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信用社貸款限制到什麼歲數
農村信用社貸款年齡沒有相關文件規定,但是以杭州為例,杭州多數銀行規定房屋按揭貸款最長可貸到65周歲,少數銀行最長可貸到70周歲。以一名60周歲的購房者為例,若貸到65周歲,那麼按揭年限最長只能申請5年;若貸到70周歲,最長也只能申請10年。
因為老年人收入有限,且隨著年齡增長生病幾率大增,還款能力也會逐年下降。而杭州某銀行的一款「接力貸」產品,最高貸款年限為30年。也就是父母和子女兩代人接力還款。
對貸款申請人的資質審核會比較嚴格,同時還要求指定其子女作為共同還款人,貸款人和共同還款人都必須具備還款能力。一旦貸款人喪失還款能力,其子女就要承擔相應的還款義務,所以除了非常優質的客戶才能獲批。
(1)農村流通體系貸款期限擴展閱讀:
針對銀行或信用社借貸,沒有具體的文件規定。但是借款人年齡越大申請年限越短,容易被銀行「拒之門外」也是影響房貸年限的一個重要因素。按照大多數銀行的規定,借款人年齡加貸款期限不能超過65年。其中,房貸期限最長為30年,所以借款人年齡越小,獲得的貸款期限越長。
還有就是還款能力越強,貸款期限越短。且有穩定的工作,銀行會主動建議其選擇短期限貸款;如果借款人收入不是很高,還款能力不強,銀行會給予長期限貸款減輕其還款壓力,這也是保障貸款順利回收的一種措施。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房貸可貸到80歲 某銀行一舉打破貸款人最高年齡紀錄
鳳凰網-房屋貸款最長可貸到80歲,兩代人接力還款
『貳』 農村信用社貸款時間最長多少年
貸款分品種,商業貸款一般為1--3年,房屋貸款1--30年
『叄』 農村流通體系建設貸款用途可以以用110概括
水利基本建設、農業技術服務體系和農村流通體系建設。...一是根據國務院糧食市場化改革的意見,將傳統貸款業務...糧棉流通體制改革,支持國有糧食企業發揮主渠道作用,...
『肆』 您好,縣級農村信用社貸款最長幾年
信用社不好說,得看當地,一般24期兩年,如果有抵押或者金額數目大可以達到36期3年
『伍』 住房消費與信貸消費的關系
擴大內需過程中應處理好幾個消費關系
2001年08月02日 中國宏觀經濟信息網
從長遠來看,有效地擴大內需,是生產力發展的根本要求。因此,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至關重要。
正確處理生產消費與生活消費的關系,在不斷擴大生活消費的同時,有重點地鼓勵生產投資消費。就我國現狀而言,在生產投資領域,政府的財政投資和國有企業投資占據主導地位,民間投資和非公有制經濟投資所佔比重仍然不大。在生產投資領域,還有一塊廣闊的空間。同時,我國社會和民間已經積累了巨額資金可供投資,只要把這些資金供給與投資需求「對接」起來,就能產生巨大的消費效應。我們應該加強投資立法,把民間分散的資金,通過股份制、合作制、合夥制和獨資等形式,在相關法規和配套政策的指導下,實行直接投資、直接承擔風險,不斷擴大生產投資消費。
正確處理滯後消費和即時消費的關系,有重點地鼓勵即時消費。我國家庭理財有二種情況:一是,往往具備了對某種產品的消費條件,既有對這種產品的需求,也有對這種產品的購買力,但擔心「花錢買罪受」,因而未能實現消費,不斷地等待觀望,我們稱此為滯後消費;另一種情況是,他們一旦具備了對某些產品的消費條件,尤其是資金積累達到一定額度,就立即進行消費,我們稱為即時消費。當今我國社會前一種情況較多,所以滯後消費成為主流。針對這個問題,應該廣泛宣傳即時消費對刺激需求的作用,千方百計地把滯後消費變為即時消費。
正確處理量力消費與信貸消費的關系,適當鼓勵信貸消費。我國人民一向奉行「量入為出」的消費觀。這在生產力水平比較低,抗風險能力比較弱,消費慾望不廣泛,以及收入不穩定的情況下,有其合理性。在生產力已有很大發展,商品極為豐富,消費慾望增強的情況下,這種消費觀就顯得僵化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價格有起有伏,時高時低,如果恪守「量入為出」的消費觀,有時會失去消費機會,造成效益流失。就生活消費來說,信貸消費可以帶來提前享受;就生產消費來說,進行負債經營和負債消費,只要有效益,就會有回報,為致富創造條件。因此,充分利用「購車信貸」、「購房信貸」、「家電信貸」、「教育信貸」等,適當鼓勵預期收入比較穩定的家庭進行信貸消費,可以有效擴大內需。
