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積金貸款·可以用第二次嗎
可以用,只能用2次。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累計繳存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2年;
2、未有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
3、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證件;
4、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㈡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什麼規定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什麼特別規定分析如下:
1、上次公積金貸款沒有還清就不能再次貸款。一個人只允許同時貸一次公積金貸款。
2、符合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貸過公積金已還清,當月還清,次月才有資格進行公積金貸款。
3、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為年息4.9%。
4、只要已還清上次公積金貸款,然後滿足公積金貸款條件,第二個月就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了。
申請第二套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申請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必需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也就是說,假如您滿足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條件,那麼在申請貸款時,需先結清首套房公積金貸款。
2、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每個地區的規定是不一樣的。
3、個人徵信沒有不良信用記錄,並且有穩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備償還本息的能力。
4、還需要滿足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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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介紹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
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㈢ 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較次有什麼區別
在貸款的首付上不同。
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向貸款銀行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等待審批。
住房公積金具體貸款流程如下:
借款人提出書面貸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可以向貸款銀行提出,由貸款銀行受理後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等待審批;
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的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公證等相關手續;
貸款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入開發商在貸款銀行設立的售房款專用帳戶,或直接轉入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
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還款帳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和還款計劃,如期歸還貸款本息;
貸款結清後,借款人從貸款銀行領取「貸款結清證明」,取回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及保險單正本,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㈣ 住房公積金第二次貸款條件有哪些
貸款的條件是:
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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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款方式
根據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在貸款發放後的次月按月還款,具體方式有兩種,由借款人自行選擇:
1、每月1-20日到貸款銀行用現金償還貸款本息;
2、委託貸款銀行代扣償還。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代扣還款協議書》,並辦理個人還款儲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預存多個月份的還款金額,或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銀行儲蓄所存入足額的還款金額,由銀行直接從借款人儲蓄帳戶中扣劃應還貸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償還全部貸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金。
1、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貸款銀行將按照貸款實際佔用的天數重新核定借款人剩餘部分的貸款本息。
2、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息,貸款銀行按剩餘的貸款本金重新計算借款人的月還款金額或貸款期限。
貸款優勢
(1)方便程度,辦理時間等上差不多。
(2)商貸一般沒有貸款上限或上限很高,借款人可以直接申請比較高的貸款金額,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上限控制,但高額度的貸款需求可以通過組合貸款方式解決。
(3)商貸的貸款對象范圍比較廣,住房公積金貸款一般是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㈤ 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第二次使用嗎
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第二次使用,前提是自己或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後才可以用再次使用。
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
1、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2、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當有相當於購買住房價格的20%或以上的自籌資金(各地規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同意辦理貸款擔保等等。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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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㈥ 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
1、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11月3日聯合印發《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
㈦ 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第二次買房嗎
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第二次買房,第二次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
繳存職工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首次貸款已結清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為50%。繼續執行住房公積金差別化利率政策,繼續執行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第三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不予受理政策。
(7)阿勒泰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1、安徽宣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規定調整的通知》
《通知》內容包括繳存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原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滿一年;不再受理繳存人因直系親屬間住房產權交易的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申請;不再受理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宣城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2、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通知,2015年9月1日起起,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