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長春市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有何規定
據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貸處相關負責人介紹,由於在人均居住面積標准及借款人家庭目前居住情況認定上尚不具備條件,所以長春市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政策上沒有調整。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購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執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同時,長春市仍在執行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規定。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住房公積金貸款中職工家庭已擁有的住房套數,各分中心應依據《長春市家庭購房申報表》和擬購房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已實際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的成套住房數量(具體以通過住房公積金信息管理系統查詢的結果為准)進行綜合認定。如職工家庭已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的住房數量多於申報的住房數量,應以前者為准。望採納。
② 公積金貸款第二次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公積金作為長期住房儲金,在購、建自住房,或是大修房屋時是很有用處的,很多人都會申請公積金貸款來買房,而且公積金不止可以申請一次。那麼,公積金第二次貸款條件是什麼。
要用公積金申請第二次貸款的話,首次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必須已經還清了,如果首次申請的公積金貸款還有餘額的話,是不能再去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畢竟個人只允許同時貸一次公積金貸款。
除此之外,你還必須滿足信用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工作收入穩定,擁有按期償還本息的能力等基本的貸款條件。
而且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的話,首付比例也會有所提高,一般規定的是60%的首付比例,不過各地政策不同,可能會有所差別。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它的利率可能也會有所上浮。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律法規全書:含相關政策》
③ 住房公積金二次貸款的最低條件有哪些
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規定有:
1、申請貸款時,應當結清首套房公積金貸款;
2、貸過公積金已還清,當月還清,次月才有資格進行公積金貸款;
3、第二次貸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於60%;
4、個人徵信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穩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備償還本息的能力。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④ 長春市公積金首套還清後一年用其他住房全額提公積金後還能第二次貸款條件
好,還可以,二次貸款的,只要你買了是第2套房屋的話,那麼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但是不能享受首套房的房屋貸利率了,你可以去公積金部門辦理貸款買房。
⑤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
職工購買新建商品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為購買自住住房的產權人且具有相關的證明文件,並按規定比例支付購房首付款;
5、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按規定正常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住房公積金;
6、借款人所購買樓盤的開發企業已與中心簽訂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
7、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符合國家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它條件。
職工購買存量房(二手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為購買自住住房的產權人且具有相關的證明文件,並按規定比例支付購房首付款;
5、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按規定正常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住房公積金;
6、借款人所購住房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房齡不超過39年,且售房人及共有人具有完全處置的權利。
7、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符合國家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它條件。
⑥ 公積金第二次貸款條件
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⑦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什麼規定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什麼特別規定分析如下:
1、上次公積金貸款沒有還清就不能再次貸款。一個人只允許同時貸一次公積金貸款。
2、符合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貸過公積金已還清,當月還清,次月才有資格進行公積金貸款。
3、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為年息4.9%。
4、只要已還清上次公積金貸款,然後滿足公積金貸款條件,第二個月就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了。
申請第二套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申請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必需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也就是說,假如您滿足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條件,那麼在申請貸款時,需先結清首套房公積金貸款。
2、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每個地區的規定是不一樣的。
3、個人徵信沒有不良信用記錄,並且有穩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備償還本息的能力。
4、還需要滿足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規定。
(7)長春公積金第二次貸款條件擴展閱讀:
貸款介紹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
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⑧ 公積金第二次貸款能貸多少
1、若您指的是北京家庭名下有一套住宅,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這算二套,貸款8成上限80萬。
2、若您指的是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首次公積金貸款已經結清,北京家庭名下無房,則可以申請首套貸款8成,上限1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