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是不是購房合同里都沒有明確規定取得房產證時間
購房合同里是沒有明確規定取得房產證的時間,辦理房產證需要憑相關材料辦理房產登記,在登記後發放房產證。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七條 辦理房屋登記,一般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申請;
(二)受理;
(三)審核;
(四)記載於登記簿;
(五)發證。
房屋登記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就登記事項進行公告。
(1)購房合同沒有明確沒有明確貸款期限擴展閱讀:
《房屋登記辦法》第十七條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予以受理,並出具書面憑證。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第十八條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查驗申請登記材料,並根據不同登記申請就申請登記事項是否是申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申請登記房屋是否為共有房屋、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請登記材料中需進一步明確的其他有關事項詢問申請人。詢問結果應當經申請人簽字確認,並歸檔保留。房屋登記機構認為申請登記房屋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
B. 分期付款的購房合同沒有寫明付款的最後期限。我能等到明年再去銀行辦貸款么。
分期付款合同應該是寫明期限的,不訪你仔細再看看合同分期付款條款。
C. 購房合同簽訂後限制多長時間貸款
具體要看合同約定。
一般開發商只會約定客戶提交資料的時間,因為銀行貸款(或者公積金貸款)不是客戶自己就能夠辦理完畢的。「開發商說簽訂購房合同後兩個月內。否則房屋不予保留,定金不退」這個你不要管他,只要合同上沒有明確約定就不對你起任何約束作用。
通常情況下,我們會要求客戶在7天內提交相關資料(比如收入證明等)至於辦理的時間,不做強行規定,只要客戶配合就好,如果不配合,也不會直接收房子,是需要先發送律師函(用於開發商免責)催促,再不履行義務,才開始走法律程序起訴收回房屋的。
希望能夠幫到您!
回答來自:"網路房產交流團"、"商業理財知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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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購房合同上會寫貸款年限嗎
新房在開發商出簽訂購房合同,開發商交房後一年半就可以拿到產權證了,一般的購房合同上面都有約定什麼時候拿到產權證的,開發商辦理產權證的流程如下:
在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
按揭的話在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銀行放款;
開發商交房;
繳納契稅、維修基金;
在等一年半就可以領取產權證、維修基金發票、契稅發票、購房發票;
E. 購房合同沒有條款明確延期辦理房產證的賠償標准,如何索賠
延期不超過一年的情形,開發商應在房屋交付後3個月內辦理房產證,未辦理的,除雙方有特殊約定外,開發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可以先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開發商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限期辦理房產證並給付違約金。若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你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延期超過一年的情形,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遲延交房造成的損失按是房屋的租金計算。
F. 購房合同中沒有明確貸款到賬時間因此賣方反悔是誰的責任
到帳時間是無法確定的 ,因為放款牽扯到銀行效率和不確定因素 ,但是一般情況下在一個月左右 可以放下來 ,這屬於賣方違約 ,需要中介多做工作 ,
G. 購房合同有約定辦理銀行貸款期限嗎
有啊。
看你貸多少年,銀行有規定的啊。
簽定正式的購房合同,在擬定的時間地點,購房者備齊所有憑證,與開發商或代理商正式簽定購房合同。預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現房)區別:
購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預售契約(期房)和商品房買賣契約(現房)兩種。
二者區別在於:
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時採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買受方付清全部房價款後,可直接辦理過戶手續。
商品房出售合同適用於商品房現居(竣工驗收合格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銷售。
因此,現在簽的預售合同,交房時不再簽出售合同,可以直接辦理過戶手續。如果預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簽訂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約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時簽訂出售合同,方能辦理證戶手續。
H. 簽訂購房合同時 是否有必要約定關於辦理按揭貸款的內容
購房時,當你選擇好了付款方式後,在購房合同中只須明確你的付款方式,如一次性付清全款、或分期付款、或按揭付款(首付多少、按揭期限),具體的按揭貸款細節是由另一份你跟銀行所簽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的細則來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