正確處理物質性消費與精神性消費的關系,逐步擴大精神性消費領域。物質性消費是人們賴以存在的基礎,也是人們享受需求和發展需求的前提條件。但是,社會發展到今天,精神性消費顯得越來越重要。在我國,重物質性消費而輕精神性消費的傾向十分明顯。在精神性消費領域,有著廣闊的擴充空間。我國應在精神產品方面加大投入與銷售,給廣大人民提供精美食糧,為提高中華民族素質服務。
正確處理分散消費與團體消費的關系,有重點地鼓勵團體消費。就消費主體而言,我國不論是生產消費,還是生活消費,均比較分散。農村中,農機具一般是以家庭為單位購買。由於消費分散,資金分散,使用分散,大型農機具一般家庭難以購買,即使購買了,不少功能卻被閑置,造成局部浪費。在大學,單個大學生也往往缺乏購買電腦的能力。現在,農村中不少資金不足的農民聯合起來購買農機具。在大學,貧困學生也往往採取「合資」的形式購買電腦。因此,我們應採取有效措施,鼓勵消費者團體購買,集體消費,從而形成新的購買能力。
正確處理單件消費與系列消費的關系,努力尋找系列消費的切入點。消費有兩種情況,比如麵包,一旦消費掉,就沒有什麼拉動效應。另外,有些消費就有拉動效應,如住房消費,能拉動建材消費、傢具消費、家電消費、炊具消費等系列消費,投入一定數量的消費資金,會拉動數倍的消費需求,產生一系列擴大級次的消費。因此,我們要重點抓住「消費龍頭」,使消費產生「熱核效應」,從而帶動一系列消費。
正確處理低檔消費與高檔消費的關系,把重點放在擴大高檔消費上。消費過程,一般從低檔消費開始,逐步向高檔消費發展。這是生產的產品由簡單到復雜的過程決定的,也是消費者資金積累增加和操作水平提高引起的。當前,由於高檔消費品價位高,操作較復雜,消費環境參差不齊,於是多選擇低檔消費。特別是農村,農民缺少文化科技知識,對高科技產品的消費更是望而生畏。而高科技產品是我國產業發展的重點,為高科技產品開辟銷路,是擴大消費的又一重點。為此,政府應鼓勵廠商建立起消費指導中心,廣泛傳授高檔商品的功能、維修、保養和操作等方面的知識,讓消費者解除後顧之憂,從而進一步激發人們對高檔消費品的需求。
正確處理中青年消費與老年人消費的關系,注意開辟老年人消費市場。由於時代的進步,生產力的迅猛發展,新產品層出不窮。中青年人比較注重時尚,使得廠商比較重視中青年的消費,不太重視老年人的消費。一個擺在我們面前的事實是;世界上很多國家已經進入老年社會,有的地方即將進入老年社會。我國老年人口正在不斷增長,一個「白發浪潮」正在到來。我們要善於從老年人的口袋裡「掏錢」。老年社會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並且有自己的特色,因此,重視開辟老年人消費市場,是擴大消費的又一重點。
我國信貸消費存在的問題及其法律對策
饒世權
(西南交通大學 成都 610031)
【摘要】信貸消費作為擴大內需,拉動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目前存在著消費者對信貸消費缺乏安全感、信貸消費條件苛刻、機會不均等等諸多問題,因而,信貸消費發展並不令人滿意。要消除信貸消費的這些障礙,必須加強信貸消費的法律規范,建立信貸消費之債權讓與制度、個人破產制度、格式合同監管制度、信用評價與監控制度、信貸消費機會均等制度。
【關鍵詞】 信貸消費;消費安全; 個人破產; 信用監控; 機會均等
何謂信貸?金融學認為,信貸是體現一定經濟關系的不同所有者之間的借貸行為,廣義的信貸即銀行信用,是債權人貸出貨幣,債務人按期償還並支付一定利息的信用活動,它包括商業銀行存、放款、結算等各項資產負債業務。狹義的信貸僅指銀行貸款〔1〕。這一定義顯然過於狹窄。《簡明大不列顛網路全書》則認為,信貸是一方(債權人或放貸人)向另一方提供商品、貨幣、服務和有價證券,另一方(債務人或借款人)依約定償還的交易行為。這一定義比較全面地概括了「信貸消費」之「信貸」。因此,信貸消費是經營者一方向消費者提供為生活目的之需的貨幣、商品、服務或有價證券,消費者依約定時間、方式遲延償還貨幣的消費交易行為。