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以銀行存款償還到期的借款300000遠對企業資產總額有何影響
同時減少資產和負債
對減少資產總額
B. 經濟周期對銀行信貸業務的影響
1、經濟周期波動影響信貸經營戰略目標
銀行是經營風險的特殊企業,其運營的高杠桿特點要求在信貸經營中必須保持審慎、穩健的經營理念和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目標。在宏觀經濟景氣周期時,流動性充足,信貸資金需求旺盛,銀行對經營形勢預期往往過於樂觀,對風險估計不足,可能制定出較為激進的經營目標,信貸投放過度擴張,部分信貸資金流入低水平、高耗能、重復建設等高風險項目。
2、經濟周期波動影響信貸資源配置
經濟周期波動影響信貸資源配置主要體現在影響信貸投放總量,影響信貸行業結構、客戶結構和產品結構上。對信貸投放總量的影響表現為:在經濟高漲期,企業業績大幅提升,違約概率降低,同時擔保物價值持續上升,可擔保信貸總量隨之增加,還款來源的明確與擔保資產的足值均可能促使銀行加大信貸投放總量。
3、經濟周期波動影響信貸經營結果
經濟周期對信:貸經營結果的影響主要從資產質量和盈利能力兩方面進行衡量。資產質量方面,銀行在經濟高漲時期新增的貸款,周期性行業和中小企業貸款佔比偏高、期限較長。
(2)銀行貸款的期限對資產的影響擴展閱讀:
1、保持信貸業務可持續穩健發展是信貸經營的根本目標。商業銀行在經濟周期波動中可能表現出的過於樂觀或過於悲觀,往往會使信貸總量過度擴張或過度收縮,信貸資產質量大起大落,嚴重阻礙了商業銀行的健康發展,甚至會危及銀行的生存,因此,商業銀行必須把可持續穩健發展作為信貸經營的根本目標。
2、信貸資源合理配置是完成目標的主要手段。無論經濟繁榮或衰退,機遇和風險總是並存的,銀行應前瞻性地預測宏觀經濟走勢,適度逆周期地調整信貸政策和信貸授權,提前有針對性地進行行業結構、客戶結構、產品結構調整,優化信貸資源配置,為經濟周期波動中信貸業務保持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C. 銀行的貸款期限是什麼
貸款期限是指貸款人將貸款貸給借款人後到貸款收回時這一段時間的期限。貸款期限是借款人對貸款的實際使用期限。
按貸款期限的長短,可以將貸款分為短期貸款和中長期貸款。
1)短期貸期限在1年或者1年內,其特點是期限短、風險小、利率低,通常以放款的方式發放,主要用於滿足借款人對短期資金的需求。
2)中長貸款期限都在1年以上,其特點是期限長、利率高、流動性差、風險大。
D. 假設某銀行有一筆五百萬的貸款,期限兩年,如何計算貸款價值對利率變動的敏感性
Loan-to-Value Ratio
貸款與價值比率指的是按揭貸款規模與房產價值的比率。利率變動,對銀行的存款和貸款業務肯定會有些影響。但是最大的影響還是對銀行資產的影響。銀行有些利率敏感型的資產,利率的變化對這些資產的價值就會有影響。同樣,銀行還有些負債也是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
E. 存貸款期限錯配問題的影響
雙錯配的金融體系難以應對內外部沖擊
無論是貨幣錯配還是資產負債期限錯配的金融體系,在匯率和利率出現大幅度變化的情況下,從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看,很容易得出金融機構會出現大量虧損的結論。
在宏觀層面上,大規模的貨幣錯配對一個國家金融體系的穩定性、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匯率政策的靈活性和產出等方面會造成巨大的不利影響,甚至可能引發貨幣乃至金融危機。
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機和1997年的東南亞金融危機,給許多新興市場經濟國家帶來了災難性的後果。很多學者通過分析這些發生新型危機國家的資產和負債情況,發現在危機爆發前夕和爆發時,這些國家普遍存在較為嚴重的貨幣錯配現象,認為貨幣錯配可能是引發危機的最直接原因之一。同時認為,貨幣錯配的存在還使新興經濟體在貨幣政策和匯率制度的選擇上陷入了兩難的境地。
央行指出,商業銀行基於人民幣升值預期,賣出外匯,從當期來看是理性的選擇,規避了資產負債表中資產與負債及所有者權益之間幣種的不匹配。但與此同時,商業銀行與外匯負債相對應的外匯風險資產卻無相應的外匯資本金覆蓋,如果未來發生損失,就需要以人民幣購匯補償,對境外股東的分紅仍需用外匯支付,從而面臨一定的匯率風險。
