不是就要他們三個公務員還呢? 」:
(1)一處住房,如果面積較大、較豪華的,也可能會被查封並拍賣用來還債;如果面積不大、僅有的住房,可能只是查封但不會拍賣。
(2)銀行存款很可能被凍結並被執行。
(3)如果銀行在起訴前申請財產保全,你的存款很可能在起訴前15天就被查封的;即使是銀行起訴後申請財產保全,也可能在開庭前法院就裁定保全並查封的。
(4)如果那3個公務員是一般保證:你拒不償還的,法院不是就直接找那3個擔保人,而只能是在就你的事做出判決、並就你的財產強制執行後你的財產不足以償還時,才可以再起訴並執行擔保人人財產。
當然,如果那3人是連帶保證(銀行債務連帶保證的多):銀行可以選擇告你還是告擔保人,如果告了你,你拒不償還的,不會直接就找擔保人執行,會先判決並執行你的財產,你的財產不足以賠償的才會再告那3個擔保人;
如果銀行選擇不告你、而是直接告擔保人:也可以不理你的財產直接執行擔保人的財產。

② 欠銀行貸款過了訴訟時效後銀行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嗎

生效判決申請強制執行的時效為二年,無合法事由超過二年不申請的,喪失申請強制執行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2)貸款法院執行的最長期限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執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第二百五十七條 執行終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條 中止和終結裁定的生效

中止和終結執行的裁定,送達當事人後立即生效。

③ 有被法院執行的記錄,多久可以做貸款

了結了最好是讓法院在全國法院執行系統中將自己的案件做結案處理,否則影響貸款。能否貸款還得看你的銀行徵信記錄。
因為民事糾紛負有債務,經法院強制執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人名單,將無法獲得銀行貸款。
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一十八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除對被執行人予以處罰外,還可以根據情節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被執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義務的信息向其所在單位、徵信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通報。
最高法院關於失信人名單的規定
第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其徵信系統中記錄。
失信被執行人是國家工作人員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
失信被執行人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或者主管部門。

④ 銀行貸款的法律訴訟的最長時效

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是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在此期間,你必須向借款人主張債權,2年之後,法院對你的債權不予保護;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適用最長訴訟時效20年。

《民法通則》第90條規定:「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公平、自願、合法是民法與合同法的基本原則。任何民事活動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對於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務必首先考慮對方的信用程度和償還能力,同時,要問明對方的借款用途,決定當借不當借。


(4)貸款法院執行的最長期限擴展閱讀:

處理民間借貸糾紛的方式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種類。這里特別需要推介的是第四種方式:「訴訟」,它特指法定的一種簡易程序,也即督促程序。

1991年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增設了該程序。依照法律規定,對於事實比較清楚,數額不大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直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

⑤ 民間借貸法院已判決,對方拒不執行,申請強制執行。請問:執行局的執行期限應該是多久

雙方都是自然人或者有一方是自然人的話,申請的期限為一年,如果雙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話,申請的期限為六個月。都是從判決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算,如果是分期的話,從每次的履行期限最後一日起算。

⑥ 民間借貸法院強制執行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一、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

二、如果法院在有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情況下,6個月還未執結,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三、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

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2、《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 第二百二十六條【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6)貸款法院執行的最長期限擴展閱讀:

法律規定

關於強制執行法院管轄權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2年修正)第十九章一般規定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5〕5號)

二十一、執行程序

第四百六十二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與其同級的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執行。認定財產無主的判決,由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將無主財產收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

關於強制執行措施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2年修正)第二十一章執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

對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執行員必須造具清單,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後,交被執行人一份。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屬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條被查封的財產,執行員可以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因被執行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第二百四十七條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

不適於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第二百四十八條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採取前款措施,由院長簽發搜查令。

第二百四十九條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票證,由執行員傳喚雙方當事人當面交付,或者由執行員轉交,並由被交付人簽收。

有關單位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轉交,並由被交付人簽收。

有關公民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強制執行。

第二百五十條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

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執行員應當將強制執行情況記入筆錄,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