因此其既包括金融機構向消費者放發的消費信貸,也包括其他經營者的賒銷。從時間上來看,包括不定期付款和分期付款。就信貸消費的法律關系而言,主體一方是經營者,包括商業銀行、零售商、服務提供者、其他商業性金融機構等,另一方是消費者;其客體是貨幣。信貸消費具有信貸性、債性、信用性、國家干預性、宏觀調控性等特性。�信貸消費作為啟動消費,拉動經濟增長的重要舉措,至今並未產生預想的效果,究其原因是我國信貸消費存在諸多問題,消費者不敢、不能或沒有機會信貸消費,因此,加強信貸消費立法,從法律上消除信貸消費的障礙,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目前我國信貸消費存在的問題�
信貸消費在我國剛剛產生,無論是經營者還是消費者,對信貸消費都知之甚少,幾乎毫無經驗,因而出現了諸多問題,主要的問題是:�
1、消費者對信貸消費缺乏安全感�
消費者在消費商品或服務時,面臨著多種風險,如生理風險、金融風險、功能風險、心理風險。消費者自然想讓風險最小化。但是,因為信貸消費作為一種新的消費交易行為,大多數消費者對此毫無經驗可言,因而,進行這種購買帶有更大的風[2〕。其次,提供信貸消費的經營者比較復雜,除對諸如國有商業銀行外,消費者對其他經營者(如零售商等)的資信知之甚少,甚至一無所知,因而,對經營者存在不信任感;再次,隨著經濟轉型,改革的深入,人們原有的一些福利在調整,而且醫療改革、教育改革等多種涉及人們切身利益的改革未來發展形勢不明朗,預期消費中不可知因素太多。加之職業的不穩定性加劇,一量收入減少,發生支付不能,消費者的基本權益如生存權能否得到保護?多大程度的保護?諸如此類的問題沒有明確。最後,信貸消費合同一般是由在經濟方面具有絕對優勢地位的經營者事先擬定的格式合同,其可能將預定的合同條款強加於消費者,從而排除雙方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的可能性。經營者完全可能利用格式合同處心積慮地保護自己的權利,而可能損害消費者的利益。諸多因素使消費者對信貸消費產生不安全感,感到風險太高,畢竟消費安全是消費者關心的首要問題,「如果感到風險很高,消費者自然不會購買。」〔3〕�。
2、信貸消費條件太苛刻�
對於消費者來說,我國目前信貸消費條件太苛刻,一是信貸消費付款期限較短,小汽車一般為一年,住房按揭一般是10~20年,最長的也僅30年。這要求消費者必須有高收入,以北京市為例,目前能夠享受信貸消費的知識分子大多是公司或行業內的高薪者,其家庭月收入多在5000元以上,對於一般消費者而言,每月近2000元的還貸費讓他們有心無力〔4〕�。以成都市為例,目前一般家庭的月收入1200~1500元,要支付上千元甚至數千元的信貸款是不可能的。僅此條件就將絕大多數消費者排除在信貸消費之外,無怪乎信貸消費難形成規模,從而拉動經濟發展,另外還有諸如職業、年齡,甚至戶籍等條件限制。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1) 我國至今並未建立起完善的個人信用評價和監控制度,經營者對消費者的信用存在擔心;(2) 經營者懼怕提供周期更長的信貸,總希望能盡快地收回債權。以住房按揭為例,我國目前最長的也僅30年,而發達國家在十五年前就推出了長達140年之久的住房按揭。有人認為是因為我國消費者收入太低,實質上,收入高低只是相對於信貸付款而言,如果周期更長,相應的定期支付的還貸款也就越少。�
3、信貸消費機會不均等�
信貸消費機會均等是指消費者在同一信貸消費條件下,享有同等的獲得信貸消費的機會。這是法律平等、公平價值在信貸消費問題上的體現。其中的信貸消費條件根據信貸消費的特徵,只能以消費者信用、償債能力為依據。而目前我國信貸消費存在的機會不均等,主要是全國性或地方性的信用監控制度未建立起來,對不同戶籍、職業、年齡等的消費者的信用難以長期持續監控,經營者為保護自己的利益,常常還將職業、年齡、戶籍等作為信貸消費條件,從而造成不同職業、年齡、戶籍的消費者享有的信貸消費機會不同,如成都市一些銀行規定,教師可以不需擔保而貸款2萬元;1999年末,成都市一些銀行暫停對外地人的住房按揭。此外,信用評價不科學,信貸消費條件不公開等因素,也使消費者可能受到歧視,且無申辯機會。