與此同時,短存長貸現象主要是與大量的定期存款轉活期、流向股市有關。從我國大力發展直接融資的方向來看,當前銀行存款分流是金融結構性變化的大趨勢,是我們期待的結果。但在我國金融機構資產證券化才剛剛起步,金融機構無法管理利率風險。在全球通脹壓力上升的情況下,如果市場利率水平發生變化或出現逆轉,金融機構可能會面臨一定的流動性風險和利率風險。
綜上所述,我們應高度警惕我國的存貸款期限錯配和貨幣錯配問題,注重匯率安排與資本項目改革的協調性以及利率調整的協調性,不斷完善金融體系。
F. 貸款期限有哪些影響因素期限越長越好嗎
如今的房價越來越高,很多人都承擔不起,所以會選擇貸款買房。一提到貸款買房,很多人認為貸款的期限越長越好。那麼貸款期限會受到哪些因素的影響呢?貸款期限長有哪些好處?
一、哪些因素影響貸款期限?
1、購房者自身年齡原因的限制
貸款年限加上借款人年齡,不能超過七十五周歲。如果購房者年齡超過四十五周歲,那就貸不到三十年的款了。
2、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制
大家都知道我們的土地使用年限最長為七十年,但是記住了土地使用年限並不等於你房子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時開始算起,具有一定的使用期限。
而房齡就是從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到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因此房齡通常小於土地使用年限。貸款的年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的到期年限,在這方面,每個銀行的規定也是不同的。
購房人在貸款前,咨詢貸款銀行,查清購買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免所購房屋因為土地剩餘的使用年限少而影響自己的貸款年限,增加自身的還貸壓力。
3、所購房屋的房齡
有的銀行規定,越新的房子越是容易貸款成功,而且可以申請更長年限的貸款。一些銀行規定,二手房貸款要求房齡加貸款年限之和不得超過三十年。一般而言,由於老房子建造時間久遠,銀行在貸款時可控的風險相對較大,因此在貸款審批時也會比較謹慎,超過二十年房齡的二手房很容易被銀行拒絕。
4、所購房屋的屬性
房子的屬性,決定了你房子的產權年限,從而就決定了你能拿到的銀行貸款念想長短。
通常而言,七十年產權的房屋,貸款的年限為三十年;四十年和五十年產權的房子,貸款年限不得超過十年;私有產權轉讓房、拍賣房,貸款年限不得超過二十年。所以說在買房之前,一定要問好房子的屬性。而且,還有就是商住兩用的房子一般不接受公積金貸款,只接受商貸。
5、購房者的經濟實力
銀行在發放貸款之前,一般會對個人的收入以及財產情況進行調查,根據你的還款能力發放貸款額度以及年限。商貸的話,如果你的還款能力強,資產相對較高,就很可能獲得較大以及較長年限的貸款。
但是現行的公積金貸款制度卻有不同,對於公積金繳得越多能貸款的年限越短,這是因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銀行對高收入人群的要求比較嚴格。這也是為了防止,有錢人對公積金進行額度的侵佔。
二、貸款期限長有什麼好處
1、還貸壓力小
如今大部分買房的都是年輕人,其中佔多數買房是為了當做婚房,而現在的年輕人上班時間較短沒有什麼積蓄,再加上要還房貸壓力可謂不小。在這種情況下貸款年限的選擇就決定了他們日後生活是否要在高壓中度過。
同樣貸款一百萬,還十年、二十年和三十年,相同時期,每月月供額度是不同的。簡單思考一下就知道,肯定是貸款年限越長,每月的月供越少了。
G. 銀行貸款與企業資產的多少有要求嗎
(一)貸款對象
貸款對象,是指銀行對哪些部門、企業、單位和個人發放貸款。其實質是選擇貸款投向,確定貸款范圍和結構。
商業銀行貸款對象的確定:
一要反映信貸資金運動的本質要求,貸款出去要能保證償還付息;
二要符合商業銀行貸款原則的要求,貸款發放要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
三要體現貨款投向政策的要求,貸款的投向要服從國家產業政策。
因此,商業銀行的貸款對象必須是經營性企業單位,即具有經濟收入,預付的價值能夠得到補償和增值,有歸還貸款本息的資金來源。凡非經營性、沒有經濟收入的單位,只能作為財政撥款對象,而不能成為銀行貸款對象。
總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切從事生產、流通和為生產流通提供勞務服務的經營性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都可以成為貸款對象。根據《貸款通則》的規定:貸款對象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貸款條件
