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借款條上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多長時間謝謝
擔保人(保證人)的責任,就是指保證人保證期間向債權人承擔的責任。
保證人,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二種。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或未約定給付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或未約定給付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什麼是「未約定保證期間的或未約定給付期間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
一,是指未約定保證期間的指指;
二,或未約定給付期間的;
三,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是指債權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內,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或依法訴訟之日起六個月內。
例1;債權人(甲)借款給債務人(乙)人民幣10萬元沒有約定還款日期,(丙)為保證人。借款半年後,甲向乙主張10天後償還全部借款(要有證據),乙10天後未還,又過了6個月,甲向法院起訴乙還款,丙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丙)不承擔保證責任。
例1;債權人(甲)借款給債務人(乙)人民幣10萬元沒有約定還款日期,(丙)為保證人。(甲)向法院起訴(乙)還款,過半年後又追加(丙)為保證人,保證人(丙)不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
《擔保法》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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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借款沒有寫明還款期限,一般保證人的有效期是多久
債權債務糾紛時,要注意債權的二年訴訟時效。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的20年內不主張權利,則喪失勝訴權。
借條中沒有寫還款日期,不會影響借條的效力,借款人隨時可以要求欠款人償還,但也要給對方一方合理的還款時間。
債權債務糾紛過程中,要注意債權的二年訴訟時效,此時效從欠款人還款期限屆滿起計算,在要求對方還款要注意不要過了此訴訟時效,否則此債將不受法律保護。
根據《民法通則》一百三十七條的相關規定,對沒有註明還款日期的解釋如下:沒有註明還款期限時,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的20年內不主張權利,則喪失勝訴權;但是從出具欠條之日起,兩年內不主張權利的,喪失勝訴權。
即,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欠條的勝訴權是20年,但前提是自出具欠條之日起,債權人兩年內要主張權利,否則超過兩年也喪失勝訴權。也可以說是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欠條,最長有效期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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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借款人沒有寫還款時間,擔保人擔保期限是多久,還是擔保六個月嗎
我知道沒有明確借款期限的6個人借款有效期是20年,請問胡某借我人民幣20萬元,借款條上借款人簽名胡某,借條上擔保人簽名向某。現在已過了一年半了,借款人以無償還能力,請問可以向擔保起訴還款嗎?謝謝! 我知道沒有明確借款期限的個人借款有效期是20年,請問胡某借我人民幣20萬元,借款條上借款人簽名胡某,借條上擔保人簽名向某(系向某擔保的借款,借款前我不認識胡某)。現在已過了一年半了,借款人以無償還能力,請問可以向擔保起訴還款嗎?謝謝!
D. 借條沒寫還款日期,擔保人責任期限是多久
2017年10月以後,訴訟時效為3年,擔保期限為主張權利日後6個月。樓主兩個關鍵時間多錯了!
E. 借條沒寫還款時間擔保人咋辦
你的問題提供的條件就不夠,但作為非法律專業人士也可,具體還應該在問題中描述擔保人提供是什麼性質的擔保,擔保期限是多長,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等。主債權債務合同沒有約定履行期的,對擔保人來說最大影響就是保證期限。
首先根據民通意見第12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貸沒有約定返還期限的,出借人隨時可請求返還,借方應當根據出借人的請求及時返還。所以可知借合同的履行期限在沒有約定的情形下,是在出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之內。
其次根據擔保法解釋25條26條,一般保證人和連帶保證人在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限均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所以總的,對於你的問題,擔保人的擔保責任存在於,出借人要求借方還款的截至日期之日其6個月內。
這裡面還有很多問題沒解決,可能還涉及保證期間為兩年的情況,如果想解決清楚可以聯系我。
F. 民間借貸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擔保人,擔保期限是多長時間
擔保人的擔保期限屬於無限期。沒寫明還款期,那麼債權人就有權隨時追債,沒有什麼有效期可言,可以說是永久有效。
G. 民間借款沒有寫還款日期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多長時間
借條上有借款日期,沒有還款日期的,我國法律規定:出借人隨時都可以要求借貸人還款,它的法律訴訟時效是二十年。
如果借貸人沒有能力償還的,擔保人要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以後不要擔保這種經濟糾紛的,擔保簽字按手印不是鬧著玩的。這只能說明出借人具有法律意識,屬懂法律,是民間借貸的老手。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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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我是擔保人合同上寫保證期自借款之日至借款到期兩年後,但是合同上沒寫還款期限擔保人的期限是多長
擔保期限是從債務人債務到期起算的,你的情況依據《擔保法》司法解釋應該是保證期間債務到期6個月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十二條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