二、我國信貸消費的法律對策
加強信貸消費立法是消除我國目前信貸消費市場存在的問題的基本對策,這是由法的功能所決定的。通過立法,應當建立健全下列一些主要的法律制度。�
1、信貸消費之債權讓與制度�
債權讓與,即債權人讓與,是指不改變債的內容,債權人將其債權移轉於第三人享有〔5〕。近代各國民法均承認,債權原則上得為讓與。我國《民法通則》191條也規定債權人可轉讓債權,但該條要求經債務人同意。《合同法》第79條則規定,債權人可以自由地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我們認為,信貸消費之債權轉讓,應當與一般之債權轉讓有所不同,其一是受讓人資格應作限制。因為信貸消費之債的關系乃建立在雙方當事人的信用的基礎上,因而應當保護債務人不因債權人將債權轉讓於他人蒙受交易便利或交易安全之損害,否則,會增加交易成本,必然會降低消費者對信貸消費的安全感。因此,受讓人應當是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金融公司等),因為金融機構布局、交易規則、資信等都有利於降低交易成本和保證交易安全,可以消除消費者對信貸消費的不安全感。但是如果債權人、受讓人的債權得不到保護,那麼,其就不願轉讓債權,因此還必須對轉讓方式予以限制,一種是金融機構間債權的轉讓與繼受,雙方根據持有債權的時間合理公平分享利益和風險;第二種是貼現,即提供信貸消費的零售商等非金融機構,將信貸消費票據(這里指廣義的票據)或合同予以轉讓給金融機構,金融機構低於票據或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將貨幣兌付給轉讓方。這個比例即為貼現率。這兩種轉讓方式有利於保護債權人利益,從而使債權人樂意轉讓債權,而不致於對消費者強行索債;同時由於債權人可隨時將債權轉讓而收回資金,因此,也願意提供更長期的信貸,有利於降低信貸消費條件和成本。
2、個人破產制度�
個人破產指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按照破產程序,在保留他和他所供養人的生活必需費用和必要的生活用品情況下,將其財產拍賣,按一定比例分配給債權人的一項法律制度。破產制度的社會意義在於維護民事流轉與商事交易的安全;對債務人而言,可以保護債務人,保障債務人及其所供養人的基本生活,同時,可以使誠實而遭遇不幸的債務人從債務的深淵中解脫出來,去創造一個新的生活。因而日本法把破產法稱之為「更生法」,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而言的。正因為如此,個人破產制度可以鼓勵消費者信貸消費。但是,如果經營者的利益得不到保護,那麼經營者將不願提供信貸消費或提高信貸消費條件以阻礙信貸消費,因此,個人破產制度還必須保護債權利益。實際上從債權人角度來說,個人破產制度「可以使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人不得不傾其家產、盡其所能,切實承擔起償債責任,克服那種拍拍胸脯『要錢沒有,要命一條,不要拉倒,一筆勾銷』的社會現象,使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最大可能地得以實現。」〔6〕但從我國目前來看,由於個人信用監控制度不完善,市場經濟不成熟,個人對自己信用的輕視,對惡意信貸消費、破產欺詐立法和執法的不完善,為了使經營者提供信貸消費的積極性不受到遏制,平衡經營者和消費者利益,應當強化立法和執法,加強對惡意信貸消費、破產欺詐的查處,並且將惡意信貸消費、破產欺詐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追訴時效延長至4~10年。
3、格式合同的監管制度�
為防止經營者利用格式合同損害消費者利益,各國法律建立了對格式合同的監管制度。主要有三種體制,一是對格式合同條款的審查制度,此方式旨在事前預防;二是對格式合同的監督制度,這種方式強化對整個交易過程的監督;三是由專門機關統一制定一些普遍適用的格式合同條款,這種方式也旨在事先預防。這些監管方式「有利於克服狹隘的個人利益和部門利益的局限,保證一般契約條款的公正性。」〔7〕我國合同法對格式合同作出一般規定,但未規定監管制度;而一些特別法,如《保險法》則規定采第三種監管體制。實際上,單純的事前預防是不夠的,應將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後救濟結合起來。因此,將第三種體制與第二種體制結合起來,作到對重要的格式合同條款由專門機關統一制定,對所有格式合同由相應的機構進行日常監督。同時,在相應的機構中,必須要有相當數量的消費者代表,才能保證所有格式合同的公正性,及時糾正對消費者不公正、不合理的條款,確保信貸消費安全。
4、建立科學的信用評價制度和信用監控制度
消費者的信用評價可採用等級制或得分法。但無論採用哪種方法,要公平地評價和長期持續監控消費者的信用,首先應當建立科學的信用評價系統。評價系統應包括下列因素:消費者的職業狀況、收入狀況、銀行帳戶的大致數額和地點、賒帳或其他債務、付帳習慣、婚姻狀況、訴訟、交易記錄及品質、習慣、道德等因素。還應當確定這些因素彼此間關系,在評價系統中的權重等。其次,建立專門機構評價監控和經營者自己評價監控體制。專門機構是獨立於特定經營者的信貸消費服務機構,它與經營者之間的關系是經營者與客戶或用戶)的關系,它根據客戶的要求提供信用報告而獲得酬金。經營者自己評價與監控則由經營者根據自己的評價系統和方式來評價和監控。再次,建立合理的信息收集程序制度,以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專門機構信息收集一是自行調查,如采訪鄰居、朋友、同事以及調查過去交易記錄等;二是與客戶形成互動關系,客戶將消費者的有關交易信息提供給專門機構,專門機構將對消費者的評估結論和監控情況提供給客戶,客戶再把有關信息提供給專門機構,如此循環。經營者的自行評價與監控一般都根據過去經驗的統計,或作主觀評估。在合理程序中必須建立對消費者的不利信息通知制度,也就是在消費者的信用報告中,如果某些信息(包括過時信息)對消費者不利,可能會對信用評價結論產生不利影響,則應將這些信息通知消費者,消費者有權對其作出解釋或予以糾正。專門機構的評價與監控是通過大量客戶與機構長期持續互動,從而佔有大量的動態信息,對任何消費者的評價系統標准相同,因而評價結論更公正,保證不出現歧視。經營者的自行評價與監控的信息來自自己與消費者的交易記錄,信息佔有量較少,且可能不持續,因而評價的科學性很值得懷疑。因此,應當建立全國性或地區性的專門機構作為消費者信用評價與監控的重要制度。通過科學的評價與監控制度,可以對消費者的信用作出公正評價,從而消除經營者對消費者信貸經營的擔心和確保消費者信貸消費機會均等。�
5、.信貸消費機會均等制度�
為保證信貸消費機會均等,應當建立公平的信貸消費條件,提供信貸消費的經營者關心的是消費者信貸能否順利得到償還,而保障消費者清償債務的是信用和清償能力。因此,信貸消費條件主要以消費者的信用和清償能力為條件,而不得以性別、學歷、種族、宗教、民族、膚色、年齡、婚姻狀況、戶籍等作出歧視性規定。美國的《信貸機會均等法》、《B條例》對此作的明文規定,可資我國借鑒。其次,信貸消費條件應公開。「陽光是最好的殺毒劑」,公開信貸消費條件,可以監督信貸消費條件是否有歧視性條款,同時建立消費者的申訴制度,如果消費者認為自己受到歧視,有權向有關組織或機構提出申訴,直至訴訟。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通過立法,建立信貸消費之債權讓與制度、個人破產制度、格式合同監管制度,消除消費者對信貸消費的不安全感。建立對破產欺詐和惡意信貸消費民事訴訟時效延長制度,信貸消費之債權讓與制度,科學的信用評價和監控制度,使經營者願意提供更長期限的消費信貸,降低信貸消費條件和交易成本。建立科學的信用評價制度和監控制度,信貸機會均等制度,消除信貸消費機會不均的障礙。從而使大多數的普通的消費者敢於並且有機會、有可能獲得信貸消費,信貸消費才可以逐漸成為規模,真正拉動經濟增長。
200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不斷調整投資和消費的關系,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要改變現行的積極的財政政策為中性的財政政策,可以預見,在2005年的經濟工作中,國家將大力鼓勵和促進居民消費,使我國經濟步入良性循環的運行軌道。
