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年前給別人擔保貸款未還,這回起訴有效嗎
有效啊,但你可以主張擔保期間已過的抗辯。採納謝謝
『貳』 二十多年前幫別人擔保貸款 至今未還 前幾天查徵信進入黑名單 都會有什麼影響 聽說以後不能買機票 是
失信人自己是買不到機票的,通過第三方人不是可以解決出行困難的,「法院失信人被執行人安全快捷辦理出行」,已經被列為失信名單的人,高鐵飛機都有相對於的方法過檢。
『叄』 二十年前的銀行貸款,不還行嗎
按照你這種情況,建議與貸款機構聯系,核實你的貸款情況,建議按時還款,保持良好的徵信記錄。
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肆』 20年前的貸款,現在銀行追債來了
銀行沒有銷戶口的權利,但有權利加入黑名單,還有把你告到法院的權利,銀行最終的辦法是把你告到法院,如果你真的沒有可以執行的財產,即便銀行勝訴,法院也沒有辦法執行
『伍』 二十年前為別人擔保貸款有信用記錄嗎
您好,個人徵信記錄5年一更新的,所以20年前的記錄是不存在了。。。
『陸』 銀行通知我有一筆二十多年前的貸款,但我能確定我沒有借過這筆錢,我該怎麼辦
貸款是在哪裡辦的,如果你能證明當時不在那個地方,就和銀行說明,保存好證據,即使銀行起訴你也不怕
『柒』 20年前幫他人在銀行擔保貸了2萬元錢,貸款人不還款,銀行也沒讓擔保人還款,咋辦
從法律角度講,擔保人是有責任的。
貸款人不還,就需要擔保人還款的。
『捌』 20年前我17歲還在讀書。現在突然出現幫別人擔保貸款。而我從來不知道有這回事,現該怎麼辦
不行找警察叔叔介入一下吧,感覺不簡單,擔保是很大的事情,你那時哪有能力擔保呢。
『玖』 父親20年前給人做過擔保,法院起訴黑戶了,現在能貸款嗎
銀行正規的貸款機構是不好貸款了,因為都是要看徵信狀態的,不過要是不著急就找找,可能會有對徵信稍微寬松的。但是要有準備,就是找不到。然後再看看非金融貸款機構的產品有沒有適合的。
『拾』 20年前的銀行貸款
20年了,信用社從未向當事人追討過貸款。也就是說,在這20年,信用社已經放棄了追討這筆債務權力,或者放棄了債權。 至於父債子還也沒有法律依據.
即使信用社向法院訴訟,法院也不會受理,只能調解。因為已過法律訴訟時效期。
如果不想替父還款,你可以這樣答復信用社:
我沒有還這筆款的義務,你(指信用社)可以到法院起訴,有了法院判決,我會按法院判決書執行的。
不要怕,他們也就是嚇唬嚇唬而已,他們不會起訴,法院也不會受理的,因為已經20年沒有追逃,不受法律保護了。
補充:
「多謝大家的賜教,幫助很大,不過據說銀行欠款人寫的是他長子的名字咧,這有沒重大關系啊?」
在法律上,欠款人的名字是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個欠條有沒有他長子的親筆簽字或畫押。比如:某某人自己寫一張欠條,寫的欠款人是美國總統,你說美國總統會承認嗎?
再說了,事隔20年了,有什麼證據說這筆錢沒還,若沒還為什麼20年未討要,真正的當事人(某父親)已不在,無法澄清。
即使這筆款是他長子親自簽字畫押的,並且至今仍然未還,從法律角度講,現在也可以不還,因為已過訴訟時效期,視同已經放棄債權。從道義上......。
不多說啦,夠詳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