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如果想要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是必須在首套房全部換完5年以上么
沒這個規定,第二次使用公積金或第二次貸款使用公積金都算二套,按揭可以按首套辦理
⑵ 天津公積金提取,還按揭,是每月都可以提取一次嗎
按揭貸款購房可以辦理一次性提取及按月償還住房貸款提取,您可以持還款憑證及有關資料提取每月繳納的公積金。如果您辦理的是住房公積金貸款,才能將每月繳納的公積金直接償還商業貸款。住房公積金委託提取業務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廣大職工提供的一項惠民政策,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與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委託提取協議,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職工月還款額按月自動提取本人(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因此,只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才能享受這一便捷服務。
⑶ 天津公積金貸款買房後想提取部分公積金可以提取嗎如何提取
公積金貸款不能一次性提取已有的公積金余額,只能以後按月提取,當然也可以攢多了些提,按揭貸款可以提取購房日之前的公積金余額。
⑷ 天津市公積金能夠第二次使用嗎
只要你不是單身身份,就可以使用你的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第二次)
因為之前你買房子也是貸款,所以,再買算二套房,首付7成,貸款利率上浮1.1倍,契稅3%。
原因;認定是否二套房,是認房認貸,以及以你家庭為單位界定。
⑸ 天津公積金提取過兩次還可以貸款嗎
那得看兩次提取的是不是同一套房子的貸款
⑹ 第二次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一)、職工申請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攜帶提取相關證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證,到內公積金中心咨詢台或單位領取容《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單位核實職工持《申請表》到所在單位進行初審,單位對申請人是否是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的余額、是否符合提取條件等方面內容進行核實後並如實填寫,然後在《申請表》上加蓋單位在銀行的預留印鑒,由職工本人辦理提取手續。
(三)、公積金中心審批職工持單位核實蓋章後的《申請表》及提取所需資料,本人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審批,手續齊全,資料真實、完整、有效的即時審批。
(四)、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中心審批後由申請人持《申請表》,到委託銀行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提取時需出示本人身份證,經銀行工作人員復核無誤後,辦理提取公積金轉入職工銀行卡(折)或還貸賬戶手續。
(6)天津第二次取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提取公積金流程
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列印上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月)並請銀行蓋章。
4、若用存摺還貸款,須提供還款存摺及存摺復印件一份;若用銀行卡還貸款,須提供由銀行櫃台出的最近一年的銀行卡明細一份。
5、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書》。
6、若夫妻雙方都提取,夫妻雙方簽字摁手印,並在開戶銀行賬戶上填寫完整,直接打到個人賬戶里。
⑺ 如果我第二次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不管是第幾次取住房公積金,只要是需要滿足以下手續和條件:
一、取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手續:
1、借貸者的公積金帳號;
2、單位的公積金帳號,月繳存額;
3、繳存比例,公積金繳存地點。
二、三個月一取的住房公積金手續:
1、有租房合同;
2、身份證;
3、戶口本原件;
4、本人公積金帳號。
三、離職員工取住房公積金手續: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本人公積金帳號;
3、農業戶口(戶口是非農業有地需前往派出所辦理戶籍證明)
四、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咨詢自己單位,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情況之一,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國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6、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8、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2、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7)天津第二次取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公積金便民新舉措:租房提取公積金將由以往的一年提取一次,縮緊到3個月提取一次,提取限額為3個月個人和單位繳存公積金總和。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在提取公積金時,不再需要提交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等材料,只需提供提取申請書,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以及銀行儲蓄賬戶,就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
為打擊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為,保證住房公積金制度穩健運行,經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出台新規,對天津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進行了調整。新規自2018年9月1日起實施。
主要內容為:
1、規定職工辦理異地轉入業務,應在天津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半年以上並逐月繳存滿半年。
2、規定職工及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通過一次性付款方式新購私產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持有該房屋產權滿半年。
3、將天津領取失業保險金、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三項提取規定進行統一調整,規定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賬戶應封存滿半年。
4、規定職工及配偶同時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和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的,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及組合貸款按揭部分,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前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仍按原政策執行。
⑻ 天津第二次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一個登記卡片,白色的,有很多格子的、一張你貸款銀行的流水賬單,就是還要還多少錢那個證明。。。身份證吧。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