我國居民的消費率,比世界上一些主要國家,一般偏低15到20個百分點,屬典型的高儲蓄、低消費的國家,(截至2004年10月,我國城鄉居民儲蓄余額已達11.6萬億元,平均消費率多年在低位徘徊,大體在60%左右),低消費率已明顯成為經濟增長的不利因素。提高城鄉居民消費水平,加強政策引導,促進消費的可持續性,尤其是國內消費需求對經濟增長的基礎性作用已顯的至關重要。陝西屬於經濟欠發達地區,城鄉居民收入相對較低,消費需求不足,經濟增長更多地依賴於投資需求,近年來,在國家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及西部開發的大環境下,我省國民經濟保持了較快的增長速度。2005年隨著國家財政政策的轉變,投資的規模、速度勢必減少,經濟增長的動力將受到很大影響,因此,擴大消費需求將是促進經濟增長的主要方式。
從中長期看,要擴大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總量,不竭源泉是居民消費。因為消費需求是最終需求中最主要的部分,是社會生產的最終實現,擴大投資需求最終還是要由消費需求來實現,脫離最終消費需求的投資只會導致更大程度的供過於求。所以,增加消費需求也是促進經濟增長最直接的方式。
一、當前我省影響消費需求增長的因素
1、受緊縮性宏觀調控政策影響,消費者信心不足
緊縮的宏觀調控政策,對抑制投資和信貸過快增長具有積極作用,但對消費增長也有間接影響。緊縮政策將使部分行業的過快增長受到抑制,企業效益下降,工資增長的可能性減小。人們對經濟發展和收入增加預期下降,消費者信心受到較大影響。今年前3個月消費者信心指數分別為95.4、95.2、95.4,分別比去年同期下降2.3%、2.6%和2.2%,4月份再度降低為95.0,比3月份降低0.4,居民消費者信心指數連續較大幅度降低,直接影響了居民消費的增長。雖然9月份信心指數有所回升,但未來收入預期的不確定性和支出預期的增加降低了居民的消費傾向。隨著就業形勢日趨嚴峻,人們的職業穩定性下降,收入不確定性大大提高,從而使得收入預期變小。同時支出不確定性增強,支出預期增加。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特別是福利制度的改革,一些原有的福利性收入,如住房、醫療和教育等,逐漸變成了貨幣性支出。再加上未來生活的多種不確定性因素,使得未來支出的不確定性增強。三是未來生活不確定性增強,消費趨於保守。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增強了未來生活的不確定性,從而降低了人們的消費傾向。
2、市場供給結構不合理,有效供給不足
受商品流通現狀、消費環境等因素制約,部分消費需求難以實現。目前我國產品的相對過剩和供給不足並存。據商務部對消費品市場600種主要商品2004年下半年全國市場供求情況調查結果顯示,供求基本平衡的佔25.7%,供過於求的佔74.3%,沒有供不應求的商品。由此可見,今年前三季度,雖然國內需求相對擴大,但在工業生產及投資高速增長的條件下,商品供應過剩的矛盾只是得到了有限的緩解,商品總體供大於求的矛盾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商品供應相對過剩,一方面說明居民即期購買力不足,另一方面也說明商品供求結構不盡合理。
3、城鄉差距過大財富分配不公導致有效需求不足
我省城市人口與農村人口分別占總人口的比為35%和65%,農民消費只佔居民總消費不到一半,人均消費水平更低,農民收入多年來一直在低位徘徊,今年農民人均純收入有望達到1850元,即便如此,也不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分之一,大量的農村人口在比較低的收入水平下再受到消費環境的限制要增加消費需求非常困難。另外,城市人口中,中低收入家庭佔大多數,高收入家庭雖然數量少卻佔有財富總量的大部分,中低收入階層有強烈的消費慾望而購買力不足,高收入家庭有錢但其消費到了一定層次卻沒有消費的慾望,二者形成了消費慾望與能力上的錯位。這種結果必然導致消費需求不足。
