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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常州公積金二次貸款政策

發布時間: 2021-11-24 16:24:05

㈠ 常州市:適時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3月3日,江蘇省常州市發布《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保障房地產業穩定發展的意見》。《意見》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九條政策涉及土地款支付,商品房預收款受限條件等,並明確提出適時調整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差異化政策。
澎湃新聞注意到,《意見》提出,積極壓降住房公積金貸款輪候時間,並適時調整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差異化政策,穩定對首套房貸款的支持力度。此次文件中並未涉及具體調整方案。
澎湃新聞查詢發現,目前常州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為20%。2017年4月10日,常州為進一步嚴格執行差異化住房信貸政策,優先保障首次貸款基本住房融資需求,調整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自2017年4月9日起受理的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50%。其中二手房貸款、商轉公貸款最高可貸款額度不超過總房價的50%。而在2017年3月27日發布的《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中,為改善居住條件第二次申請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常州剛把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調整為30%。
《意見》表示,新申請預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在工程進度達到正負零、完成主體結構1/2、完成主體結構封頂、完成外立面裝飾、完成交付使用備案節點時,預售資金託管受限額度分別為初始託管總額的65%、50%、40%、25%、0%;已實施預售資金第三方託管的項目,本地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專業擔保公司出具的現金保函或建設工程支付保函擔保金額可部分替代當前留存的託管資金現金額度,原政策現金額度最低控制線為初始託管總額50%的項目,最低控制線可調整為40%。
2月9日,常州市發布的《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業恢復生產的意見》(共20條措施)表示會確保企業信貸增量、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等。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實體企業信貸支持力度,力爭2020年信貸增量不低於1000億元,年末製造業貸款余額保持在1430億元以上,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不低於960億元。對相關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遇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要千方百計穩貸、增貸,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市總工會為全市1500家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創業企業,每家提供不超過50萬元的創業貸款支持。
鼓勵銀行機構適當下調內部資金轉移定價、減免手續費、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確保實體企業綜合融資成本不高於上年水平,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再下降0.5個百分點。對因疫情影響正常經營、遇到暫時困難企業的到期貸款,給予延期、展期或轉貸。鼓勵江南金融租賃公司對疫情防控相關醫療設備租賃業務予以緩收或減收租金和利息。市、區兩級政府統籌50億元,幫助中小企業降低轉貸融資成本,企業轉貸時間控制在2天以內,綜合費率下降80%,轉續貸業務金額不少於1000億元。
對承租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自常州市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之日起,免收3個月房租。倡議全市出租廠房、商鋪、寫字樓、倉庫等的各國有企業及其各級控股企業,對未復工、復工後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根據實際情況,比照中小微企業承租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減免租金辦法執行。對租用其他經營性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與承租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以下為《常州市政府辦公室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保障房地產業穩定發展的意見》全文: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市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江蘇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加強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統籌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意見》(蘇肺炎防控〔2020〕4號)精神,積極應對疫情給企業生產經營造成的困難,保障房地產業穩定發展,特製定以下意見。
一、受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中介企業、房屋租賃企業、建築業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經批准最長不超過3個月。對因受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或發生嚴重虧損,納稅確有困難等情形,符合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費優惠政策的,可依法享受相關稅費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競得人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簽訂《成交確認書》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可申請最遲延期至我市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措施解除後5個工作日內簽訂。我市實施疫情防控以及相應措施期間無法現場交付土地和按期繳納出讓金的,土地使用權人可申請延遲交地和延期繳納出讓金,延期天數為我市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的天數再加5個工作日,不計違約責任和利息;如屆時仍無法按期交地或繳納,可再延長不超過30個自然日,不計違約責任,但須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繳納利息。對疫情響應期之前已經產生違約責任的,我市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的天數再加5個工作日對應的違約責任免除,此後繼續按出讓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因疫情影響造成已出讓土地開發項目不能按期開竣工的,開竣工時間相應順延,我市實施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措施期間不計違約責任。(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
三、2020年6月30日前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可根據屬地政府(各轄市區政府或常州經開區管委會)意見,由企業申請延期繳納,繳納時間自屬地政府批准之日起最長不超過六個月,並在竣工驗收前結清;延期繳納情況由屬地政府自批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報市財政局備案。(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四、新申請預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在工程進度達到正負零、完成主體結構1/2、完成主體結構封頂、完成外立面裝飾、完成交付使用備案節點時,預售資金託管受限額度分別為初始託管總額的65%、50%、40%、25%、0%;已實施預售資金第三方託管的項目,本地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專業擔保公司出具的現金保函或建設工程支付保函擔保金額可部分替代當前留存的託管資金現金額度,原政策現金額度最低控制線為初始託管總額50%的項目,最低控制線可調整為40%。(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五、各建設單位不得以搶工期、按原合同約定時間交付或違約扣款等為由,盲目要求施工單位加快工程進度,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增加的處理,按照江蘇省住建廳《關於新型冠狀肺炎疫情影響下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合同履約及工程價款調整的指導意見》(蘇建價〔2020〕20號)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責任單位: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六、積極壓降住房公積金貸款輪候時間,並適時調整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差異化政策,穩定對首套房貸款的支持力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各銀行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責任單位:市公積金中心、常州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七、因疫情影響不能如期竣工驗收和交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根據疫情影響的具體情況,可合理順延交付,順延期間的相關責任適用不可抗力等有關規定依法認定。(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八、其他有關企業運營成本、金融支持、稅費減免、穩崗就業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按照國家、省,以及《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業恢復生產的意見》(常政發〔2020〕16號)等文件執行。
九、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文中具體措施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2月29日