貸款條件,是指具備什麼條件的對象才能取得貸款。是對貸款對象提出的具體要求。凡在「對象」之內,而又滿足「條件」要求的企業單位就可取得銀行貸款。確定貸款條件的依據是:企業單位設置的合法性、經營的獨立性、自有資本的足夠性、經營的盈利性及貸款的安全性。因此,凡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的企事業單位、個人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我國商業銀行現行貸款條件為:
1.經營的合法性
2.經營的獨立性
3.有一定數量的自有資金
4.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
5.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八、貸款用途和種類
(一)貸款用途
貸款用途是指貸款在企業資金佔用中所表現出來的使用方向和范圍。它是具體規定企業什麼樣的資金需要可以便用貸款,以及這些資金需要中多大部分由銀行貸款解決。
現行貸款用途主要是用於存貨和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資金需要。從流動資金看,工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原材料儲備、在產品和產成品存貨的資金需要。商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商品存貨的資金需要以及工商企業在商品銷售過程中結算在途資金需要。從固定資金看,主要用於企業技術進步、設備更新的資金需要,企業新建、改造、擴建的資金需要,以及企業進行科技開發的資金需要(包括部分流動資金)。在消費領域主要用於民用商品房和汽車的購置而引起的資金需要。
九、貸款種類
現行貸款種類的劃分標准及種類如下:
(一)按貸款經營屬性劃分
1,自營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二)按貸款使用期限劃分
1.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2.中、長期貸款。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長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包括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
(三)按貸款主體經濟性質劃分
1.國有及國家控股企業貸款。
2.集體企業貸款。
3.私營企業貸款。
4.個體工商業者貸款。
(四)按貸款信用程度劃分
1.信用貸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2.擔保貸款。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保證貸款,指按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抵押貸款,指按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質押貸款,指按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3.票據貼現。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五)按貸款在社會再生產中佔用形態劃分
1.流動資金貸款。
2.固定資金貸款。
(六)按貸款的使用質量劃分
1.正常貸款。指預計貸款正常周轉,在貸款期限內能夠按時足額償還的貸款。
2.不良貸款。不良貸款包括呆賬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
呆賬貸款,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列為呆賬的貸款。
呆滯貸款,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逾期(含展期後到期)並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來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不含呆賬貸款)。