4、流通體系發展滯後影響消費需求實現
長期以來,由於在制定經濟政策過程中存在著重生產、輕流通的傾向,對流通產業政策支持力度不夠,流通體系的發展相對滯後,制約了消費的進一步擴大。主要表現在:一方面是現代流通占流通產業總規模的比重低。2003年,我國限額以上連鎖經營企業銷售額僅占當年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6%,與發達國家50%左右的平均水平差距較大。另一方面是流通企業規模偏小,競爭力不強。更為突出的是農村市場體系發展滯後。計劃經濟時代建立的供銷社流通體系已日漸萎縮,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尚未延伸到廣大農村,農村商品流通在相當程度上依靠集貿市場等傳統交易方式,流通設施不足,交易方式落後,流通成本高等問題相當突出,制約了農村消費的擴大。
5、部分財稅、金融支持政策,制約著居民消費結構的升級
目前我國還基本上沒有直接支持擴大消費的財稅政策。在實施擴大內需的政策中,通過增加農村電網改造、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對擴大消費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總體來看,關於消費方面的財稅政策仍然不系統。居民綜合消費信貸、住房抵押貸款和汽車消費信貸近年有所發展,但支持力度還不夠。至2004年11月末,我省個人消費貸款余額已達268億元,比2003年底增加了56.7億元,但僅占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的6.5%,在全球汽車市場,通過貸款銷售的汽車佔70%,美國和西歐的一些發達國家,貸款購車的比例高達60%―85%,而目前我國這一比例還不到15%。
6、「二手」商品市場體系不健全,影響了多層級消費的發展
消費的分層分級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內在規律,特別是對住房、汽車等消費金額較大、使用壽命較長的商品來說,在收入差距適當拉開情況下,「二手」消費和租賃消費居於重要地位。目前我國「二手」商品市場和租賃市場發展滯後,影響了住房、汽車等商品消費的進一步擴大。一方面在城市居民住房中占相當比重的公有住房仍難以在市場上順利交易;另一方面評估、交易等中介機構發展滯後,且管理不規范,交易者不敢輕易進入市場;三是在二手房、二手車等交易中,交易者隱瞞信息、欺騙欺詐行為嚴重,影響消費者信心。四是二手商品交易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契稅、評估費等各種費用,交易成本較高在市場初始發育階段,不利於市場規模的迅速擴張。
二、2005年我省居民消費需求趨勢的基本判斷
今年以來,國家相繼出台了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機補貼和降低農業稅稅率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各方面投入都向農業傾斜,有
『陸』 農村信用社中長期貸款的還款期限一般是幾年
一般銀行還款的短期的的時間為1年(包括一年),中期的時間為1-5年(包括5年),長期的時間為5年以上的。同時你可以申請個人信用貸款的。
個人信用貸款條件:女性:22-55歲,男性:22-60歲的。貸款額度為8000元-30萬元。
(1)、在本單位工作3個月以上(已過試用期)
(2)、月薪稅前收入5000以上(如在銀行辦理過信用卡,有銀行信用記錄的,可以放寬至月薪稅前收入3000以上)一般你符合以上條件,可以貸款到的額度是你月工資的6-10倍的。
(3)、工資由銀行打卡形式發放,非現金形式
(4)、出具發放工資銀行列印的工資流水清單,和就職單位的工作證明