強制遷出房屋被搬出的財物,由人民法院派人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因拒絕接收而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第二百五十一條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五十二條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託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條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五十五條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⑦ 我因欠銀行貸款暫時無力償還被起訴了,法院判決後多久會執行判決後還可以分期還嗎會不會坐牢

法院判決後的執行期限是永久性的,但是勝訴方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兩年。判決後進行執行後實在無法償還的,可以協商分期還貸,但是如果有能力履行卻明確表明拒絕還款的話是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並坐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百五十六條 執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⑧ 法院對經濟案件的執行有期限嗎

在有金錢給付內容的判決書中,結尾處都會有「如未按照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2009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執行工作中如何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等問題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中確定:執行款=清償的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清償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清償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清償的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同期貸款基準利率×2×遲延履行期間。」 在具體執行案件當中,一般案件都需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執行到位,這就涉及到如何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筆者在法院從事了兩年的執行工作,發現在這一問題的處理上,有許多不規范、不合理的地方。
一是利率的確定。有的執行人員計算遲延履行利息時,以當日的同期貸款利率作為標准,這種做法是違背《批復》規定的。計算遲延履行期間利息應適用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的計算,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銀行貸款的利率因期限不同而不同,貸款時間越長,利率越高。確定利率應以「日期」為准,即從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間屆滿次日起適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所謂同期,即從計息開始之日起至計算利息之日之間經過的期間。同時,因為銀行的利率會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需要而做出適時的調整,法院要嚴格按法律規定,以銀行同期利率為准。人民銀行的利率近幾年多次變動,執行中應以不同階段的利率作為參照。人民銀行公布的利率標准分別為6個月以下、6個月至1年、1年至3年、3年至5年、5年以上,以立案日期為2010年1月5日為例,若結案日為2010年3月7日,利息計算則不足6個月,應適用6個月以下的利率標准;若結案日為6月7日,利息計算則適用6個月至1年的標准,以此類推。
二是利息計算單位的確定。有的執行人員計算遲延履行利息直接以月或年為計算單位,這也是不符合《批復》規定的。人民銀行發布的利率雖為年息,以年息計算遲延履行的利息也自然簡便,但執行案件的期間不可能都是整數的月或年,按月或年計算必然會出現利息少算或多算的情況,對申請人或被執行人都是不公平的,只有以日為計算利息的單位,才能體現公平、公正。
三是利率、本金發生變化時利息的計算。執行案件中,有些案件執行數年才能結案,有的執行人員雖然在計算利息時以日為單位,但是沒有根據利率、本金的變化分段計算。以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6月5日作為遲延履行的期間為例,若2010年5月29日被執行人給付申請人部分款項,30日應為本金變更日,5月30日為下一段的本金和利息計算的開始日。執行人員應根據本金變動的日期和相應的利率變化計算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在分期履行的執行案件中,分期履行的執行款中先清償本金,到最後一筆本金履行完結時,再根據分期履行的期間,計算相應的利息。

蘇州律師網頁鏈接

四是利息截止日的確定。不同的執行人員對利息截止日的確定有不同的做法。筆者認為,當執行款到達法院指定賬戶或者給付執行款之日,被執行人的義務已履行,利息計算到這一天。至於何時發放執行款是法院內部的運行程序,與被執行人無關,執行人員只有及時地辦理有關執行款的發放手續,才能減少申請執行人的利息損失。因此,利息截止日應為執行款到達法院指定賬戶日。

⑨ 房貸款多長時間不上款,銀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這個問題是這樣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法院會和銀行協商將該房產拍賣,如果排出的價格還不足以償還銀行的貸款,此房產就無法執行了,如果拍出的價格清償銀行欠款後還有剩餘,法院就會執行此剩餘部分。

⑩ 民間借貸法院判決後多久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為二年,從判決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第一條規定,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序:(1)審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請執行書及有關法律文書後,應審查該申請執行是否合法適當。(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將強制執行。(3)准備強制執行。 (4)實行強制執行。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根據;執行結束後,應將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