逾期貸款,指借款合同約定到期(含展期後到期)未歸還的貸款(不含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
(七)按國際慣例(風險度)對貸款質量的劃分
將銀行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個等級,後三類貸款稱為「不良貸款」或為「有問題貸款」。
十、貸款期限、利率、貼息和結息
(一)貸款期限
金融機構貸款的期限主要是依據企業的經營特點、生產建設周期和綜合還貸能力等,同時考慮到銀行的資金供給可能性及其資產流動性等因素,由借貸雙方共同商議後確定。貸款期限在借款合同中標明。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發放的貸款最長期限可到2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B起到票據到期日止。貸款到期不能按期歸還的,借款人應當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向貸款人申請貸款展期。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長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借款人未申請展期或申請展期末得到批准,其貸款從到期日算起,轉入逾期貸款賬戶。
(二)貸款利率
貸款人應當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范圍內,確定每筆貸款利率,並在借款合同中標明。貸款利率的上下限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規定一個浮動幅度,在這個幅度內,由貸款人和借款人協商後確定貸款利率。貸款人和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和有關計息規定按期計收或支付利息。
(三)貼息及結息
為了促進某些產業和地區經濟的發展,有關地方、部門可以對某些貸款補貼利息。貸款的貼息,實行誰確定、誰貼息的原則。對有關部門貼息的貸款,承辦銀行應當自主審查』發放,並根據《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嚴格管理:除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決定停息、減息、緩息和免息。
十一、貸款方式
(一)貸款方式的含義
貸款方式是指貸款的發放形式。它體現銀行貸款發放的經濟保證程度。反映貸款的風險程度。
(二)貸款方式的選擇依據
貸款方式的選擇主要依據借款人的信用和貸款的風險程度,對不同信用等級的企業,不同風險程度的貸款,應選擇不同的貸款方式,以防範貸款風險。
(三)具體貸款方式
我國商業銀行採用的貸款方式有信用放款、保證貸款、票據貼現,除此之外,還包括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
1.信用貸款方式
信用貸款方式是指單憑借款人的信用,無需提供擔保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沒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保證建立在借款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因而,貸款風險較大。
2.擔保貸款方式
擔保貸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或保證人以一定財產作抵押(質押),或憑保證人的信用承諾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具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建立在抵押(質押)物及保證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
3.貼現貸款方式
貼現貸款方式是指借款人在急需資金時,以未到期的票據向銀行融通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銀行直接貸款給持票人,間接貸款給付款人,貸款的償還保證建立在票據到期付款人能夠足額付款的基礎上。
十二、貸款程序
(一)貸款申請
(二)貸款審批
(三)簽定合同
(四)貸款發放
(五)貸款的管理和收回
十三、信貸監督與制裁
(一)信貸監督