以上的信息是我在一家貸款公司,叫作數銀在線咨詢成功辦理個人信用無抵押貸款,最終是銀行給我放貸的,它給我做了前期選擇銀行的產品一系列的工作。它是和多家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擔保、典當等合作的,各大金融機構在這個平台上展示各種貸款產品,也在網站上看到很多得到政府支持的相關內容的,個人覺得還是比較正規的。
『柒』 農村信用社貸款多長時間就能放款
農村信用貸款到賬時間與很多因素有關,比如貸款產品、借款人的申請材料是否齊全、銀行審核制度、貸款用途考察、節假日等。
在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以後,到這樣的因素和很多因素有著一定的關系,比如說時間因素以及節假日,很有可能和自己的資料是否齊全有著一定的關系,因此建議大家在申請貸款之前一定要詳細的咨詢自己需要准備好什麼資料,以免耽誤審核的時間。
『捌』 請問向農村信用社貸款,還款日期怎麼規定
農村信用社貸款,還款日期由簽訂合同的適合進行約定,一般為放款日的次月。
根據《農村信用社貸款政策》:
第十四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周期確定,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特大自然災害而造成絕收的,可延期歸還。
第十五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按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和浮動幅度適當優惠。
第十六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結息方式與一般貸款相同。
第七條信用社成立農戶資信評定小組。小組由信用社理事長、主任、信貸人員、部分監事會成員和具有一定威信的社員代表組成。
第八條農戶資信評定、貸款額度確定步驟:
(一)農戶向信用社提出貸款申請;
(二)信貸人員調查農戶生產資金需求和家庭經濟收入情況,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條件,並提出初步意見;
(三)由資信評定小組根據信貸人員及所在地社員代表或村民委員會提供的情況,確定貸款額度,核發貸款證。
(8)農村流通體系貸款期限擴展閱讀:
根據《農村信用社貸款政策》:
第十條對已核定貸款額度的農戶,在期限和額度內農戶憑貸款證、戶口簿或身份證到信用社辦理貸款,或由信用社信貸人員根據農戶要求到農戶家中直接發放,逐筆填寫借據。
第十一條信用社要以戶為單位設立登記台賬,並根據變更情況更換台賬。
貸款證的記錄必須與信用社的台賬保持一致。不一致時,以借據為准。
第十二條對隨意改變貸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轉讓貸款證的農戶,應立即取消其小額信用貸款資格。
第十三條貸款發放後,信貸員要經常深入農戶,了解和掌握農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貸款使用情況,加強貸後管理。信貸員要對提供給資信評定小組的考察材料真實性負責。
『玖』 農村信用社貸款最長還款期限多長啊
農戶貸款最長2年,消費貸款10-30年
『拾』 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貸款期限
(一)貸款期限的確定
1. 根據現有農村信用社信貸記錄的檔案,對正常循環使用的、信用較好的農
戶存量貸款可實行長期,實行按季結息;小額農戶信用貸款證限額內可實
行按年結息。
2. 對曾出現逾期的農戶存量貸款,可暫實現短期限的貸款,並且利率應提
高約10%,待正常歸還到期貸款後可視情況轉化;非主觀原因造成逾期的,
信用程度較好的農戶可仍實行長期限的貸款。
3. 對大額農戶類存量貸款,如系長期使用的,可提請信用社會辦小組進行
集體會辦確定授信額度,並備案,實行按季結息,貸款期限以5年內為佳。
4. 對臨時性的大額貸款,除實行必要的擔保措施,應以短期貸款為主,按
季結息,到期收回。
5.農戶聯保貸款期限根據聯保協議,並依據金額大小確定結息方式。
6.質押類貸款仍根據質押物品到期日期合理確定;抵押類貸款根據農戶
申請、經營狀況及抵押登記期限合理確定。