㈡ 常州公積金貸款政策新調整,這算是好消息嗎

自2013年1月17日起,常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重大調整,首套房貸首付比例認定面積大幅降低,二套房貸款利率上浮,停止第三套及以上房貸。 本次調整體現差異化特點,主要內容可概括為「調整首套、限制二套、停止三套」。

㈢ 常州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能貸多少政策是什麼

你好,首先我想了解下,你之前的貸款目前還清沒有呢?

㈣ 常州公積金貸款條件

常州公積金貸款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匯繳正常,往前推算6個月個人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首次匯繳時間至今達6個月,首次匯繳以資金流水帳記帳日期為准。對我市引進的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含股改上市企業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證券事務代表等專業人才)可適當放寬公積金連續繳存要求。
3、能提供本人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有效證明材料。
4、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依照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
6、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7、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額度不超過借款人實際還款能力。
貸款月還款額一般不超過借款人月收入之和的50%。

㈤ 在常州我的公積金已貸款二次,都是提前還清,現有一套住房,是否還可進行公積金貸款

只要你把之前的貸款還清就可以繼續使用你的公積金啊。只是第一套首付30%,第二套就沒有這個優惠了,應該是60%首付至少了。幾乎所有的銀行都是這個要求的。解決這個問題只有一個就是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把之前的房子分給你的另一半,(前提條件是你們倆要足夠的信任,因為在金錢面前很多人是經不起誘惑的,賠了夫人又折兵的現象屢見不鮮,所以並不提倡)自己就可以重新當第一套來購買,還是按照30%交首付,買完房子之後再復婚。慎重啊!呵呵~

㈥ 公積金第二次貸款能貸多少

1、若您指的是北京家庭名下有一套住宅,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這算二套,貸款8成上限80萬。

2、若您指的是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首次公積金貸款已經結清,北京家庭名下無房,則可以申請首套貸款8成,上限120萬。

㈦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什麼規定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什麼特別規定分析如下:

1、上次公積金貸款沒有還清就不能再次貸款。一個人只允許同時貸一次公積金貸款。

2、符合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貸過公積金已還清,當月還清,次月才有資格進行公積金貸款。

3、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為年息4.9%。

4、只要已還清上次公積金貸款,然後滿足公積金貸款條件,第二個月就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了。

申請第二套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申請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必需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也就是說,假如您滿足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條件,那麼在申請貸款時,需先結清首套房公積金貸款。

2、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每個地區的規定是不一樣的。

3、個人徵信沒有不良信用記錄,並且有穩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備償還本息的能力。

4、還需要滿足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規定。

(7)常州公積金二次貸款政策擴展閱讀:

貸款介紹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

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㈧ 常州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是怎樣的

公積金的這一政策已經執行了一年半,目前沒有任何變化,能享受到首付20%的情況並不多。只有選擇純公積金貸款的首套房買家,才能享受到首付20%的政策。而購買的是第二套房的話,公積金貸款首付為60%,利率上浮至1.1倍。那麼常州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是怎麼樣的呢?

新國五條出台之後,全國各地紛紛推出購房限制條件,嚴防炒房投機倒把。其中,二套房購買政策變化明顯。目前,全國各地基本達成一致,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首付必須大於6成。需要說明的是,公積金貸款中心與商業銀行不同,銀行『認房也認貸』,而公積金中心『只認房不認貸』。也就是說,如果首套住房按揭購買後又賣了,現又新購住房,也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並且可認為是首套房。公積金貸款中心只認申請人目前名下房產,不計算其擁有房產和按揭貸款的歷史記錄。不過,按照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規定,對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的,首付款必須大於60%。

「按照相關規定,市民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住宅類),仍可申請公積金貸款。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如職工申請公積金組合貸款的,需同時符合商業銀行的信貸政策,首付比例不低於商業銀行規定的首付比例。」公積金中心的相關負責人介紹。

其他城市的公積金貸款政策出現變化,本市是否也要調整?針對大家的疑問,這位負責人表示,各地的公積金貸款政策存在一定的差異,但暫時不會調整公積金政策,即使將來要調整,也要按照嚴格的法定程序進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4-01-0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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