貸款監督,是銀行在辦理信貸業務過程中,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分析、督促、制約的行為。其實質是運用信貸、利率杠桿,對企業經濟活動產生影響和制約作用。
.1.信貸監督的方法
信貸監督是一種經濟監督,因此,其監督的方法通常採用經濟措施,通過信貸業務活動來進行。一是通過制定正確的貸款制度,嚴格執行貸款政策、原則和辦法來進行監督。二是通過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向企業和有關部門反映問題,提出建議,發揮監督作用。三是通過貸款三查制度來發揮信貸監督作用。
2.信貸監督的主要內容
(1)借款人對信貸資金的使用情況。
(2)借款人的生產經營狀況。
(3)借款人財務狀況有無較大變化。
(二)信貸制裁
信貸制裁,是銀行對於逃避信貸監督,違反金融政策、 借款合同及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的借款人,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必要的措施,從經濟上給予借款人一定的影響。信貸制裁是信貸監督的必要手段,其目的是為了促使借款人遵守借款合同,規范企業行為,合理利用資金,提高經濟效益。同時也是為了保護銀行的合法權益,提高貸款質量,降低貸款風險。
十四、貸款擔保方式操作管理
(一)貸款擔保的概念及任務
貸款擔保,是指銀行在發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保障貸款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
(二)貸款擔保的方式
貸款擔保方式有保證、抵押和質押。這些擔保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結合使用。
(三)貸款擔保的審查
貸款行應當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和銀行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查擔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十五、抵押貸款操作管理
(一)抵押貸款的涵義
抵押是指債務人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但債權人並不佔有財產,以財產擔保的債務一經償付,財產所有權的轉讓即告結束。借款人在法律上把自己財產所有權作為抵押而取得的銀行貸款稱為抵押貸款。抵押貸款的保障性是區別於信用貸款的根本特徵。
(二)抵押品的范圍和貸款種類
貸款的抵押品是指由借款人向銀行提供的,並經銀行認可作為實物擔保的財產物資。
抵押品的范圍主要包括以下五大類:一類是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二類是各種有價證券。三類是能夠封存的流動資產。四類是可作轉讓的無形資產。五類是私有財產和其他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
目前,國外根據抵押品的范圍,把抵押貸款分為以下六 類:一是存貨抵押。二是客賬抵押。三是證券抵押。四是設備抵押。五是不動產抵押。六是人壽保險單抵押。
我國商業銀行抵押貸款的種類主要有動產、不動產及金融有價證券抵押貸款。
(三)抵押貸款的管理要求
採取抵押貸款方式大大降低了銀行貸款的風險,為銀行收回貸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障。對抵押貸款的管理,除了進行必要的信用調查外,還要加強以下工作:一是貸款項目的選擇;二是抵押品的選擇和審核工作;三是簽訂借款合同等。
借貸雙方在簽訂有效借款合同和抵押擔保合同之後,借款人可憑銀行的貸款通知辦理抵押貸款開戶手續,銀行可按照貸款項目的建設進度、實際需要和規定的用途發放貸款,並監督其使用情況。
十六、票據貼現貸款的操作管理
(一)票據貼現的概念和特點
貼現是持票人以未到期票據向銀行貼付一定利息兌取資金的行為。貼現貸款是銀行以持票人持有未到期票據為對象所發放的貸款。對於銀行來說,是買進票據所載權利,票據到期,銀行可以取得票據所載的金額。貼現貸款方式具有以下特點。
1.流動性高
票據貼現以後,票據所載權利完全屬於銀行,貼現銀行如有急需,可向其他銀行轉貼現,或向中央銀行再貼現,能隨時收回資金,具有很高的流動性。
2.安全性大
由於貼現人及票據上的各個當事人均為債務人,所以貼現銀行的資金運用具有更大的安全性。
3.自償性強
票據貼現在票據產生時,兌現日期已在票據上載明,債務人不能要求轉期。同時,商業匯票又都以合法商品交易為基礎,具有很強的自償性,到期收回票款較之一般貸款更有保證。
4.用途確定
在用途上,貼現是針對每一筆票據具體操作的,貼現是否得當合理,反映明確清楚。所以,貼現也最容易反映銀行的工作質量。
5.信用關系簡單
貼現除了票據到期不能償款追索外,貼現人與銀行已無需聯系,所以貸款利息在貼現時銀行即預先扣除。
票據貼現業務是一項特殊放款方式,與其他放款相比還有下列不同之處:一是收息的方式不同。二是期限的確定不同。三是所涉及的關系人不同。
(二)辦理貼現貸款的程序
1.貼現貸款的申請
2.貼現的審查
3.貼現資金的支付
實付貼現金額=匯票票面金額—貼現利息
十七、信用貸款操作管理
信用貸款,是以借款人的信用作為保證的貸款。因此,風險性較大,銀行在發放信用貸款時,一定要嚴格掌握貸款額度,審查和分析借款人的財務報表。要進行以下四方面重點審查。
(一)借款人的品質。
(二)貸款的用途。
(三)貸款的數額。
(四)貸款清償的主要來源及時間。
參考資料:http://www.tztvu.e.cn/kfjy/zkjy/jl/bxk/xdjlyw/kcdh/zd5.htm
H. 授信期限的授信期限對授信風險的影響
(一)對違約風險的影響(probability of default)
根據標准普爾公司於2002年公布的《在虛弱經濟和低質量信貸下的違約記錄(2001年度)》(Record Defaults in 2001 the Result Of Poor Credit Quality and a Weak Economy)報告中的表16的數據,我們可以了解到授信期限對違約風險的影響。
標准普爾公司報告的資料是基於9769個企業債券發行人從198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的標准普爾公司發行人評級變化情況得出的(見表1)。
從表1可以看出,所有評級的客戶,違約可能性都隨授信期限的延長而增加。對於BBB以下的客戶(即屬於投機級別的企業),銀行一般不願給予長期授信。因為銀行面臨比較高的違約風險,而且在競爭激烈,其銀行未能准確進行風險定價的情況下,難以向高風險的客戶收取合理的高價格來平衡該風險。
銀行信貸業務的平均凈息差一般為2%—3%,根據香港金管局的資料,香港銀行業2000年和2001年的平均凈息差分別為2.14%與2.03%。根據風險管理理論,銀行的可預見損失應由利費收益與一般准備來覆蓋,因此,假設銀行對於有優先索償權的授信,違約時損失一般為0.45。那麼,以平均凈息差低於3%的情況看,銀行若要靠利費收益來覆蓋可預見損失,企業客戶的PD不應高於6.67%(3%/0.45=6.67%。因為EL=EAD×PD×LGD,假設EAD為1美元,PD=EL/LGD)。因此,對於BBB以下的客戶,銀行若提供3年期以上的貸款,按照其違約可能性,銀行在調節其風險程度後所要求的價格水平將大大高於平均的息差水平(根據表1,BBB級以下的企業於第4年底的PD至少高達7.65%)。例如,若銀行考慮某B級客戶的8年期授信申請,假設LGD為0.45(根據新資本協議的規定,即便是有十足住宅或寫字樓物業抵押的授信,LGD不能低於0.35)。按照表1的違約概率,B級企業於第8年底的PD為26.11%,因此,銀行若希望靠利費收入來覆蓋該可預見損失,需要收取26.11%×45%=11.75%的凈利費收人才能覆蓋EL(即便是對於BB級客戶,按照上述的假設條件,也要收取6.4%的凈息差才能靠凈利息收入來覆蓋可預見損失)。在競爭激烈的市場,尤其是其他銀行未能准確量化風險並進行風險定價的情況下,該銀行往往難以成功取得這么高的價格,但對於比較低的價格,銀行明白風險與收益是不相稱的。該銀行只能採取兩種對策:不加入競爭;或者拋開風險定價,同樣以成本為底線加入競爭。這似乎是一種「羊群壓力」。在大多數銀行願意在不清楚客戶的合理風險定價的情況下作出讓步與犧牲的市場環境中,有能力准確進行風險定價的銀行必須有足夠的勇氣或其他利潤來源才能堅持原則。 屬於投資評級(BBB級及以上級別)的企業,往往可以通過發行債券在資本市場融資(對於中長期的融資需要,投資級別的企業更多利用資本市場,以取得更優惠的價格,以及更靈活的融資方式)。另外,由於債券有流動性比較高的二級市場,因此,購買債券的銀行可以通過在市場上隨時出售,或利用衍生工具來緩沖部分由於期限帶來的風險(例如,當銀行預計某債券發行人可能面對降級風險,可通過出售其債券來減輕或消除風險)。因此,向銀行進行雙邊貸款的企業比較多的屬於投機級別(speculative ratings)。這也是部分銀行對於5年期以上的授信控製得比較嚴格的原因之一。
(二)授信期限對客戶資信轉差所帶來的授信風險的影響(probability Of downward credit quality migraUons short Of defaln)
這是指企業並未違約,但由於財務情況和還款能力轉差造成評級下降所帶來的授信風險。根據新資本協議,授信期限主要通過對這類授信風險的影響,從而影響不同期限的授信資產的風險權重及其經濟資本。例如,對於甲公司,當公司於2002年6月違約時,對於給予其1年期貸款的銀行,或給予其7年期貸款的銀行而言,只要銀行貸款在公司違約前未收回,不同年期的貸款都同樣面臨違約損失風險。但對於第二類非違約的授信風險(即客戶評級下降所帶來的授信風險)而言,授信期限所帶來的影響明顯不同。例如,當甲公司評級從BBB級下降到BB級,其10年期授信的價格下降幅度遠高於1年期授信的價格下降幅度。因為當公司資信轉差時,銀行所要求的風險調節後的價格要增加,息差(credit spread)拉大。對於該公司的債務,用更高的貼現率/折扣率來計算債務現值,債務的期限越長,其現值的下跌幅度越大。
若銀行給予客戶的是短期授信,當客戶資信轉差時,銀行在認為風險尚可接受的前提下,可要求客戶在申請新授信或現有授信轉期時,給予更高的價格以維持風險調節後的收益水平。但若銀行給予客戶是長期授信,銀行就失去該靈活掌握權,在缺乏二級市場或該市場流動性低的情況下,只能面臨這類授信風險。
根據新資本協議的上述規定,銀行在衡量授信期限對授信風險的影響時,不能只考慮授信期限對違約風險的影響,還要考慮授信期限對借款人公司在整個貸款年期的違約率/評級變化及其相應的利益變化與授信/債券現值的影響。因此,新資本協議明確規定銀行在考慮授信期限對授信風險的影響時,一定要考慮上述兩類的影響,不能只考慮對狹義的違約風險的影響。所以,銀行在選擇風險模型時,要考慮是否符合新資本協議對於授信期限的要求。目前市場上比較普遍應用的風險模型中,CreditRisk+不是MTM模型,只是DM模型,即只考慮狹義的違約風險;而MTM模型包括KMV的Portfolio Manager,CreditMetrics等。
以下運用CreditMetrics的技術支持文件中的部分數據,舉例說明授信期限對授信風險的第二類風險的影響。
假設銀行給予某BBB級公司客戶兩筆授信/債券,一筆是2年期授信/債券100萬元,另一筆是5年期授信/債券100萬元。假設銀行對該BBB級公司授信所收取的利率都是5%(這是為了計算方便所作的簡單假設,一般而言,銀行對於長期授信所收取的利率要高於中短期授信),每年底收取利息5萬元。另外,假設該公司於第一年底評級很可能降為BB級。
利用CreditMetrics的技術支持文件的以下數據,假設1年期的遠期零息收益曲線(example one-year forward zero curves by credit rating eategory)所顯示的折扣率/貼現率如表2所示。
表2 一年期遠期零息收益曲線所顯示的折扣率/貼現率(%) 評級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BBB 4.01 4.67 5.25 5.63 BB 5.55 6.02 6.78 7.27 運用表2的資料,我們可以計算銀行給予該公司的兩筆授信在第1年底的授信價值變化情況。
給予該公司的2年期授信在第1年底的價值為:
假設該BBB級公司在第1年底的評級降到BB級,銀行應用適用於BB級公司的1年期遠期零息收益曲線所顯示的折扣率/貼現率為5.55%來計算該2年期授信/債券在第1年底的價值,即
Value=105/(1+5,55%)=99.48(萬元)
給予該公司的5年期授信在第1年底的價值為:假設該BBB級公司在第1年底的評級降到BB級,銀行應用適用於BB級公司的1年期遠期零息收益曲線所顯示的折扣率/貼現率來計算該5年期授信/債券在第1年底的價值,即
Value=5/(1+5.55%)+5/(1+6.02%)2 +5/(1+6.78%)3 +105/(1十7.27%)4 =4.737+4.448+4.107+79.30=92.59(萬元)
從上述例子可以看出,當企業客戶的評級下降時,銀行給予該客戶的長期授信價值比短期授信價值下降幅度更大,銀行所受到的損失更大。另外,銀行靈活度比較低。例如,對於短期授信,銀行可以在授信到期時收回授信,對於給予該企業的新授信,可按照BB級定出更高價格。但對於長期授信,銀行只能在剩餘的4年內仍對該BB級客戶收取BBB級的優惠價格,銀行所收取的風險調節後的收益明顯不合理偏低。由於銀行對這類授信所收取的利費可能不足以覆蓋其損失/風險。若銀行的一般准備也不足以覆蓋這類風險帶來的損失,銀行需要一些經濟資本來覆蓋部分風險,以下將詳細說明。 新資本協議在說明授信期限對銀行信貸資產的風險權重與資本所帶來的影響時,有以下明確的調節方法。
根據MTM模型所得到的授信期限對風險權重的調節作用(maturity adjustments to the risk weights,derived from MTM-models)見表3。
根據表3,對於PD為0.03%的1年期授信,其風險權重是PD為0.03%的3年期授信的風險權重的0.4倍,而對於PD為0.03%的7年期授信,其風險權重是PD為0.03%的3年期授信的風險權重的2.3倍。因此,對於需要衡量授信期限對風險權重及資本影響的銀行,授信期限起著重要的調節作用。
在MTM模型下,對於狹義違約風險相對比較低,而由於公司資信/評級轉差所帶來的風險相對比較高的授信而言,授信期限對這類公司授信的風險權重與經濟/風險資本起更大的影響。即對於PD越低(即風險評級越好)的公司,授信期限對風險權重與經濟資本起著更重要的調節作用。這是由於授信期限主要是通過對第二類風險的影響而發揮其對授信的風險權重與經濟資本的作用。
對於評級高、PD低的公司而言,其違約風險相對比較低,而第二類風險則相對比較高,尤其當授信期限越長時,其資信/評級轉差的可能性越高。當這種第二類風險越高時,授信期限對風險權重與經濟資本的作用越明顯。因此,授信期限對於這類公司中長期授信的風險權重與經濟資本起著更重要的調節作用。
與評級高的公司相比,評級低的公司其違約可能性很大。例如,CCC級與B級的公司,其資信進一步轉差時,很可能就違約。對於這類公司而言,第一類風險很高,而第二類風險相對比較低。因此,授倌期限對這類授信的風險權重與經濟資本所起的調節作用很小。最極端的例子是,當某CCC級公司肯定在一年內違約,那麼第一類風險為100%,第二類風險為零。由於銀行普遍靠利率收入與准備金來覆蓋可預見損失,因此,銀行不用經濟資本來覆蓋可以肯定預測的損失。那麼對於這類可預測將出現違約的授信,在計算其風險權重與經濟資本時完全不需要考慮授信期限所起的作用,因為授信期限對這類違約可能性極高的公司授信幾乎不起任何調節風險權重的作用。
從表4中可明顯看出:對於PD為0.03%的公司而言,7年期授信的調節因素為2.3;對於PD為15%的公司而言,7年期授信的調節因素為1.2。調節因素是隨PD的增加而下降的。因此,當銀行在拓展長期授信時,不應誤認為給予資信優良的客戶長期授信沒有風險,這類客戶的違約風險(第一類風險)低,但第二類風險比較高,銀行要意識到授信期限對這類客戶的非違約授信風險的影響及其對銀行經濟資本的影響。
我們可以通過標准普爾公司於2002年公布的違約情況特別報告中的數據來印證新資本協議對於PD與第二類風險的反向關系(即PD越低,降到其他非違約級別的風險越高)。以下舉標准普爾公司報告中對於1年期授信與7年期授信的評級變化數據為例進行印證(見表4和表5)。
從表4、表5可以看出,對於AAA級公司,其在第7年底轉為非D級的其他更差級別的概率(27.6%)遠高於B級公司在第7年底轉為CCC級的概率(1.28%);其在第1年底轉為AA級的概率(5.92%)也高於B級公司在第1年底轉為CCC級的概率(3.90%),但差別不如7年期的那麼明顯。對於B級公司,其在第7年底轉為違約評級的可能性(24.24%)遠高於其轉為CCC級的可能性(1.28%)。這印證了一個規律,即第二類風險與PD成反比,而且,授信期限越長,PD與第二類風險的反比關系越明顯。
根據巴塞爾委員會於2002年7月10日的新聞發布稿,對於採用基礎IRB方法的銀行,巴塞爾委員會規定當地監管機構可決定是否也要求這些銀行要衡量授信期限該風險因素。對於所有採取IRB方法(包括基礎IRB與高級IRB)的銀行,都允許當地監管機構自行決定是否豁免當地所有採取IRB方法的銀行對其中小型企業客戶授信可以不必衡量貸款期限,而是統一用監管機構制定的2.5年期限標准。請注意,巴塞爾委員會在這里提到的中小型企業的界定與其他部分提到的中小型企業定義不同。這里的定義是指當地的企業,該企業的綜合報表中的綜合營業額與綜合資產不超過5億歐元,相當於39億港元。若當地監管機構決定豁免所有採取IRB方法的銀行可不必衡量上述中小型企業授信的授信期限風險因素,那麼,這些授信期限都作為平均期限為2.5年期的授信處理。巴塞爾委員會在IRB方法下區別對待銀行對給予大型企業與中小型企業授信所需的資本時,對中小型企業的定義是年度營業額不超過5000萬歐元,相當於3.9億港元。而在界定哪些中小型企業授信可屬於零售授信時,是按銀行給予該企業的總體授信額度不超過100萬歐元,即相當於780萬港元為劃分標準的(由於委員會在上述不同方面的內容採取不同劃分標准,在執行新資本協議時,要十分留意這些容易造成混淆之處)。
I. 會計問題:從銀行借款對權益和資產的影響
:從銀行借款
借:銀行存款 資產增加
貸:短期借款 負債增加
短期借款轉為銀行存款對本公司的投資屬於權益內部的變化,並不影響資產總額
同時增加資產和負債,不會影響所有者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